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思思这才吐了下舌头小声说了句:“知道了,你们两个是去哪里?回家?还是酒店?”
洪娟说:“一起去吃个饭吧?不能让你白跑一下接我们啊!”
嗯,是该吃饭了,虽然是商务座,那也是7,8个小时才能到站。在车上洪娟要给我买快餐,我说别了吧?那么贵,洪娟豪气地说:“商务座都坐了还差那点饭钱吗?”
那是我第一次坐高铁,不知道快餐那么少,最后洪娟把她的给我吃才勉强吃饱。可怜我的大娟子啊。就吃了点零食。
我说要给她买,她死活不让。
我也不知道自己这样对不对,好不好。
说真的,如果是现在遇到这样的情况一定会乐的跟屁崩了似的。只可惜再也遇不到那个灵魂契合让人怦然心动的女孩了,嗯!虽然她比我大好多,不过她依然是小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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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洪娟的事情几乎所有人都不同意,其过程艰辛如鸡毛蒜皮就不详细叙述了,免得被说凑字数就不好了。
我呢?几乎要什么没什么,而洪娟是要什么有什么。这样门不当户不对的两个人当然是得不到所有人的祝福和支持,并且还要阻挡他人的破坏。
虽然洪娟排解万难也要跟我在一起,但是我不想这样做,也不能这样做,因为我不想害了她。这样是耽误了她
我不记得是谁说的这样一句名言:“一身清贫岂敢入繁华,两袖清风怎能误了她!”
我爱她吗?当然爱,我可以为了她付出生命,也许会有人说我这样傻,也许有人也会像我这样为了爱人愿意付出生命,但是他们有自己的父母需要赡养
可我呢?一个孤儿,除了自己的生命还有什么能给她?我曾经不止一次的这样问过自己。
所以这句为了洪娟可以付出生命并不是一句空话,也不是一句誓言。只要她想要,我随时愿意给她,毫无条件。
尽管最后得到了洪娟父母,弟弟,亲人,闺蜜朋友的妥协,甚至是支持,可我还是像一个懦夫一样选择离开了她;再次回到了那个不知道有没有生我,但是养育了我的北方小城。
如果洪娟需要,不,即使她需要我也不能再次出现在她的世界里,她的视线里,她的生活中。爱她就应该看着她幸福不是吗?
可我那个时候不懂爱情,不懂洪娟,不懂所有对我好的人,物事情。
我以为离开她,她会幸福,可我没想到的是还是耽误了佳人。
后来王思思告诉我在我离开之后洪娟整日酗酒度日,每天都把自己搞得烂醉如泥。
那个时候我才发现自己爱她,洪娟也深爱我,洪娟对我的付出远比我对她的付出要多很多。
后来我也问过自己,这样的结果是我想要的吗?这样是给她幸福吗?答案显而易见。我也清楚洪娟的离世我有责任,至少是间接的导致。
那个晚上我彻夜难眠,离开洪娟之后她学会了喝酒,而我则学会了抽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