祺鑫同人文/勿上升正主/不喜勿喷/新手文笔
我叫丁程鑫,是一只“相貌平平”的白狐,深受万千少女的喜爱,就连人类都想得到我。但那些人类只是为了拿我的皮毛去卖个好价钱,我曾试过无数次来到凡间去游历,呵,无一例外,遇到的都是贪婪的人。
直到有一天,我遇到了他。他的长相让我充分的见识到了单眼皮的魅力,看上去像个大学生。但那天并不是我第一天见到他,在此之前我也多次遇到过他,第一次见到他时突然有种一见钟情的感觉,说不太上来,每次遇到他他都在公园溜达,也不知道为什么,他从未发现过我。渐渐的,日久生情,我也清楚的发现,我对他的感觉变得不一样了……
但人和妖在一起说出来就是笑话,又不是白娘子与许仙的故事,我怎能如愿以偿的得到他呢?虽然在这txl合法,在我们这可是天大的笑话,被发现后甚至还有被逐出狐族的可能性。可又没有先例,这事也只是吓唬小孩的罢了,不过,我也许会成为先例呢……
不过应该没人会不喜欢听话乖巧又可爱的小狐狸吧?但我要证明一点,不是所有的狐狸都有狐臭!!!就比如我就没有!!!我也不承认我可爱哈,我自认为我是很帅气的一只狐狸。像我这么乖巧可爱的狐狸表白的话应该不会被拒绝吧?
我的关系线也许就有点简单了(因为作者大大这玩意愣是没想好,这脑瓜子估计是木头做的),首先第一个是“狼窝”那篇中的“那人”。我跟这个人的关系呢很简单,因为“他”也是一只妖,我俩从小玩到大,自然就很熟了。还有俩个呢是在后面会出现的,也算是竹马之交了,也都是妖哈。
言归正传,第一次遇到他也是冬天,当时只是想着来公园的人造湖逛逛。那时刚好北京下雪,所以,也没有人会发现白雪中的白狐,因为我已经和大自然融为一体了。逛着逛着就有一只不知名的修勾跑过来把我扑倒,玩呢?那么多修勾没鸟我就这玩意给我来了个过肩摔???正当我打算一口把它搞掉时,他就把我给拉开了,可他并没有把我赶走或者是打我的注意,只是笑着顺了顺我的毛说了句“小狗都这样,别跟它一般见识哈。”便起身走了。
很好,你已经成功引起我的注意。从那以后我每天就在湖边等着他,但他却再也没来过……我只好去跟踪他,但是,这人这么总是无影无踪啊喂!好不容易找着了吧,就一转眼的功夫,人又没了,我真的栓Q……
但怎么可能就这么放他走了呢!?经过我不懈的努力,我成功伪造了一场意外,让他误以为我是一只无家可归的狐狸,接着就靠我的演技一步一步到现在这个半成功的地步!
但似乎,有种不祥的预感。过了这么久的平静的生活,还有点不习惯。不过啊,好像,被发现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