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洪娟在网络上聊了差不多大半年的时间,大约在冬季的时候,洪娟说她放假了,问我能不能来找我。
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我的脑子里一片空白,让我真正体会了什么是当机状态。
直到洪娟问我是不愿意吗?我才回过神来说没有。
洪娟见过我的照片,我还没有见过她的照片,当然也是因为她没主动说发给我,我也没主动问她要,我也幻想过很多次她的样子。
而我跟洪娟应该算是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恋爱,虽然是网恋,至少我们两个没有看不起彼此,我也清楚自己的相貌。
身高不足一米七,也就相对洪娟来说年轻一些。说是大众化自己都觉得有些不及格。
不过还好,那个时候不算胖,差不多就算是一米七的身高只有97斤,不是公斤。
那个时候还没有美颜相机这些高科技功能,再说,是我的照片,洪娟倒是没有给我看过她的样子,但是见过她四个“女儿”的照片。
洪娟有两只狗,两只猫,柯基叫丘吉尔,大麦町犬叫威士忌。英短银渐层叫豆豆,加菲猫叫奶茶。
我问洪娟,你为啥不养只边牧?洪娟的回答很有意思,她说“我怕边牧嫌我笨!”
洪娟来北方找我的时候已经到了冬季,那天我所在的小城里下着雪,虽然不大,但是也让这座小城点缀着雪白。
我去高铁站接洪娟的时候心情那是相当激动。洪娟穿着白色的羽绒服,黑色的紧身裤,白色的女式马丁靴。
后背上背着一个粉色的小包包,青春靓丽的都市丽人,嗯!确实挺像黄梦莹,身高,身材,脸型,五官,都好看,粉扑扑的,一点都看不出来她已经30多岁了
很好看,因为是平底靴,几乎跟我一般高,不过女生都是显高的,这样看着比我更高一些了。洪娟手里拿着一个十公分左右的史迪仔。
因为洪娟的靓丽已经出乎我的意料之外,看到她从高铁站走出来的时候我已经愣住了。
洪娟把史迪仔公仔递给我说:“傻样,还满意吗?”
她没有化妆都是那么的好看,我哆哩哆嗦地憋出来一句:“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