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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命中贵人

离婚不自弃

人来人往的菜市场里,闫春妮像个疯子一般,推着辆空荡荡的婴儿车,声嘶力竭的沿路大喊。

  “孩子!有人偷孩子!”

  “你们有谁,看到我的孩子了,谁看到了请跟我跟说一下,我给各位跪下磕头了……”

  说着她跪在地上,朝围观的群众磕了几个响头。

  几分钟前,正在买菜的她,回头却发现婴儿车里的孩子不见了,她两腿一软,吓得差点晕厥过去。

 她明明记得,方才自己挤进菜摊前,还特意将婴儿车放在了跟前,可怎么买完菜,孩子却不翼而飞了。

  此刻她捶足顿胸,也无济于事,仅仅片刻大意,便让有心人逮准了下手的机会,将孩子偷走,弄丢自己的孩子,尚且罪该万死,弄丢别人的孩子,她真是抵命都偿还不了起。

  “求求各位街坊,求你们行行好,帮帮我,帮我找找孩子……”

 听说菜市场里有人丢孩子了,人人自危的,有孩子的搂紧孩子,没孩子的捂紧了荷包,生怕像她一样,一个大意让人给盯上。

  转了几圈没找到孩子的下落,闫春妮又转回了刚才那个摊位。

  “这位大姐,我刚刚就在你这里买菜,你有没有看到,是谁抱走了我的孩子?”

  正在摘菜的摊位老板,回答她的时候,连眼皮都没抬一下。

  

“你也知道刚刚买菜的人多,我没有留意,你再问问别人吧,别站在这里,当着我做生意。”

  因为她没有抬头,所以闫春妮根本看不到她的心虚,只当她是懒得搭理自己。

  平日里,这菜市场虽然人多,但根本不至于像刚才她买菜那样,一个摊位被人围得水泄不通,若不是她面前的婴儿车,被人挤了出去,孩子也不至于弄丢。

  “大妹子,不行就赶紧报警吧,别磨蹭耽误时间了,时间长了孩子就真找不回来了。”

  “是啊,菜市场门口就有警亭,你赶紧去找警察帮你找孩子吧。”

  围观群众也七嘴八舌的,给了春妮意见。

  六神无主的她,推着婴儿车火急火燎的往警亭赶,一进门,她便傻眼了,只见里内的一名民警手里,正抱着她刚刚丢失的那个孩子。

  不敢置信的她,双腿一软滑坐在了地上,随后便失声痛哭起来。

  “这位女同志,你先别哭,有什么事情,坐起来慢慢跟我说。”

  春妮赶紧从地上爬了起来,没顾上一身的尘灰,伸手准备抱孩子。

  “警察同志,你手里抱着的,是我东家的孩子,几分钟钱,我发现孩子不见了,在菜市场找了几圈都没有找到她,我都快急疯了,正打算过来报警,没想到你们帮我找到她了。” 

  “真是太谢谢你们了,这孩子还好被你们找到了,要不然我可怎么向我东家交代啊。”说到这里她再次哽咽了起来。

  “你啊,真是太大意了,明知道菜市场人又多又杂,怎么能够让孩子离开你的视线呢,你要好好谢谢这位先生,要不是他发现不对劲,从人贩子手里将这孩子抢回来,送到这里,只怕这孩子是凶多吉少了。”

  警察将孩子递给春妮,并且指了指,正在一旁做笔录的男人。

  接过孩子的春妮,扑通一下给那男人跪了下来。

  “大哥,我给您磕头了,您是我命中的贵人啊,今天若不是您出手救了这孩子,我恐怕是万死难辞其咎,你不仅是救了她,更是我救了我们全家,您的大恩大德,我没齿难忘,还请受我一拜。”

  为了生这个孩子,林建风给了夏可心五十万,现在又给了她五万让她带孩子,今天这孩子倘若真是找不回来了,那可就真把她逼上绝路了。

  所以她觉得,这男人的大恩大德,别说是跪拜了,自己给他磕头都是轻的。

  “行了,你下回小心就是,这次,是你运气好,我凑巧发现了那人的异样,才救下这孩子,下回你若再如此大意,恐怕事情就真的难以收场了。”

  “你赶紧起来,别跪着了,救孩子我义不容辞,你用不着这么大的礼,我承受不起。”说着男人将她从地上扶了起来。

  女人抬头的瞬间,男人楞了一下,他没想到,自己在这碰上她。

  这还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没想到自己无意间救下的孩子,居然是江烨姐夫林建风的女儿。

  闫春妮的照片,他在江烨那里看过无数次,所以即使她现在已经不再年轻,他还是一眼就认出她来。

  “大哥,你这样盯着我看,难道你认识我不成?”

  救命恩人,眼神这样直勾勾的盯着她,春妮感觉很是奇怪。

  “没有没有,我们从未见过,我们怎么可能会认识呢,对了,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闫春妮,大哥您呢?你叫什么名字,您救了孩子,我也该记下您的姓名,将来好找机会报答您。”

  男人摆了摆手:“嗨,什么报答不报答的,你说着话就见外了,我姓徐,叫徐正舟,我应该大你几岁,你叫我徐大哥就成。”

  “相识,既是一场缘分,以后有什么我帮得上的,尽管开口。”说着他掏出张名片递给了她 。

“大哥,您人真好,您帮了我那么大的忙,要不,我请你吃顿便饭吧?”

  春妮感觉跪拜磕头都不足以表达自己对他的谢意,于是她便想到了请他吃饭。

  “说起吃饭,我现在肚子正好有点饿了,红烧肉会做吗?”

  春妮方才还在纠结,自己该请他去哪家大饭店吃饭的好,可没想到,他却提出想吃自己做的,这根本就是怕让自己花钱,给自己留面子。

  春妮心里对他的好感,又添了几分。

  “红烧肉我倒是会做,不过卖相比不得大饭店,恐怕是上不了什么台面,请恩公吃饭,自己做,为免太失礼了,我还是请您外面吃吧?”

   春妮以为徐正舟这是在为她省钱,所以才会询问自己会不会做。

  可是即使会做,这种时候她也不好意思说,自己做得有多好,否则便显得自己小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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