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大宝咧嘴一笑,顿时心中怒气全消,不敢造次,立刻迎着笑脸道:“喔!原来是大将军啊!久仰久仰!您先来,您先来!”。
程咬金冷哼一声,懒得理会,转而朝小二招呼一声,道:“按老规矩!先给我来壶老酒!”。
小二满面笑容道:“好嘞!您稍等,早就给你准备好了,无需等待,一会就给您上齐!”。
随后小二便擦了把额头上的汗,连连走进后厨之中,去端酒菜了。
这时,客栈外来了一帮衙役。其中还有一个清丽女子,正是先前给王大宝十锭银子的那位女子。
“就是他!杀了我家的二狗子,还当众殴打我家小弟,并且抢走了我的银子,掳走了我家的丫鬟!”,女子一脸委屈状,见到王大宝就哭声指责。
掌柜眉头一皱,微微摇头,默不作声,埋头去清理那根本没有灰尘的柜台。
随即一名捕头抢先一步冲了进来,满眼凶横,厉声喝道:“岂有此理!光天化日之下,竟还有如此胆大包天的恶徒?给我拿下!”。
“是!”,一众衙役也跟着冲了进来,其后之人则堵在了门口,不放人进出。
王大宝一个趔趄,本就心愤难平,这特么还来一个恶人先告状的。
这二狗子是他打死的没错,孩童是他殴打的也对,银子他也拿了,丫鬟也是自己牵来的,这些都是事实。
但逻辑概念一偷换,那意思就完全变味了,明明自己是受害人,现在反而被说成就罪加一等了。
有人能指鹿为马,有人能将死物说成活物,有人能说得天翻地覆,云变天惊,大爷我今天就要瞧一瞧这世间的混账之词。
“且慢!我有话要说!”
王大宝也不甘示弱,与之辩论起来。
“你家狗是我打死的没错,但却是他先咬的我!我若是不打死那恶狗,难道要被它活活咬死?这畜生是一条命?难道人就不是一条命?”
“你家小弟被我殴打没错,我承认!因为狗是他放的,作为行凶作恶的罪魁祸首,我出手教训有错吗?别说光天化日之下,就算是半夜里冲进你家门黑灯瞎火的我也是照打不误!”
“这银子是你的没错,但那是你作为赔付我的医药费!何来抢夺一说?”
“这丫鬟......是我带走的!人家又没反抗,何来抢走一说?”
那衙役一听,双方各执一词,也都有道理,一时也拿不定注意。
“休得听他满嘴胡说,将他带入衙门,严刑拷打一番,看他还敢强词夺理嘴硬?”,清丽女子一口否定了王大宝的言辞,强行要求官差带走王大宝。
捕头眉头一皱,上前道:“我说这位公子,你还是跟我们走一趟吧!此地可不是公堂之上,不是定夺是非之地,有什么事情,还是先回衙门再说吧!”。
王大宝面露为难之色,心中思索不停,此处人生地不熟,看那女子非富即贵,一旦进了衙门,绝对免不了一顿严刑拷打。
他怎么可能就此屈服,当下大喝道:“看来你们是不讲道理了!”,摆出一副干架的姿势。
那一众衙役见此人竟敢拒捕,当下也是狠了心,齐齐围上前,就要对其进行捉拿。
“放肆!”,一旁观战许久的大将军终于开口了
放肆!你是何人?休要插手官差办事!否则严惩不饶!”,捕头厉声喝问。
“我本名程咬金,号字义贞,你可晓得我?”,大将军也不废话,直接自报姓名。
“哼!不认识!休想冒充大将军!”,捕头丝毫不给面子,似乎铁了心想要捉拿此人。
“啪!”,一张桌子被震碎,惊得众人一大跳。
程咬金一巴掌将那桌子给拍碎了,眼神凶横,带着一股久经战场的杀气。
这......这就是传说中的武功?
仅仅是一个拍手之间,就直接震碎了一张实木桌子。
若是这力道用在了人身上,那不是浑身骨头都要炸裂开来?
王大宝震惊万分,心中情不自禁的生出一丝崇拜之意。
“您果真是程大将军?”,捕头战战兢兢道,意识到自己惹错了人。
“这里没你们的事了!你们走吧!”,程咬金也懒得理会,让他们离开,不想打扰自己清净。
“可是?”,捕头有些犹豫。
不等捕头话说完,女子上前,不依不饶道:“大将军!您不能仗着自己的威风就为非作歹啊!”。
“嗯哼?”,程咬金怒目而视,盯得那女子瑟瑟发抖,喝道:“什么叫为非作歹?”。
女子受到惊吓,不敢答话,低下头,较是心中愤怒,也不敢就此撒泼发作。
“刚才这位公子不是已经说清楚了吗?你还想狡辩?”,程咬金怕是赶不走他们,又是厉声反问一句。
这时,宝儿走了出来,看了王大宝一眼,又迅速羞愧的低下了头,弱弱道:“我是被公子拐去的!”。
啧啧!
心碎一地,有些心酸。
王大宝倒神情错愕,难以接受,如此节点,这小丫头竟然反水!
此话一出,捕头当即就下了决心,道:“给我抓起来!”。
此时酒菜已经换了一桌,程咬金端着酒杯,一边吃,一边喝,一边有一句没一句的说道:“什么玩意!人拐走了现在不是找着了么?有手有脚,自己走回去就完事!都散了吧!”
可是那些衙役毕竟还是听从捕头的话,将王大宝还是扣押了起来。
“是要我发火吗?”
程咬金说罢,抬手隔空一掌,将一群衙役打散。
一众衙役随即倒地,王大宝也被解除了控制。
捕头见此,有些慌乱,也不敢再抓人了,以免火祸上身,连连欠身告辞,带着一帮衙役跑回了衙门。
而那个女子眼见衙役捕头都走了,埋怨了一声,一甩手也只得作罢,带着宝儿一脸不情不愿的一起离开了。
“噗通”一声,王大宝顺势跪地:“师父在上请受徒儿一拜!”,态度极为虔诚。
暗自想道:不管他认不认,先行拜师之礼也不亏。
“你要拜我为师?”
程咬金不屑的摇摇头,又自顾自的喝起酒来,没有过多理会。
虽然他历史知识忘记了很多,但小说电视没少看,程咬金何等人物?
手使一柄八卦宣花斧,其绝技就是梦中学会的三板斧,外号“混世魔王”,这个虚名可不是盖的。一生运气极好,活到一百多岁,乃隋唐英雄中的第一福将。
如此这般牛叉轰轰的大佬,若是傍上了这条大粗腿,那绝对是光宗耀祖,享尽富贵荣华啊。
正愁没有出路,如此绝佳的机会,王大宝可能会放过?
他王大宝可不是什么好打发的主,昔日作为代表讨要农民工工资时,他可是赖在开发商家门口,就打一地铺,吃喝拉撒睡全在一个地方,如此坚持了一年才把工资要回来。
期间不知道半夜被人用凉水浇醒过多少次,都没能使他后退半分,即使人家放狗咬,他也没怕过。十分头铁,十分倔强,他的人生格言:是自己的一定要拿回来!
“小二!我师父的账,我包了!”,王大宝变换了方式,想以讨好的方式先巴结上程咬金,而后再另谋打算。
那小二却是笑呵呵的答道,“这位客官,大将军可是我们这里的贵客!早已经有人全程买单了!”
麻蛋,这就开始腐败了吗?吃饭都不用自己掏钱?
不行,我得想办法!眼看着程咬金即将吃完下桌,王大宝心急如焚。
“师父!看您也累了,我帮您捶捶背吧!我会推拿按摩!”
以前一天干完活,腰酸背痛之际,也会和工友相约一起去一趟盲人按摩管享受一番精油开背,活络松骨的服务。去得次数多了,也自然熟练,在工棚之中也时常会相互交换着松骨一番,以缓解一身疲劳。
“滚犊子!”,程咬金一脸不屑,起身就走,根本不给他靠近的机会。
麻蛋!小说里面不是这样写剧本的啊!
不都是说一开始就是凭借一个什么现代常识或是什么科学依据就可以轻松吸引一大帮粉丝前来膜拜吗?
不是从此就混得风生水起,过上了快活人间的好日吗?
什么辨别滴血认亲真假,什么制盐技术的提炼,什么制作染料颜色......
我去你大爷的!狗屁穿越剧情!害人不浅!弱智脑残!
大爷我这精油开背的技术一流,人家都不正眼瞧,压根看不上。
难道是我打开方式不对?还是吸引力不够强?
还是我遇见的人不对?难道非遇上一个大家千金小姐?来一段狗血剧情
哎呀!师父你别走,等等我!”,见程咬金离开,王大宝哪肯放过如此机会,一路死乞白赖的跟在了身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