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执原是个惨绿少年,本应像其他同龄人一样,读书而后考取功名,最后成家立业。
但他在一个雨夜遇到了一个小偷。
“郎君,我说我是来你家避雨的,你可相信?”
那是他俩的第一次见面,她正在趴在他的床榻上翻找着银钱。
“?”
他也是个愣头青,看着这个像精灵一般的女贼,一时也忘记了喊人。
“喂,小郎君,呵哈?是傻的吗?”她抬袖掩面,噗嗤一笑。
“小郎君 ,今天算我栽到你手里了,但你就算报官也没什么用,毕竟捉贼捉赃。”
她坐在床边,依着床,翘着二郎腿。
“姑,姑娘,你,你可是颜如玉?”他磕磕绊绊的问道。
这话一出,她羞红了脸,可下一刻便变了脸。
因为她打眼一瞧,看到他手里拿的正是《聊斋志异》,而翻到的那一页正是[书痴]一回。
“呔,你这小郎君,不好好研读圣贤书,看这等鬼怪书籍,仔细妖精夜半三更来锁你小命。”
“那,那你可是?”他暗暗想道,若是书中女鬼都这般模样,也难怪会有那么多书生要醉倒温柔乡了。
“若是有缘,下次告诉你。”
她乘着他还在愣神便离去了,临走顺走了他桌上的一张纸。
盗有盗规,不空手。
那一夜,他痴痴坐了一夜,看着她坐过的床榻。
第二次见面,那是他刚过了乡试,他外出砍柴,在山野之处遇到了昏迷的她。
身负重伤,奄奄一息。
他没有丝毫犹豫便把她带回了自己的小茅草屋,细心照料。
“小郎君,你为何救我?还没有报官?”
她记得他,只偷了一张纸的那次。
“你还没告诉我,你是不是颜如玉。”
他有些木讷。
“嗯?哈哈哈哈~小郎君,你也是个有趣人。”
她还是没有告诉他,她是不是颜如玉,也没有告诉他她的名字。
此后她便一直留在了他的身边。
他渐渐就不在注重读书,而是去的屠户家做了学徒。
她有伤在身,他不够是一个穷书生。
去屠户家做学徒,便可以把旁人不想要的肉以及下水带回去给她补身子。
她太能吃肉,最高记录是一顿吃了五斤。
他便取笑她,此后便唤她做[五斤]。
她倒是没多生气,只叫他好好在屠户手下学,比考取什么功名而后做个衣冠禽兽要好得多。
当然,猪肉很重要~
时间一天天过去了,五斤的身体逐渐见好。
但他不是很开心了。
他知自己留不住这个女人,因为在他的心里这个女人一直都是那晚的颜如玉。
不说是谪仙,就算是那摄人魂魄的女鬼,也总有一天会离他而去。
终于,这一天还是到了。
那天清早,五斤看着准备要去屠户那里开始新的一天忙碌的他说到。
“你唤我做五斤,我便还你一个字。执,聂执。可好听?”
还。
这个字实在刺耳。
他从来不求她还什么。
“嗯,好听。”
他停下的手上的忙碌,低着头,停顿了片刻,转身进了厨房。
“我,我在厨房留的饭菜,记得,记得饿了,自己吃。”
他背对着她,语气间夹杂着呜咽。
“嗯。”
这便是他们最后的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