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左三圈~*右三圈~脖子扭扭~屁股扭扭≈开起做运动~*
清晨,我伸完一系列懒腰操,舒服的咂嘴。
一套高难度千奇百怪懒腰,哥的身板软的像根面条。要问懒腰哪家强,高吉一高找伊琉笑^o^。
脑袋一瞥,看见早已起床,在窗前桌上听歌看书的某人。
窗外艳阳初升,复古色的红光通过窗子,照在他利立体的轮廓,打出幽深的阴影,使他的眼睛看不出瞳孔的色彩,变得深不可测,却又亮的迷人,让人深陷其中,无法自拔。
手翻动书页面沙沙响的声音竟也变的悦耳,只这一看,任怎么也移不开眼睛了。
没错,他就是我,风流倜傥,玉树临风,迷倒万千少女的变态室友,方颂。
我与他的相遇,要从开学报到第一天说起。
“哥~,我不要去啊~,我不要离开你~”那天早上,我自知要离开,向哥抗议。
对,我有个哥。我也只有个哥。
我没见过我爸妈,自我记事起,就只记得哥。隐约记忆中还有个大叔,听哥说,他照顾了我4年,照顾了哥14年,我和哥哥的名字就是他起的,后来,他走了,去了我们都不知道的地方。
在这个世界上,我最亲最佩服的人就是我哥,他可以16岁大学毕业,一天可以打4份工。每天都能对我笑。
我就要去离家很远的地方上高中,最舍不得的,就是我哥了。
哥并没有理会我的抗议,还在收拾我在那边上学需要的东西。
临了,对我说:“笑笑,到了哪里,要听话,别惹事,好好照顾自己,别离了哥就生活不能自理。”
“哥我不要上高中了”我玩笑的说。
“你说什么!!”哥这一瞬间的眼神很可怕,吓的我立马吞回要说的话。但很快,又恢复成那个温润的哥了。
“这句话,我就当没听到,不要有这种想法,哥不能陪你一辈子,要学会自己生活。”说着把我的东西大包小包的拎上车的后备箱。
“啊?”这话怎么听着像生离死别一样。
哥送完我,便回了家,在玄关处看了一会,向在门口玩的邻居小孩问:
“豆豆,有没有看见放在门口的几包薯片?那时过期坏掉的,我打算扔掉”
“哦,刚才笑笑哥拿走了。”
“哎呀,那他可有的折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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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同时,伊琉笑的视线全在车窗外,看着窗外的景物,由熟悉的到不熟悉的,他正在远去家的方向,远去哥的方向。而怀里却抱着一包薯片,正吃的欢快。
但其实他也感伤,但他可是笑笑,他要笑,嗯,要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