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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明日歌

洛林:樊星眠

我亲手埋葬了自己。

在离家出走的第一天,我就告诉十八岁的自己:菲洛,你只是离开了那个污浊的地方,真正的生活在眼前呢。而现实只是向我沉甸甸地压来,就像朝一潭死水里倒墨水,黑得让人阴郁。我在泥沼之中蹚来蹚去,最后连骨血都被染黑之后,终于对生活不再抱有期待,沦落到冷眼当个人间的看客。

直到我遇见了道林。他出现以后,我就把所有的抑郁、绝望、冷漠、贪婪通通埋葬了,然后装成陨石的模样毫无顾虑地撞向我的目的星。

道林啐掉烟头,出现在地上淌水的小巷子。以我六年的偷盗经验来看,他穿着西装革履,手腕处有一块不错的表,鞋子或许是手工制作。总之他整个人看起来价格不菲,如果他便于携带,我真想偷走他。说真的,我不明白这样的人怎么会出现在破落小巷,他就该在世界的一端睥睨着另一端的我,面无表情地颐指气使,这才是有钱人该有的做派。

而他没有。他只是淋着雨沉默地凝视我良久,然后向我步步靠近,迫使我的心不争气地加速了缓慢而迟钝的闷跳。直到他离我只有三尺远时,我那双经常低垂的眼睛才终于看清楚他藏在背后的一束玫瑰。

他轻轻开了口,混着雨水淅沥声和我的心跳声一起传入我耳中:“宝贝,我来接你回家了。”说完他张开双臂,像是要拥抱我。

我愣住,脸上却习惯性地保持着冷漠神色,好像这就是我在人间炼狱里抵抗牛鬼蛇神的盔甲。我不知道如何回应他,身为一个陌生人,他说的无头无脑而且莽撞,我不可能朝他走去;身为一个有钱人,我对他没有任何利用价值,他接近我毫无原因可言;身为一个男性,谁没事会愿意在雨天不打伞到肮脏的地界找一个小混混呢?

而我还是迟疑着朝他向前走了一步。出于身陷黑暗渴望光明,出于飞蛾扑火,出于第一面的怦然心动,出于那束鲜红的玫瑰。他没有闪躲的反应,对我面不改色的温文尔雅。于是我像蹒跚学步的婴儿,又像被遗弃的奶猫,小心翼翼地慢慢靠近,最后投入他的怀抱。他看上去比我高一些,应该有一米九,但实际抱时好像不止。可能是因为他自信吧,人站得笔挺,不像我,在黑暗中苟活,既知抬头无光也就不必抬头了。

难以想象他居然会追我,还做了许多不可思议的事情,就连我让他去蹦极喊“我爱小洛”都做得出来。路人好奇打量,最后害羞的是我。他明明是物质优越万物于他都轻而易举的人,却能对我投入无限宝贵时间。我承认他在我所有心动的指标里都严重超标,所以我们在一起了,并且我住进了他家,与他朝夕都十指相扣。

道林先生总有属于他自己的浪漫。他会对我早安吻,自己学做甜点然后喂我,熟练掌握了哄时不时就丧的我开心的技巧,为了我重拾小时候学过的吉他,还给我作了一首歌,叫《明日歌》平淡而热烈,委婉而直白。那首歌好长,我只能记得最后两句了:“我希望你能感受到爱意,相信你真的是我的唯一。我希望你永远活在明日,美好生活真的来之不易。”他知道我有抑郁症的同时还易怒,因此在每个拥我入怀的夜晚都轻轻拍着我的脊背,好像在哄小孩子睡觉。

他在无数个我先睡着的夜晚里回忆和我的过去。

我不记得,在他的二十一岁,我的十七岁时,原来我曾经见过一次道林。我也不记得,创业初期几经挫折的他沉默地走在路上,遇见买了雪糕赶回学校参加晚自修的我,我看他脸上嘴角带血,眼睫沾泪,凑过去搭话得知详情后,也不知道怎么安慰人,就把刚拆开的雪糕递给了他。他看着我,舔了舔雪糕,口感是冷的,心是烫的。我更不知道,他甚至想过如果自己是西西弗斯,我是那块石头,这样一辈子也好。

我始终感激他的出现,来得不早不晚,如果早些,我不会放下对他的警惕,一定转身就走让他伸手抱空气;如果晚些,我不会这么好打动,一定对世界心灰意冷不愿意让任何人接触我。他像被点燃的某个烽火台,连锁反应一个接一个地让通往我心脏的整条城墙全部明亮。

我曾问他好不好奇我的真名,他只是抱着我,让我跨坐在他大腿上,然后慢慢凑近吻了吻我,说不好奇。我问为什么,他答:“小洛,不论你是谁,你都是我的soulmate。All my love is yours,我对你情有独钟。”

还挺感动的,我用毕生学过的英文词汇绞尽脑汁想了想,再答道:“那你就是Knight吧。”

他笑了笑,眼里浮动的光映着我的脸。真奇怪,我也会笑了。

后来有天我做了个梦,梦见我先他一步而去,灵魂仍然飘荡。我听见他默默伫立在我的墓碑前,还是第一次见面的那句话:“宝贝,我来接你回家了。”然后抱了抱那块冰凉的墓碑,好像在拥抱那日的冷雨。

离开之前,他在我坟前放下了一束玫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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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一句

“那就祝我下次哭是因为太幸福.”

宋景依等我什么时候有空再写正文。

宋景依推推隔壁《巧思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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