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这篇文竟然收获了95个赞,好不可思议啊,总感觉这软件在骗我

接下来,我来解释一下杀人手法,九点整,董霖应酬结束,前往小莲提供的地址,柳林公寓403。

同时阿秀告诉钱艺茹,丁先生约她九点半相见,地址同样是柳林公寓403。

九点一刻左右,董霖抵达了案发现场。同时死者从家里出发

死者前脚出门,阿秀后脚就打电话给丁先生,告诉他,夫人约他九点三刻在柳林公寓403见
这一点从丁先生的口供里可以证实了,确实是这个时间


她挂了电话,就立刻骑自行车出门,比坐黄包车的钱艺茹提前抵达案发现场。

随后,死者走进公寓,就被早就已经埋伏在楼道里的阿秀打晕藏了起来。

此时正好是九点半,董霖看到小莲尸体后逃走。当然,那是小莲的伪装,董霖走后,小莲就收了阿秀的钱,走了

然后,你就把死者拖到浴缸,这一次浴缸里是真的死人了和真的血

董霖:的确,时间都对得上,从我家到柳林路,坐黄包车正好是15分钟。
虽然时间看着有点紧,但是你完全不担心,因为你知道,丁书翰家住得远,半个小时,他绝对到不了柳林路。


她为什么要这么做啊?

她约在九点三刻,是为了刻意引导,让我们推算出钱艺茹在九点半或稍早于九点半出门。
那么九点半回到家的董霖没有见到它,逻辑上就成立了。


没错,可是,你为什么不好好再想一想?钱艺茹明知道丁书翰住的远,怎么可能会提出这种非分的要求?

阿秀:所以你是因为这些细节才开始怀疑我的?
应该更早吧


(点了点头)没错

那你因为什么怀疑她的?

因为我仔细看过了她的口供,我记得你说过,夫人还交代我说,千万别让他进主卧,没想到夫人后来死的这么惨,以后先生可怎么办呢?

这有什么不对吗?
提审她的时候是命案被发现不久,我们查案的第一突破口就是她


所以呢?

没错,我再三跟星茗和老乔确认过了,在提审你之前,包括董霖在内,没有任何人告诉你钱艺茹已经死亡的事实

请问,你是怎么知道钱艺茹已经死了,而且还知道她死壮惨烈呢?

阿秀:祸从口出

不仅仅是你说漏了嘴,你的手也犯了错。

(从大衣口袋里掏出之前白幼宁要来的信封)本来嘛,出去偷情用个假名登记也正常,但是这个吴是个错别字
死者家境富裕,曾就读于圣玛莉亚女中,不可能犯这样的错误,所以说,开这间房子。是一个文化程度不高的人


不过,这个信封最有趣的是吴小姐后面加了个句号,我看了下,你给口供签字也加句号,这种习惯,一般人可能没有。

而且你大概不知道,现在有一种技术叫做指纹化验,我让星茗化验了下,这上面居然有你的指纹,这你没法抵赖了吧。

阿秀:之前先生教过我,一句话说完可以加句号。可没想到,签名不需要加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