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夏的日头渐渐毒辣起来,清晨的露水刚一消散,金色的阳光就泼洒在红星村的田垄之上。蝉鸣还未真正响彻盛夏,空气中却已经弥漫起一股燥热、蓬勃、充满希望的气息。
楚天佑的日子,正如这初夏的光景一般,红红火火,蒸蒸日上。
他在砖窑厂彻底站稳了脚跟。凭借着出众的管理能力和雷厉风行的作风,车间产量屡创新高,产品质量更是全厂最好。厂长对他愈发倚重,不仅工资涨了又涨,还专门给他配发了一辆崭新的二八大杠自行车,方便他上下班往返,也显得愈发气派体面。
每日下班,楚天佑都会骑着那辆崭新的爱车,车后座上往往还绑着给白珊珊带的时令鲜果或者一块奶糖。一进院门,跳下车子,他就会直奔屋内,看看白珊珊是不是又累了,或者南屋的布料够不够用,然后挽起袖子一头扎进厨房或院子里,把所有重活累活都揽在自己身上。
白珊珊则是那道最温暖的风景线。她坐在南屋明亮的窗前,新缝纫机的马达嗡嗡作响,淡绿色的夏装在她手中渐渐成型。院里的黄瓜架已经搭好,藤蔓顺着竹竿肆意攀爬,开出嫩黄的小花,空气中混着泥土的芬芳和布料的清香,惬意至极。
这天晚饭过后,暑气渐消。楚天佑没有像往常一样去纳凉,而是神秘兮兮地从屋里翻出一个红布包,小心翼翼捧到白珊珊面前。
“珊珊,你看这是什么?”楚天佑的眼神里透着一股按捺不住的兴奋。
白珊珊好奇地拆开布包,里面竟然是一枚亮闪闪的金戒指!款式简约大方,金光灿灿,在灯下看得人眼热心跳。
“这……这太贵重了,咱们不能买……”白珊珊又惊又喜,连忙想要推回去。
“拿着。”楚天佑一把抓住她的手,把戒指套进她的无名指,尺寸刚刚好,“这是厂里给的特殊奖励,我拿了奖金换的。你跟着我这么多年,从穷破小屋到现在的新房,没享过什么福,现在日子好了,我要让你风风光光,戴金戴银,做全村最体面的媳妇。”
白珊珊看着手上熠熠生辉的戒指,又抬头望着眼前这个满眼都是自己的男人,眼眶微微湿润。金子是硬通货,是实实在在的保障,更是他沉甸甸的心意。
第二天,白珊珊戴着金戒指去镇上送成衣。邻里乡亲瞧见了,无不啧啧称叹。
“哎呀!珊珊这戒指真亮堂!足有半两重吧?天佑真是舍得!”
“看这气色,看这打扮,谁家媳妇有她福气好?”
白珊珊只是温婉地笑,适度的体面不仅没有招人嫉妒,反倒让大家觉得这是她应得的。她为人本分,丈夫能干,家业兴旺,这福气是实打实挣来的。
而在村西头那座死寂的小院里,王桂香和白建军正蜷缩在炕头。
母子俩饿得肚子咕咕叫,看着窗外别人家炊烟袅袅,手里只有几个凉窝窝头。忽然,他们远远看见白珊珊戴着金戒指从村口经过,那种珠光宝气的气派,像极了当年他们心里幻想过的“荣华富贵”。
“妈,你看……那是珊珊,她戴金戒指了……”白建军声音沙哑,眼神里充满了绝望的嫉妒,“她现在啥都有了……咱们却连顿饱饭都吃不上……”
王桂香死死咬着嘴唇,指甲掐进掌心,脸上写满了悔恨与不甘。若是当初她好好善待这个女儿,若是当初她没把好好的日子作践散,现在坐在新房里、戴着金戒指的,是不是就是她的白珊珊?不,是属于她的好日子!
可这世上,从来没有如果。
夜色降临,燥热散去。楚天佑和白珊珊并肩坐在院中的石凳上,看着满院的星光。白珊珊轻轻转动手上的戒指,暖意流遍全身。
“天佑,我觉得这辈子过得特别值。”白珊珊靠在他肩上,声音温柔。
楚天佑收紧手臂,将她揽得更紧一些,眼底是化不开的深情:“是我运气好,能重活一世,把你找回来。以后的路,我背着你走,咱们的日子,只会越来越旺,越来越红火。”
夜风温柔,吹走了最后一丝暑气。红星村东头,是灯火璀璨、金戒生辉的幸福;村西头,是荒芜冷清、悔恨无尽的凄凉。
这,就是人生。唯有本分做人,踏实做事,方能得偿所愿,岁岁安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