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又炸了,法官连敲三锤,也想知道这是什么:

辩护人,那是什么东西!

是窃听器,一个新鲜玩意。
龙一再一个凌空点穴指,

梅世小姐,你窃听了被害人楼下的公共电话,对吧!?

这......


裁判长,辩方律师只怕是在胡说八道!

可,证人持有窃听器,确实令人在意......

那好,对面的粉毛律师!

什么?
火花扬鞭一甩到桌子上:

你确定你要告发证人的窃听罪吗!证人窃听了被害人的电话内容!

对咯,我就是这个意思!

你!
火花彻底蒙了,表情看起来像是被人**了......她真的有吗?

那,被害人在电话中说过那是个钟吗?!

当然了,被害人在日记里就是这么说的......

......我告诉春美,那是个小雕像,其实它是个时钟......
......
BGM停了,梅世......完了。
“证人,你用窃听器偷听了他们的对话,所以你才会知道那是个座钟。”龙一最后一拍桌子,“怎么样,我有说错吗!”
異議あり!
“裁判长,辩方律师肯定是在胡说八道!”
異議あり!

凤凰检察官,我是不是胡说八道,你看看证人的表情就知道了!辩方要求证人回答问题!

证人,请回答。
法官下达了命令。

......

......证人!

你很吵啊!证你个头啊!
梅世和刚才一样歇斯底里了,

你这老秃驴!
非静止画面......

你,你们都合起伙来欺负梅世......你们都这样子!呜......呜啊啊啊啊啊啊!
梅世哭得稀里哗啦,现在正好一鼓作气做掉她!
BGM:成歩堂龍一 ~異議あり! 2001

你为什么要窃听?
梅世不回答,龙一直接急了,一拍桌子:

请你回答!

为什么我非得回答呢?跟凶杀案又没有关系。
她......该不会还在依照火花的指示证言吗?不行,不能放过她!

你给我听好了,你窃听的可是本案的被害人......我现在完全可以告发你为真凶!!
法庭日常炸锅,法官日常敲锤......

嘛嘛,辩护人虽说措辞不当,但心情我可以理解。怎么样啊,证人?你能证明你跟杀人案无关吗?
呵,这怎么可能办得到呢?龙一是这么想的。

律师先生,你这是什么表情啊?你是不是在想,“呵,这怎么可能办得到呢?”,对吧?
呵呵,被看出来了。

真是遗憾啊!......我可是能办得到呢!
BGM停了,被梅世的一番话吓没了。

这,怎么可能......

哼!好冷的家伙。“怎么可能”的台词早就过时了!听好了,案发时间不到晚上九点吧?当时有服务生给梅世送客房服务点心哦。

客房服务?!

对,梅世点了冰咖啡上来。冰咖啡不赶紧喝掉,就成普通的咖啡了。你要不信,你可以去问问服务生。

也就是说,她不在现场。
火花再补一刀。
坏了,梅世是没机会犯案了。

嗯,证人窃听了被害人的电话,应该是事实了。但是!
火花扬鞭一甩,甩到桌子上:

这件事跟这个命案,是完完全全的两码事!然后证人目击了被告犯案的瞬间,也依然是事实!
不行,不能就这么把她放跑了......必须把她跟命案联系在一起!

辩护人,你有何见解?
现在再问梅世也没用了,要不......问问服务生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