下午两点正式开始军训了,幸运的是一班和三班军训场地隔得很近。
那个男生很白,很瘦,站在队伍最后。
崔宜迟只能看见他的侧脸。
教官简单讲过立正的站姿之后,就让他们站了十分钟,后来又练了一会儿稍息立正。
后来练到了报数,崔宜迟个子不高,站在第一排,喊“五”。
每次到她声音就会低下去,教官就让崔宜迟单独喊好几遍,她的脸涨得通红。
而当时一班恰好休息。
“诶,你看那小姑娘喊的脸都通红了。”男孩捅了捅旁边的人的胳膊。
“人家害羞,别看她了。”他只看了一眼就收回了视线。
后来教官终于放过了崔宜迟,三班也宣布休息。
三班和一班在同一片场地上休息。
崔宜迟看到两个班的教官商量了一下,打算让大家表演一个节目。
“有谁要唱个歌啥的吗?”一班教官问了。
“有有有!沈不渝要唱歌!”一班毕竟一起相处了半年了,大家都比较熟悉了。
沈不渝被点到名,锤了那个说话的男生一下,没有拒绝。
“好,上来!”
“是!”
男孩一点也不扭捏,站了起来。
那个时候太阳很烈,男孩逆着光走上前,坦荡又热烈。
“那我给大家唱一首庾澄庆的《情非得已》。”可惜没有吉他,沈不渝有点遗憾。
男生已经开始唱了,高中时期的男孩已经过了变声期,声音低沉又清澈。
“难以忘记初次见你,一双迷人的眼睛,在我脑海里,你的身影,挥散不去......”
崔宜迟在听到了他的声音的同时,也看清了他的样子。
男孩摘下了帽子,头发不长不短,也戴着眼镜,眼睛看人很深情,他笑着,左脸上有个小酒窝。
神奇的是,沈不渝脸上没有青春痘,在那个几乎每个人脸上都有痘痘的青春,他就是特别的。
崔宜迟以前也看过小说,书里用心脏怦怦乱跳形容一见钟情。
好像是心动,一见钟情不可避免。
在崔宜迟以前16年的生命里,第一次见到那样明媚阳光的男孩,她好像溺闭在了那个叫沈不渝的男孩的歌声里。
一曲唱毕,掌声不绝,此去彼伏。
“那就是沈不渝,好帅呀!唱歌也好好听啊!”崔宜迟旁边的女生忍不住夸他。
“这算啥,老沈还会弹吉他呢,边弹边唱才绝了!”
说话的男生好像和沈不渝关系很好。
是吗?还会弹吉他!
也是,这样的男孩,像上帝的孩子,优秀的没有缺点。
崔宜迟不能想象,沈不渝边弹边唱该有多好看,后来高中毕业了她也没能看见,逐渐成为了她的一个遗憾。
直到后来他们结婚了,崔宜迟发现了一个沈不渝的旧吉他,看他弹唱了那首《情非得已》,这个遗憾才算弥补上了。
后来大家都又去训练了,一天就过去了。后来沈不渝没有再唱歌,就像是那个夏日的限定。
崔宜迟感到很幸运,她见过那个男孩唱歌的样子,听过那个男孩的歌声,已经很好了。
军训的日子很累,晚上宿舍里大家也会在一起聊天,沈不渝的名字是女孩们口中出现频率最高的男生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