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
一声哈欠。眼睛正在适应光线的过程,揉了揉眼睛,视野变得清晰了一点。
文人先从梦中醒来了,他依然感觉十分困倦,但嗓子又干又疼,告诉他真的需要喝点水。
没有办法,只能拖着沉重的躯体下楼要点水,或许要点吃的。他坐起身来想到,习惯性摸了摸自己的头发,越发地长了。这代表他每次洗头都得花费更多的时间,不过就文人个人认为,他自己头发长点比短些好看。
转过头,沐君还是睡得深沉,他就悄悄地将脚放下,触碰到冰凉的地面直接让文人清醒了一点。深呼吸一口气,直接立好腰板。眯眼看向窗外,太阳仍然统治着天空。
他便站起来,蹑手蹑脚地走到衣架旁边,静悄悄地把长袍拿下来,披在自己身上。素白的袍子既看着舒适,又能抵御沙漠里的日晒。
衣架旁的方形长桌上摆着他忠诚的银剑,拿起来拔出它,干净而明亮的细长宽刃,优雅的护手花纹与血槽,一如既往。文人又开始了沉思。无疑,他还是在想第一次沾染他人之血时的不愉快经历,那绝对是他的大脑出现了最厉害,或者说最不冷静的慌乱时刻,不是所有人都能很快从第一次杀死一个人这个事实中脱离出来,文人也不行。
不同的是,对于文人来说,这不再是罪恶,而永远是他第二使命的提醒。
停下思考回到现实,喉咙还是疼的厉害,急需水的滋润。他便没做过多整理,开门后顺着覆盖地毯的木制台阶下楼了。
可怜的文人,他真该多考虑一会儿再到楼下来。此时此刻正是该吃午饭的时刻,一楼几乎坐满了人,各自围着几张小圆桌,正在饮用便于储藏的葡萄酒,吃着烤肉和蔬菜汤。他们衣衫整齐,服饰华丽。可能有贵族子弟,也有可能是宫廷成员,甚至还有别国人士,许多酒馆的佣人穿梭在他们周围端菜添酒。但反正,没有人和文人一样脸上还带着枕头印子,还小眯起眼睛明显没睡醒。
文人顿时觉得有点尴尬,他真的希望有一件和沐君一样的包头巾,只露出眼睛来帮他掩饰自己的面容,这样别人就不知道他是谁了。
这么边走边想着问题,仅仅两步他差点又撞到一个人,并且这次比上次危险多了——
“喂,喂!”
文人立刻停了下来,幸亏他这么做了,抬起头,看见了一个怒气冲冲的女人,带着特质的厨师裙和手套,捧着热气腾腾的大锅,闻起来里面装满了炖菜汤。
“你这人怎么回事,在梦游吗?你看看,你这十足的大草包,要是锅里的东西撒了,就活该给你脸上烫个疤!”
文人还是第二次见到这么可怕的女人,她嘴里不断的叫骂,宛如一尊大炮在开火轰炸别人。文人被炸的不知所措,急忙连声说着“对不起!”然后飞速地跑走了。
前台的老板带着金丝边框眼睛,他已经招待好了店里的客人,任由他们高谈阔论,自己则忙里偷闲,正拿着一本老旧的廉价小说看着。如果某人需要服务,只需大喊一声就行。
“先生……”
“格莱沙,我说了多少次了,炖菜要用的盐是在……”这时候他仰起头,才发现不对。“啊,抱歉。我有什么可以帮你的,小子?”
“请给我弄一杯温水,如果可以,也给我些吃的。”文人鞠躬说道。
“当然……那边坐,”老板随手指了指他旁边的最后一张空桌子,“格莱沙!”他喊道。
文人慢慢入座,正好奇“格莱沙”是谁,不过从楼梯上下来的一个身影让他差点想钻进地缝里。
“是你?”女人瞪大了眼睛,很显然她不怎么高兴又见到冒冒失失的文人。
“格莱沙,盛一份炖菜给那个孩子,以及一壶热水。”
她翻了个白眼,拿了个小木碗以及汤匙,走到楼梯对面的房间里,不一会儿就端出了一碗煮成稀糊的浓菜汤——听起来很没食欲,但确实是旅馆最受欢迎的菜肴。
文人都不敢直视她的脸,他与生俱来的第不知道多少个毛病就是被人批评之后就感觉自己羞耻至极,不肯面对别人。一想到刚才的情形,脑袋和他的脸一样烧了起来。
框的一声,盘子摆在了他面前,文人可不想知道这位叫做格莱沙的女士是什么心情的。只好拿起汤匙开始食用炖菜。
很稠,感觉像是胡萝卜和土豆,番茄之类的蔬菜彻底成为糊糊的感觉,但调味料恰到好处,入口香甜,以及足够的咸味,还有不知道来自于哪个地方的香料使它尝起来令人舒适。至少文人感觉自己的精神彻底恢复了。
他正打算再吃一口,突然感觉有人的视线,回过头,这才想起来老板就坐在自己旁边。
这下子他的汤匙悬在半空中,吃也不是,不吃也不是。如果有人在大圣堂的光辉岁月里看到文人学士在礼堂和众人用餐,就会发现他好像不是在吃饭,而是在完成一个任务,别的人任由自己感谢上帝恩赐后大吃大喝,他却小口小口,不敢发出声音。
“你是觉得炖菜不合口味,小子?”老板扶了一下自己的金丝边眼镜。
“啊,不,不是。”文人有些慌乱,他慢慢把汤匙伸进嘴里,然后又花了几秒钟把口腔里的东西囫囵吞下去,此时此刻他没感觉炖菜有多好吃了,仅仅只剩下在意别人的目光。
“你这样子,吃饭估计要急死你的朋友。”老板嘲笑道,随即想起了什么事,又不笑了,回过头看着墙壁“估计你和我的儿子可能会有些共同话题。”
“请问您的儿子现在……”看见老板的眼神越发凌厉,文人又暗骂自己说错话了,“对不起,如果不介意的话?”
“嘿,介意?我为什么会介意?”老板把那本廉价小说扔到一旁“他就像你一样,吃饭慢的可怕。平时我看着酒店的生意,没有空去管他,结果这家伙每次都跑出去不干好事,十四年了,整天跟着一群混混在城市里偷东西吃,要么和别人打架,口鼻出血都是常事,看样子要么他干掉别人,要么别人把他胳膊卸下来,否则他不会结束的。”
文人小声嘀咕“好像也不怎么像……”,意识到老板停下了话头,又眨了眨眼睛,“然后他……”
“等着他的就是一顿鞭子,”老板露出不屑的神情,“有什么好问的?这种古老的教育方法,你们这群孩子也许会骂粗鲁,可我觉得有效。”
“我每有些钱,就去给他聘请家庭教师,可他呢,丝毫不肯做个好孩子,向老师泼墨水,口中吐出的脏词根本入不了耳。格莱沙狠狠地用棍子打了他一下,从此之后他都得歪着嘴巴过活了,都是为他好,他还不感恩,又哭又闹,弄得我好烦。这也就罢了,每次客人来时,总抱怨房间里的哭声太响,令人心慌。我告诉他不许哭,要么就把他丢到门外。”
汤匙和木碗轻轻碰撞,发出微妙的响声。文人略微停顿了一会儿才接着问道“他什么时候离开了您?”
他哀叹了一声。
“那天告诉他吃饭后必须洗碗,将院子杂草拔除,"做不好你就不是我的儿子",我说道。他整整吃了好几个小时,也没把碗里的炖菜吃掉。气的我当场把他的碗砸了,正跑到马厩拿出我的马鞭,他就头也不回地跑了。今天早上商工公会的那帮家伙在森林找到了三具尸体,就是那该死的野小子和他的野朋友。他的肚子被刺穿了,另外两个吃了枪子。”
“这都是他自找的,不是么?”他又看着文人,那渴求回答的目光更加尖刻而令文人刺痛。
“……谢谢您愿意跟我说这么多,先生。”文人把几个铜板放在桌上,就回房间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