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过了12天了,可恶。
——
喜欢这种事,并不是第一次见面就会有的。
它会悄悄地埋下一颗种子,然后渐渐生根发芽,最后长成参天大树。
但这个阶段太过长久了,后续会变成什么样,谁也不知道。
正如同他和金。
太久了,已经错过了最佳的时机。
哐当清脆的声音突然响起,菜刀狠狠地摔在地上,也吓到了正在辅导两个孩子写作业的金。
“安哥,你怎么了!?”金急匆匆的踏着拖鞋跑进厨房,一眼就看到摸着流血的手,表情有些痛苦的安迷修。
但安迷修十分清楚,这不是因为伤口。
“啊,在下没事的。”安迷修想把手藏起来,但金已经抓住了那只受伤的手,修长的手上,赫然出现一道格外突兀的刀口。
鲜血更是止不住流。
金脸色有些苍白,轻轻揉了揉他的手,带着他转身跑去客厅,翻出医药箱小心翼翼的给他擦去流出的血,给伤口擦了些碘伏然后包扎好。
“你怎么这么不小心啊?”金责怪道。
安迷修无奈,“走神了,就……”
金抬眼看着他有些不好意思的脸,叹了口气,“我去做饭吧,你别乱动了。”
厨房的玻璃门被关上,将厨房里的油烟隔绝在外。
安迷修无意识的抚摸着自己被触碰过的手,上面好像还留有余温。
温暖的让人心悸。
看着那瘦弱忙碌的背影,安迷修更是难受。
他怎么就没有在雷狮之前遇到他呢?
他第一次见到金,还是在他的死对头——雷狮的生日宴上。
那时候他一眼就看到那瘦瘦小小的耀眼的身影。
只是这金色并没有他想象中的那么耀眼夺目。
像是被人抹上一层厚厚的灰尘。
出于好奇,安迷修打算去看看他。结果没想到,雷狮在半路跳了出来。
看那小家伙对雷狮挺依赖的,安迷修也就只能坐看。
没有所想象之中的那么活泼,更像是一只误入狼群的小兔子,瑟缩着身体不敢吭声,只有雷狮带着他才敢说话。
安迷修饮下一杯果汁,如此安静的他与周围嘈杂的一切仿佛隔绝开来。
后来,他就一直在默默地关注着他。
才发现,原来金这么软弱,其实是因为同校的欺凌。
在许多人看来,和大众不同的人,是怪物、是异类。
金就是他们所断定的“怪物”。
说白了,就是一群小学生思维妄想着自己是大英雄,大英雄就是要打败世界上所有和自己不是同类的“怪兽”。
只会让人感到幼稚可笑。
世间太多的偏见与不公。
或许就是从那个时候起, 他就逐渐喜欢上金了吧。
安迷修陷入深深的回忆当中,殊不知不远处的两个小豆丁正偷偷打量着他。
“岚星哥哥,你觉不觉得,安迷修哥哥好像喜欢母亲好久了哦。”欣夏说的很小声很小声,声音很轻,也很奶。
周岚星被他这声音弄得耳朵像是被羽毛撩过般,痒痒的。他揉了揉耳朵,“嗯。”
周岚星虽然年龄小,但不代表他和雷欣夏这个被母亲一直呵护着的傻白甜一样什么都看不清。
他对情绪和感觉很敏感。
正因如此,他甚至想嘲笑安迷修。
暗恋人家这么久,还不敢去社区送温暖?就不怕哪天人家被拐跑了,或者从此封心不再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