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爷,孟小仙儿死了。
知道了。什么芝麻大点的事儿也要来烦我。
九爷,那孟小仙儿死在雪里,死前还一直念叨着您的名字。
滚下去!别跟我说这种事儿,没得晦气。
是。
那一年,六月飞雪。
那一年,伶人动情。
那一年,尸骨无存。
“若要议论起这北平城中最好看的戏子,那要当属那叫孟鹤堂的花旦了。”
“孟鹤堂?是那新近成名的孟小仙儿吧?我知道他。天生的一副好嗓子,那身段唱起虞姬来,真是绝了。”
“哎,你们听说了吗?那水月楼的老板这几日欠下不少赌债,正合计着把那孟小仙儿卖了换钱呢。”
“真的假的?什么时候开始卖啊?就算是买不起,咱们哥几个也能去凑个热闹不是?”
“那坊间传呐,是后天晚上。这不是官府明令不让买卖人口嘛,知道消息的啊,也就那么几个。是真是假,到时候去那水月楼里一看不就知道了吗?”
“诶,有道理。既然要卖,肯定是要穿着露骨些的。就算没那个福分买回家去,咱们饱一饱眼福也是好的。”
几个人谈笑着走远了,一直走在他们身后的孟鹤堂不自知的攥紧了拳头。
他们说的不错,孟鹤堂的确是要被当做商品一样出卖的。毕竟当年进那戏班子的时候就跟人家签了卖身契,这幅皮囊这些年来早就不是自己的了。
只是这交易本是地下的,市面上知道的人寥寥无几。不知是哪个不懂规矩的走漏了风声,没得倒让他被人家看笑话了。
思及此处,孟鹤堂失笑。本来一介伶人就是让人家看戏的命,还在意这些?
长叹一声,孟鹤堂转身拐入一家旗袍店,这城中有能力买他的富商巨贾军阀大少多半都是有这怪癖的。孟鹤堂纵然有一百个不愿意,想想自己要是反抗,回去戏班子会遭受的折磨,还是打了个冷战,专心致志地跳起衣服料子来。
他一个男孩子,自然是喜欢冷色的料子的。水云纹和燕青缎都不错,可惜色调太冷了些,却未必是能勾起那些达官贵人们兴趣的颜色。
叹了口气,孟鹤堂放弃了穿着一身水云纹旗袍浑身上下散发着生人勿进的气息去调戏那些达官贵人的念头,目光投向另一面墙上颜色较为鲜亮的料子。
桃红色和杏黄色亮了些,湖蓝色和宝绿色又暗了些。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料子是要做旗袍的缘故,孟鹤堂怎么挑都觉得哪件料子都不顺眼,长长地叹了一口气,打算就此打道回府,让春姐来帮他挑挑有没有好看的。
“这位客官,您是要给夫人买衣料吗?”
一个声音绊住了孟鹤堂的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