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年前,一把宝剑横空出世,刀刃锋利,外观洁白,没有一丝一毫的瑕疵。
剑柄更加完美,用的是早已绝种的麒麟骨制成,花纹繁复华丽。
而整柄剑还被注入了华应山最为顶级的灵力,使用者在使用此剑时会感到灵力暴增。
百战百胜,战无不胜。
众仙家对这柄宝剑垂涎已久,可是偏偏这造剑之人师澜之心术不正,想要众仙家混战,胜出者得剑。
本来众仙家是不应该答应的,可坏就坏在众仙家被宝剑所吸引,鬼迷心窍。
那在哪里混战呢?为了获得此等极品宝剑,众仙家可谓是废尽了心机。
在自己峰打吧,事后肯定要将整座峰重新修缮,在别人峰打吧,别人自然也不肯。
在众仙家一筹莫展之际,有人提议道:“那干脆到人间去打吧!”
众仙家一听,连忙拍手称赞,妙啊。此时的他们已经完全忘记了百姓的安危。
那么问题又来了,到人间的哪里去打呢?众仙家又愁起来了。
这时便又有人提议了:“啊要不我们去人间的乱葬岗打吧!”
乱葬岗?这真是个好主意。
众仙家于是就这样非常愉快地决定了混战的时间和地点。
七天之后,众人就将聚集在雨宁镇的乱葬岗进行混战。
那么为何同样身在人间,众仙家却要把峰下的地方称作人间呢?
原来,修仙之人多少会些法术,而也不是所有人都适合修仙的,需要根据每个人的生辰八字推断是否具有灵根。
若有,便被各仙家门派哄抢,若无,只能下山另谋出路。而渐渐地,这些修仙之人也高傲了起来。
怎么个高法呢?
他们将普通百姓所住的地方称作人间,而把只比他们高个几千米的山峰上的所有修仙之人所住的地方称作“仙境”,甚至还给自己这类修仙之人取作“神”,各大门派统称为“仙家”。
用这些称呼来表现自己的高高在上。
而这么荒谬的名字,居然在人间慢慢传开来,而这些愚昧的、可笑的词竟然成为了那些老百姓对于修仙之人的理解和修仙之人对于自己的理解。
简直不可理喻。
七天之后,众仙家齐聚雨宁镇乱葬岗,斗志昂扬。
乱葬岗内刀剑乱飞,法术乱甩,一片乒乒乓乓之声,乱葬岗上方也不停地变化颜色。
此战激烈异常,无数人踏着同派的、不同派的师兄弟的尸体混战,尸横遍野。
原本众仙家商议的就是无论生死,胜利的人就可以获得那柄绝世无双的宝剑。可人算不如天算,这混战之中竟然混入了一个灵力不稳定的打架新手。
也不知是哪个门派胡乱拉来凑数的。
总之,这位新手也不管三七二十一,往四面八方乱轰,好家伙,这一轰直接将雨宁镇夷为了平地,雨宁镇的镇民几乎死绝。
若非乱葬岗上的众人有灵力傍身,生命力比普通人要顽强一些,恐怕也要死绝。
但众仙家还是受了重伤。
那新手脑子里瞬间一片空白,他没有想到会出现这样的情况,万分惊恐地思虑片刻后竟自刎谢罪。
一场闹剧。
这时终于有人恢复了理智,认为这次仅是为了一柄宝剑就引发如此混战,以至于让整个镇的人几乎死绝,这实属不是修仙之人的作风。
这句话犹如醍醐灌顶,一语点醒梦中人,众仙家立马决定不打了。
是的,死者高达数万人的混战闹剧就这么潦草收尾。
而事后,师澜之和那柄宝剑也不知所踪。
众仙家互相搀扶悼念完死者,正要离开回峰静养生息时,有人发现了被埋在尸堆中,尚有一丝气息的婴儿。
唯一幸存者。
出于愧疚,那人将婴儿小心翼翼地抱起来,让妻子用法术替那个婴儿疗了伤。
那婴儿就被这对夫妻抱了回去,悉心照料。
据悉雨宁镇镇民大都姓沈,那婴儿就被冠以沈姓,以纪念那次乱糟糟、尸横遍野、血流成河的惨状和那对夫妻的愧疚。
而那对夫妻又是长赢峰中人,长赢则又是夏天的别称,出于私心,婴儿的名字就被取作了夏天的另一个别称——“槐序”。
沈槐序就这样生活在了长赢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