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姐,京城好玩么?”一个身穿粉衣,约莫1十五、六岁的姑娘问道,这姑娘脸圆圆的,长着两颗小虎牙,显得甚是可爱!
“我怎么知道,我又没去过!”另一个身穿白袍,束着高高的发髻,身姿挺拔,俨然一副翩翩佳公子的模样,只是她眼波流转,顾盼生辉,眉目如画,男子装扮已然是倾国倾城,若是换成女装,还指不定是怎样的风华绝代,颠倒众生!
“小姐,你说,为什么老爷回京述职非得带上你呀?”那粉衣姑娘又问道,
“明月,你再多说一句话,我就把你从马车里丢出去!”白衣姑娘正闭目眼神,听到她已问了八百回的问题,她忍不住警告道!为什么非得带上她?因为这是圣旨!其实她也想来看看,想来看看她儿时玩伴生活的地方。她记得有个人曾同她说过,有个地方比兰州城还要热闹,她想来看看他说的是不是真的。
这主仆二人坐于马车之中,马车在一个中等规模的行军队伍里,队伍打头是一个年逾不惑的将军,身着一身铠甲,浑身却散发着一种文人的儒雅,虽满身儒雅,但他的名字却在西北战场上让突厥人闻之丧胆!而他正是陛下急招入京的方之航方将军。后面马车上坐的是他的女儿方云燕。与方云燕同辆马车的,是她身边的婢女,名唤明月。
这一年是盛启二年,也是新帝登基的第二年,方云燕随父亲进京述职,只留了方家的儿子方严继续戍守边塞,在这之前,方家已被放逐在外十五年。而今年方云燕已有十八岁。
甫入京城,京城一派繁华叫方云燕看花了眼。她从出生开始便随父亲戍守在塞北苦寒之地,见过的最大城镇便是兰州,兰州是通东西方的交通要塞,往来的商人,侠客,政客络绎不绝,鱼龙混杂,她以为兰州已是繁华了,今日得见京城,才知兰州不过是热闹,而京城才是真的磅礴气派!年少那人果然没有说错。
“小姐,你这是要做什么?”明月见自家小姐在自己脸上贴了两片八字胡,这套路明月极为熟悉,赶紧抓住她的胳膊,仿佛怕她长出翅膀飞出去!
她心里有着浓浓的不安,果然她家小姐对着她一笑,就一个推闪脱了明月的手,然后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从轿子里钻了出去,混在了人群中,还不忘在人群中对着探出头来的明月做了封口的手势,然后头也不回地扎进市井之中。
街边的酒楼的一个雅间里,一个沉沉的声音响起,他似是在这儿等了很久:“可是看清楚了?”
“回主子,看清楚了,是方小姐。”另一个声音回道,带着十足的恭敬和肯定。他这恭敬是对自家主子的,他是在主子从兰州回京后便跟在身边的,这天下之主,他当之无愧!他心系天下百姓,这些年做了很多有益于百姓的事。而这份肯定则是因为他曾在主子的书房里见过方小姐的画像,那双清澈又坚毅,顾盼生辉的眼睛,他只看了一眼,便再没忘记过。恭敬肯定之余,他又有些犹豫地问道:“属下要去跟么?”
“不必,回宫吧。”那个沉沉的声音,此刻似是带一丝叹息和寂寥……
他与她有十年没见了吧!都说女大十八变,这用在自己身上虽不恰当,但也是这个理。现如今他若是站在她面前,她可能都未必认出他来,可是他却能一眼认出她,因为在过往的八年里,他是一直在看着她的,他终于等到她长大,等到她入京,可是他还有资格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