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致在冬天,那时我留着长头发、乱糟糟的。你呢,戴着副眼镜,喜欢待在最靠窗的位置写这些什么,那时听他们说你是美术生,可也只是从别人口中听闻罢了。
你在第三站就下车了,你来乡下的半年时间,我们没说过话,只有我看着你在车上作画,又或是写字,记不得了。但我觉得那样的你,挺文雅的,至少比我每天顶着霉大头过两点一线的生活好。
那时候我刚查出来,我有眼疾了,我记得很清,我的眼睛时常红肿,有时候还在车上不自觉的流泪,其实我不是伤心得,不知道你看着那样的我是怎么想的呢?估计以为我被爱所伤吧?至于为什么我住在乡村,一来是因为医生说这里环境对我好,二来是因为房价便宜,我喜欢在家门前场子上的秋千上晃悠,荡来荡去,至少我不需要去想城市的复杂人际关系。
我是在有天我去别人家送礼是见到了你。那时我在逗一只小狗,黑白相间的毛,可爱极了。它就一个劲的绕着我跑,我撸着它的毛,“可不可以把你拐跑啊?”小狗“汪汪”几声,好像是答应了。结果是因为狗主人——你回来了,一脸无奈地看着我。现在想想,真是俗套的偶遇啊。
我连忙跑了,两边头发一蹦一蹦倒是像个耳朵,猪耳朵?
之后我每次到那都要逗下那小狗,小狗也就和我熟络了起来,见我路过就要跟我一段路为我送行,估计是为了我袋子里的肉丸子。所以我给它取了别名“猪肉丸”。
“猪肉丸,爹地给你带美食了!”那天我照常去给猪肉丸送肉丸,这狗真的不是徒有其名,都把我吃穷了。可猪肉丸啥也不吃,一个劲的围着我乱吠,又跑到你家的门口。
“猪肉丸今天咋了?”我跟了上去——你家的门大敞开着,猪肉跑到楼上去,我也跟了上去。我始终忘记不了你躺在地上的样子,右边是安眠药和一张沾染着血的纸,你笑着,看上去和在车上见到的你无异,只不过毫无生气。
“见鬼了。”我背起你送到了医院,还好抢救及时,你醒了过来,却用着一副怨恨的表情盯着我。现在的我才知道你这么做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