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故事的结束,往往是另一个故事的开始,世俗甯知真与伪,挥霍纷纭鬼神事。我以为帮助洪娟报仇之后,这个故事就已经结束了。没想到这仅仅是故事的开始而已。
对邵云峰下了蛊之后,我就带着洪星离开了,我没有去问他害了洪娟性命的原因。
因为对我来说无论你有什么样的理由,甚至是他邵云峰觉得洪娟必须死,那都与我无关,我只知道洪娟是死在了他的手上,那就必须要付出同等级别的的代价。
也许有人会问,掬魂以养小鬼的方式把洪娟的魂魄留在身边不也挺好吗?
让我说,那样是对她灵魂的折磨,不仅要面临每个月圆之夜痛苦的洗礼,还会面对魂飞魄散的必然性,退一步来说,即使我有至高无上的法门也不会那样去做。
因为这是对洪娟的不公平,如果真的有转世投胎的说法,或者事实,那我觉得这样对于洪娟才是最好的归宿。
如果把她强行留在身边,魂飞魄散,或者是变成饿修罗也不是没有可能的。我爱她,可是我并没有保护好她,这就算是已经伤害了她。
如果再以掬魂的方式,或者是燃犀角把她留在身边又起到了什么好处?这样又是另一种程度上害了她。我宁愿让自己撕心裂肺,也不能那样做。
至于邵云峰的魂魄,我没有去搭理他,因为我离开的时候他并没有死亡,再加上洪娟曾经爱过他,我不是好人,也不是救世主,我只想自以为是的不让洪娟难过。
这算是一个借口也好,心灵上的慰籍也罢,已经伤过她一次就尽量避免第二次吧。
让我没想到的是事情并不是我想象的那么简单,危害洪娟生命的另有其人,只不过是假借邵云峰之手。
那么我会觉得自己错了吗?不,我没错,因为邵云峰也确实是害死洪娟的凶手,算是其中之一吧。
所以在想明白这些之后我不能就这样离开广陵区,再者,我担心邵云峰背后的人会对洪娟的家人和她的闺蜜下手,这种意义上的下手可不是寻常人可以解决的麻烦。
通过王思思和洪星给我的消息:“还记得邵云峰那个情人吗?”我点了点头,洪星继续说:“我查到这样的一个消息,本来只是好奇邵云峰那样的公子哥怎么会对那么平平无奇的女人动心,而且是死缠烂打。直到我看到这样一条新闻。”
与其说是新闻,倒不如说是“秘闻”为什么这样说?因为本就是圈里的噱头,但是被邵氏集团压了下来,做了保密工作。
我示意洪星继续说,这个邵云峰的情人也姓邵,你说巧不巧?
我没搭理他,让他说重点。
洪星说这个女人叫邵淑欢,算是圈里不入流的小明星,平常也就是拍拍广告,串串场子,帮一些小企业代言,偶尔还会去吹爆酒吧唱歌。
但是这个女人从入行开始到现在好多年过去了,一直都是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