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了,估计莉莎还在等我们呢。至少也不能让人家一直等......
回到葫芦湖公园......那片小树林......哦?莉莎果然在等我们......
BGM:今日もイイ天気!
“啊!是你们!”
“啊!莉莎姐!这位是......?”春美指了指莉莎旁边的男人。
“哦,这是我男朋友,叫芬奇。”

“你好,我叫龙一。”
“你好。”
芬奇(22)
莉莎的男朋友,陪她拍流星。
“我跟你们讲,我们中奖啦!我跟芬奇找到了昨天晚上拍的两张照片!这是第二张......”

“哦哦!这是......!”
“你看,照片上有人在开枪,对吧?”
“嗯嗯......可惜就是看不清谁开的枪啊。”
“那也没办法呢,”芬奇接过照片端详着,“昨天晚上我守夜的时候,莫名起了好大的雾......等等,莉莎,这是不是就是你说的那个什么凶杀案?”
“......对哎?你说我们是不是得报警呢?”
看来这对是本案的目击证人了......不过他们难道看到了火花亲手开枪杀人?
嗯......也罢,如果说火花没有杀人,即使加个目击证人进去,也不至于说是没杀人变成杀人。
“......得去报警吧?不过倒不如说是去提供线索......”
莉莎采纳了龙一的建议:“也对,看到凶杀案去报警也是市民的义务......那我们就先去警察局一趟啦!”
......我们好像忘了些什么事?......!!

“干嘛?我很忙的。”
“莉莎小姐......请你们把看到的事也告诉我们吧!”
“怎么可能嘛,我们可是目击者哦。正义的使者,警备员(Anti-skill)那边的。”莉莎忽然(女朋友常有的小鸟依人)对芬奇撒娇,“怎么可能告诉你们呢?对吧芬奇。”
“啊这......”
“呜呜,莉莎姐你好过分呐......”
“别这么说嘛,昨日的敌人是今日的朋友......啊不对我说反了。反正就这样啦,拜拜......”
莉莎拉起芬奇飞一般溜走了......难道是提供线索者有巨额奖金让她如此着迷吗?
“嘿嘿,没准咱俩还能上证人席呢!”
嗨,我当是什么呢,图乐啊这是......啊,跑掉了,BGM停。
“怎么办大哥?多了一个目击者......”
“没关系春美,我们要相信火花没杀人,她们上法庭没准还能帮我们呢。”
嘛,话虽这么说,知道他们“看到了什么”才是关键,不过现在也不用管他们了。
葫芦湖照片2
背面写了时间:1月1日0点15分。
不管啦,先走吧......正好想去问问星影老师一·零四案件......
回到广场......啊啊,警备员(Anti-skill)似乎都放弃搜查工作了呢......是不是实在是找不到什么线索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