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FIB探员,名字叫Jack·Lee,现在早已退休,现在,我坐在长椅上,回想着过去
Jack那天是一个看上去很平常的一天,我骑着自行车在山区巡逻,我正准备回警局交班,可电台里传来调度,佩立托湾区有运钞车被打劫,我看位置离我不远,心想:立功的机会来啦!于是就骑车想运钞车的方向驶去。我看见了运钞车,但毕竟是运钞车,我骑个自行车肯定拦不住,于是我就拿出手枪,向运钞车的轮胎射击。运钞车停了下来,车里下来4个劫匪打扮的人,手持霰弹枪。不过他们好像起了内讧,开始互打。我一看机会来啦,就急忙掏枪,击毙1名劫匪,枪战中,有几发子弹击中了我,还好我穿了避弹衣,我认为我需要支援,于是呼叫了调度中心。支援还有一点时间才到,但我突然觉得我其实不需要支援,因为他们好像一直在互打,于是我又掏出手枪,又击毙2人。我意识到必须要抓个活的,于是我向那个想要逃跑的劫匪腿部射击,那个劫匪应声而倒,我来到了他身边,用枪指着他,示意他举手投降,他知道了我的意思,把枪放下,投降了。我将他扣上手铐,这时候支援的警察也来了,我把他送上警车,从警车电脑里知道他叫Charlie·Star,今年40岁,他被指控抢劫、企图谋杀警务人员、持枪袭击、持械抢劫、劫车、武装抢劫、使用枪械,等待他的,将是26412美元的罚款和76年的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