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刚上大一,恢复了日复一日,上学,攒GPA,也就是美国评定一个好学生的标准。因为天资一般,我学得幸苦,但好在从不迟到早退和挂科。这个学上的老少咸宜,什么年龄段和什么造型的人都有,就是没有太过紧密的关系,大家下课就各走各的。
唯一喜欢混在一起交流的就是咱们祖国同胞了,身处异地,一个国家的人总是惺惺相惜。我们几个国人汇聚在几乎是每个专业都要修的必修课,英语115。
我的好朋友是个男同胞,浓眉大眼的,脸型有点略方,侧面看是妥妥的帅哥,他名叫李峥进,自己给取了个英文名叫Leon。
我很喜欢他接地气的性格,他是这么说自己的:“父母供我到国外念书不容易,咱不能挂科不是?”
于是他实在学不懂的地方就做个小弊,打个小抄在手心,有时候还很好心地分享给我答案之类,都不是什么大案要案,但就是这么做无形中降低了点他的逼格,使得他引以为豪的行为不是很酷。
还有一个叫本的男生,长得猥琐,看谁都能垂涎三尺,了解不多。
四个人只剩三个了,李峥进,本,我。我以为露露再也不会回来了。
但期中考试过后,露露又惊现教室!她很自然地坐到了我的旁边,已经全靠我的笔记过活,因为老师讲的她一个字都听不懂了,显得呆滞木讷。
不仅如此,曾今那么清秀的美女,现在胖了一整圈,脚脖子都肿了,我很不会说话地对她来了句:“你......比原先圆润了一点哈。”
李峥进下课后点了点我的肩膀,悄声八卦:“你还傻乎乎问她怎么胖了,你是不是以为她失恋后暴饮暴食?”
“难道不是?” 我不解。
“她这是怀孕了,被群里那个流氓吐搞大肚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