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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河以南,埋骨地

鹿屿

作为鹿屿的我,出生于渭河以南,埋骨地。

我是被抛弃的人类婴孩,被一只神鹿养大,那只鹿姓鹿,所以我便姓鹿。

据那只鹿所说,它本是天帝的坐骑,后来犯了错,便贬到了下界,守着这人间的埋骨地。

为什么犯错呢?

鹿不答。

鹿始终是以鹿的形态出现的,可那次我问了他为何犯错之后,他第一次在我面前失态,喝了酒化成了人形,哭的毫无形象。

鹿生的俊美,但具体长相我已经记不清了,只记得那双含情的眼,以及他满脸泪时悲怆的模样。

后来我才懂,情之一字,怎么可能是一句伤人就能够概括的啊。

可我宁愿不懂。

说来惭愧,我虽是凡人修仙,但除了无父无母,也没受过什么委屈。我生来便是人人羡慕的好运气,被抛弃后便被鹿收为唯一的弟子,衣食无忧不说,用度更是同龄人中最好的,即使是那皇室中人也比不上。

顺风顺水的人,一遇到一些小事,很容易就崩溃,毕竟我不是什么天生心性坚定的人。

诸殷是我遇到的第一道槛。

那时候他还不叫诸殷,他有一个很好听的人界名字,沉琛。

被当做储君培养的小太子,心机和手腕一样不少,偏偏有一双干净的眼睛,差点把我都骗过去了。

所幸后来及时醒悟,抽身,只是难免有些难受。

但真要说喜欢,也并没有多少。

但被一个美人全心全意的依赖,难免会有几分愉悦感,失去的时候也就难免有几分不平。

就那么几分不平,在时间长了,也就不剩下什么了,只记得曾经有这么一个人,有这么一件事。

但说到底,诸殷到底是在我的记忆里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不同于那些过路的单薄的人,诸殷是鲜活而明亮的,曾经的他每天在我周围嬉笑怒骂,我喜欢他活泼的样子。

可他接近我,只是为了得到神鹿的心脏。

据说神鹿之心,能生死人肉白骨。诸殷为了复活他心爱之人,便来接近我这个神鹿最亲近的人。

怪我蠢,他算计成功了。

神鹿鲜血淋漓地躺在地上的时候,我第一次体会到了刻骨铭心的恨。

我虽是被娇养着长大的,陪我的人却很少,鹿是我所收获的温暖里的为数不多。他会摸着我的头说:我家鹿屿真棒,也会在早晨端一碗热粥然后叫我起床。

无疑,我是喜欢诸殷的,但要和鹿二选一,我宁愿诸殷死十次也不愿鹿受到一点伤害。

鹿死之前,把它的心脏承载着它的力量给了我,我和诸殷拼死斗了一场,最后两败俱伤,我满身伤的抱着鹿的尸体逃走了。

鹿的尸体我没守住。

天**然暗沉下来,雷光闪电之中,一个白衣的美人冷着脸抢走了鹿的尸体。

我曾在鹿书房墙上挂着的画像上看见过这个人,所以我放手了。

我看着那个人:我在鹿书房里画像上见过你,他经常抱着画哭,鹿很喜欢你。

美人眉眼冷凝,皱着眉心的样子也格外好看:麻烦。

我也觉得鹿喜欢这个人很麻烦,喝醉了不少次,眼泪都能把我住的地方淹了。但我很不高兴鹿的心意被轻贱,话里难免就夹枪带棒:以后就不会麻烦你了,他死的透透的了。

美人沉下脸,轻飘飘看了我一眼,转身走了。

鹿的心脏骤然紧缩,他的力量在和我融合,连着那些他记忆深刻的执念也在我脑子里转了一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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