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第一次见她是在我去的那家网吧。
她好像是来打暑假工的,妆很浓,可看着却有种说不出的干净。和我见过的那些乖乖女一点都不一样。
我们一帮人找了个里面点的位置包宿,我一声声"网管""网管"的叫,饮料泡面堆了一桌。
我也不是为了要吃什么喝什么。只是看到她穿着个粉色小围裙在我身边走来走去,身上那股带着点薄荷味的烟草香,在老子身边绕来绕去的。
妈的,太勾人了。
早上六点多我们要走了,看到她背着包准备下班,我拽着她的胳膊去十七中边上吃早饭。
"炀哥"
我问她为什么这么叫我,她指着我身旁的那群毛小子,说"他们也这么叫"
可能因为那一句"炀哥"吧,我每天都带她去吃早饭。
她好像开始依赖我了。这小狐狸。
后来有次她在酒吧喝醉了,打电话叫我去接她。
我他妈就是个禽兽。
那晚我听到她说,
“脱下我的衣服记得要帮我穿上婚纱"
我毫不犹疑的答应了。
之后我挑了个发卡送给她,很合适。
她身上的伤却越来越多。听过很多人都说她脏。
那么脏的定义呢?她喝酒,但她常劝我少喝点;她抽烟,但从来不在人群里抽;她打架,会先用糖支走附近的小孩。
她说那些是她家人打的。
我见过她哭,明白她的狼狈不堪,想把肩膀和爱都给她。可是没机会了。
最后一次见面是在十七中附近的湖边我们两个都喝多了。记得她说:"要是能活到春天,就去染粉色的头发,纹第二个纹身,去武汉看樱花,和你在樱花飞舞的春天接吻。"
我一开始没把这句话当回事。那日早晨她的发卡漂在湖面上。
湖水那么冷,她怎么甘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