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证明林夕是真的讨厌那种人多又不熟的聚会!
一觉睡醒起来,她疼的爆炸。
按了按太阳穴,想来大概是昨晚离开之前喝的那杯酒的问题。她以为是普通的酒,谁他妈能想到是酒精含量高达百分之九十七的伏特加啊!
等等,她手猛地顿住。
离开…她和谁一起离开的?!
重要的来了,她她她她不会真喝醉了眼花了吧?!不然她记忆里怎么会有叶煜非的存在?!
随着太阳穴疼痛的缓和,林夕脑海里的回忆去愈发清晰起来………
“土人哥哥,你专门来接我的吗?”
“不。路过。”
“土人哥哥我好喜欢你哦~”
“…为什么喜欢我?”
“喜欢…喜欢土人哥哥长得好看!”
“呜~好痛。”
不知是那句话惹得身姿挺拔修长的男人不高兴了,猛地停下步子,步子飘飘然的女孩子一下子就撞了上去,鼻尖杵在男人宽阔坚硬的背上,疼的人眼泪花子都出来了。
男人转身,俊美的脸上像是附了一层霜,冷冰冰的,一副生人勿近的样子。
但是面前的人明显觉得自己不是生人,大胆地上前一步,双手攥住他薄薄的T恤衣角,隐隐能感受到健硕的肌肉。
于是…她毫不客气地狠狠摸了一把成功楷到了油并且朗声说了句……
要命!林夕赶紧止住回忆,整个人裹着被子就开始在床上打滚,“啊啊啊啊”
她怎么跟个流氓似的啊!
她的形象啊!完蛋了!他肯定会觉得她很肤浅吧!虽然…
她确实是个肤浅的人。
还不等林夕纪念自己还没开始就逝去的爱情,对面的床铺突然传来动静。
“鬼啊!”
一个披头散发乱得跟鸡窝似的人从被子里面钻出来坐起半个身子,大半张脸都被头发挡着,只隐隐露出张血盆大口。
真的不是她夸张,真的是血盆大口,跟才吃了小孩的一样。
吓得林夕把自己逝去的爱情忘得一干二净,颤颤巍巍地看着对面的‘女鬼’。
女鬼伸手扒开挡在面前的头发,眼睛半睁着,周围是一圈黑色的印渍。
“是我。”
熟悉的嗓音,林夕松了一口气,目光复杂地看着她,“嘉嘉你怎么搞成这样子了?”
血盆大口就算了,还有真正的黑眼圈,堪比国宝,脸上也东一坨西一坨的黑渍。
“回来太晚太累了,没卸妆就睡了。”李嘉嘉明显没睡醒,说一句话的功夫哈欠连天,用她那熊猫眼缓缓看着林夕,“你昨晚这么那么早就走了?对了,我听白淇文说你是跟着帅哥走的?!”
“李嘉嘉你别这样看着我,好吓人。”这是什么化妆品!晕妆这么严重,必须拉近黑名单!林夕脑回路不知道偏哪里去了,好一会儿才拉回来,“啊?啊。”
她嘴里的帅哥一定是土人哥哥吧!
但是…现在林夕很心虚,想着昨晚自己跟流氓似的在人家身上摸来摸去的画面,她一头栽在被子上。
实在不想回答。
她怕自己一个没忍住哭出来。
呜呜呜呜21年了头一次遇到符合自己审美的撕漫男大帅哥,她居然在第四次见面就对人家动手动脚!
形象啊!爱情啊!
都一去不复返了。
看着林夕反常的举动,李嘉嘉内心的八卦之魂熊熊燃烧,连瞌睡都跑了一大半,手扒拉在床边上探出半个身子,“不是吧,有情况?!”
“本来是有的,但是现在…”林夕做了个西子捧心的动作,小脸一垮,“没了。”
“怎么会没了呢!人送你回寝室还没趁机占你便宜,一看就是对你有意思且人品不错。”李嘉嘉说起这来是头头是道。
还没趁机占便宜…人品不错…
是,他是没占她便宜,但是……
她占了他的便宜啊!!狠狠地揩油!
所以在他心里她可能已经成为一个又肤浅人品又不行的人了么……
林夕欲哭无泪:“那是因为他对我完全不感兴趣啊!”
所以冷冰冰地都不愿意搭理她。呜呜呜她好惨啊。
李嘉嘉见状更加恨铁不成钢地嗔她一眼,“小夕你对自己太没自信了!!只要眼睛不瞎的男的不可能对你完全不感兴趣,除非他性取向有问题。”
艺术学院美女如云,随便拎一个妹子出来都容颜姣好,而被多数人认可并称为院花的林夕自然就更不用说了,而且艺院的院花基本就等同于学校的校花。
虽然她家小夕确实有点儿钢铁直女的属性吧,但那张脸,那身材,皮肤白得跟什么似的,该凹的凹,该凸的地方凸,她一个女的看了都馋。
咳咳,当然,她性取向是正常的,有喜欢的体育生哥哥呢。
不知是不是李嘉嘉坚定的神情给了她莫大的自信,林夕一瞬间又信心十足。
于是她决定……
起床报恩赔罪去!
报什么恩?
自然是他送她回寝室的恩了。
赔什么罪?
…不提也罢。
“加油啊小夕!”李嘉嘉对着她风风火火的背影扯着嗓子喊。
要不是她昨晚玩太嗨了现在很疲惫并且一副鬼样子,她一定会跟着去吃瓜!
……
另一边,此时的大四男寝。
叶煜非差不多是一夜没睡,黑眼圈重得要死,要知道上一次黑眼圈这么重还是他等某人回消息等到凌晨的那次。
他神色略显凝重,手机被他当成解压工具翻来覆去的转。
而造成这一切的罪魁祸首都是——
脑海里不可控制地第N次回想起漂亮明媚的小姑娘一边伸手在他身上摸来摸去,一边仰着头面含绯色的朝他说:
“哥哥你好好看,我对你一见钟情了。”
声音又脆又亮,此刻跟魔咒似的不断在他耳边盘旋。
叶煜非觉得自己快被搞疯了,神情咬牙切齿地按了按太阳穴。
被扔在床上的手机却突然震动两声。
他垂眸,表情霎时更加难看——罪魁祸首发消息来了。
[土人哥哥,你现在在寝室吗?]
叶煜非眉骨轻微耸动,隐隐有股猜想,指尖轻抬,敲打着屏幕,[嗯。]
瞧瞧这一个字,把高冷范儿拿捏的死死的。
虽然…他的小心脏跳动的频率早已出卖了他的真实想法。
对方很快就回复过来。
[那你可以下来一下吗?我有东西给你。]
下来?什么意思?!
这貌似超出了他的猜想。
叶煜非心脏狠狠跳了一下,仗着腿长三两下从床上跳下来,顾不上鞋子有没有穿反就慌乱地往阳台跑去。
伸头往底下一看——林夕穿了套牛仔裙套装施施然站在楼下玩手机,虽低着头,但衣服勾勒出姣好的身体线条,远远地看她裸露在外的皮肤白得发光,十分引人注目。
看到周围的人都聚集在林夕身上,叶煜非低声骂了句,然后赶紧随便抓了抓头发,穿着拖鞋就往外跑。
直到跑到宿舍大门口他才停下步子,低头看了眼自己与美男子形象完全不符的糙汉拖鞋,又后悔又觉得好笑,但是在走出大门口的瞬间全部变成了气恼——
另一边,林夕面带不虞地跟搭讪的人说话,结果一转头就瞧见朝自己慢慢走来的人,眉头一下子舒展开,脸上绽放出灿烂的笑容,“土人哥哥!”
刚看见两人交谈的叶煜非脸色因为女孩子灿烂的笑颜和挥舞的手臂缓和了一点,不过说话语调微冷,还夹枪带棒的。
“给我什么东西还要找个人一块儿来?雇的保护你的?怎么,怕我打人?”
啊…这语气…
绕是觉得他对自己冷冰冰的林夕都察觉到他有丢丢不高兴了,听懂他的意思,连忙解释,“土人哥哥你误会了,我没找人一块儿来。”
说完她赶紧望向还赖着不走的搭讪者,“我等的人来了,呃,你可以走了。”
嗯,钢铁直女也有钢铁直女的优点!
比如说对待搭讪者是非常不拖泥带水的拒绝!
那男的看了眼叶煜非,对上他冷冽的目光之后,马上就离开了。
不得不说185的大个子看起来压迫感十足。
更何况这位还是个大帅哥。
人走了,叶煜非的脸色终于好看了点,狭长的眼眸轻飘飘地望向林夕,故作随意自然地来了句,“找你搭讪的?要微信?”
“嗯,”林夕下意识地应了声过后,反应很大地转身正对着叶煜非,连连摆手,“不过我没给!我不随便加人的!”
这着急否认的模样成功让叶煜非唇角微勾,似笑非笑地睨着她,“那你加我…?”
“你不是随便!”
好家伙,这一个个问题问的,快给她整出应激反应来了。
“哦~”叶煜非恍然大悟似的点了点头,唇角的弧度一瞬间更大了几分,笑意中含着揶揄,“也对,毕竟你不是说了么…”
他微微弯了下腰,看着林夕的腰一字一句说的清晰有力:“你说我长得好看还对我一、见、钟、情。”
他刻意加重了后面四个字。
他的声音很好听,一见钟情像是在他舌尖反复缠绕了几圈才说出来的,含着股缱绻的深意,听得林夕耳尖和脸颊都在发烫,都结巴了“你……我……”
没想到他会挑明她昨晚的话,给林夕整得不会说了。
叶煜非见好就收,再接着逗她人设该崩了。
目光从她手上瞟过,装作没看见,明知故问道:“不是说我东西要给我?”
“哦哦哦对对对”林夕回过神来,才想起来的主要目的,伸出双手,“我给土人哥哥带的早饭!谢谢你…昨晚送我回来,还有…咳,我喝多了手有点儿不听使唤,对不起。”
对不起三个字就跟蚊子嘤咛声似的,小声极了。
不过叶煜非离得近,还是听清了。
瞧着女孩儿脸颊红彤彤的模样,他从她手上接过早餐,俊眉微不可察地挑了一下,“谢谢,不过…这是,谢礼还是赔礼?”
“啊?”他的问题把林夕问懵了一说,有些呆呆地回答,“都都是吧。”
“啧,这似乎说不通。”叶煜非嗓音幽幽地开口,“一样东西代表一种礼,姑且算作你谢礼到了,那…赔礼呢?”
“啊?”懵逼二连了。
被他这么一说,林夕也觉得自己是不是有点儿太敷衍了,毕竟昨晚她吃了人家好多豆腐呜呜呜呜。
于是她准备找方法弥补:“我请土人哥哥吃午饭做赔礼吧!”
“午饭就不必了,毕竟才收到早餐。”叶煜非将视线从她额头上的汗珠移向她的眼睛,看着她勾唇极浅地笑了下,“就请我吃个上次的冰淇淋吧。”
这四目相对。
这笑容。
差点儿给林夕看得哈喇子流出来,他有一双很好看的眼睛,黑亮的瞳孔,眼白更多一些,形状狭长,眼尾微微勾起,有点儿像是丹凤眼,像是一把弯刀对视久了能把人的心神魂魄勾走。
差点儿就看入迷了。
林夕赶紧移开视线,揉了下脸颊掩饰自己刚才的痴汉样,“好的! ”
于是两人就往超市走。
“土人哥哥,你觉得上次的可爱多好吃吗?”
“还不错。”
“那你喜欢吃甜食吗?冰淇淋甜点蛋糕之类的。”
“…你喜欢?”
“嗯嗯超级喜欢!甜食让人心情愉悦。”
“嗯…我觉得也还不错。”
走着走着,聊着聊着,林夕突然听到了一点儿不太对劲的声响,顺着来源低头望过去——
看了好几秒,重新抬头的时候目光正对上低下头的人。
她看见他喉结动了两下,“在看什么?”
“在看土人哥哥的拖鞋真好看!有没有链接,我也想买一双嘿嘿!”林夕非常迅速头脑灵活地回答。
将自己对着美男喉结都会出来的色心掩藏得好好的。
还有一丁点儿发现美男穿着接地气的拖鞋的惊奇。
“…”叶煜非嘴角抽了一下,对她的回答似乎有些许无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