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骨玫瑰】
严浩翔x景初
1
大大我又来肝文了
-
00.
“我们至于现在,曾经想过未来,也走过人海。”
“我的过去已是过去,而我的现在与未来,都与你有关。”
-
01.
我天生反骨。
我父母是加拿大华裔。
父母都很严厉,即使家里很有钱,但从来都不允许我动用,买一条裙子都不可以。
我衣柜里的裙子屈指可数,简单风格的T恤衫占满了整个的衣柜,可全部都不是我喜欢的。
我没有挑衣服的权利。
母亲总是说:“你要靠自己的努力给自己买裙子,站在父母肩上是没有用的。”
话说得很对,也没有错。
可是当时的我,也就才七八岁而已。
别人家的小姐公子纸迷金醉,但我比普通家庭的女孩过得还差,我父母不让任何人娇纵她,不希望我变成那种人。
严厉的教育让我不知所措,让我迷茫。
而我恰恰好,学会了顺从和逃避。
遇到不可理喻的事情,接受、处理、远离、不追问。最后这三个字,是生活教会我的最重要的三个字。
我知道我一直在很清醒的堕落着。
可是没有人会问我的感受。
-
02.
我叛逆了一把,自己跑回了国,大学毕业就去了韩国,即使父母来找过我,我也丝毫没有在意他们的话。
我通过考试考去了美国进修,一来可以提升自己,二来免去了学费。
我可以靠自己的。
我不用父母给我买什么东西,我也不稀罕那些小裙子。
因为当时的我,早就不喜欢裙子了。
别人可以说我独立自主,别人可以说我叛逆,别人可以说我反骨,别人也可以说我是女强人。
可只有我知道,没有女孩会不喜欢裙子。
没有孩子会不喜欢父母,会不想依靠一下父母。
可是,失望都是攒出来的。
一次两次,站在衣服店门前的望眼欲穿被拉走;看着商店里的零食也被拉走;一个才七八岁的小女孩被教导要靠自己。
当我真真正正靠自己的时候,他们才开始顿悟,但还在说我反骨。
对,我就是反骨,怎么了?
我也可以靠自己活着,而且活得还不错。
我成为了一名心理医生,学历很高,所以工资根本就不会担心能不能养活我自己。
我辞去了原本公司的职务,去了时代峰峻。
原因很简单,因为我喜欢嘉陵江。
-
03.
而那么多的艺人之中,我留意到了严浩翔。
一个坚强,上进的大男孩。
当时黄锐和李飞“离婚”,严浩翔和其他几位练习生被黄锐带到上海。
当时的他不告而别,离开了与他一起训练的朋友,离开了待了两年的长江国际十八楼。
类似于“野心家”这样的标签一直被贴在他的身上。
当时年仅十几岁的他为了守住自己热爱的梦想,为了证明自己,他只能在最短的时间内拿出成绩给家人看,那段时间的他纵使不惧怕流言蜚语,背负着“叛徒”的骂名,但最终还是没能换来一个好的结果。
景初永远没有忘记那个被抛弃,被遗忘的严浩翔。
不能站在舞台上,只能在背后看着舞台上的人。
他明明很优秀,他明明可以,但他还是失败了。
广州到重庆,重庆到上海,上海到加拿大。
最后,又回到重庆。
工作人员问道:“你做过最坏的打算是什么?”

“被fire掉,就只能回加拿大了呗!”
他的语气很平常,但饱含的心酸,难过,不是一点点。

“不会的,你会闪闪发光的。”
我安慰了这个大男孩。
我们至于现在,曾经想过未来,也走过人海。
别怕,总会过去的。
我与严浩翔熟络起来,准确来说,是与时代少年团熟络起来。
每天跟他们跑行程,当一个尽职尽责的士大夫,每天跟养小孩一样,我觉得我哪天去考幼师资格证都绝对一次过。
毕竟要多数要哄,还要陪他们聊天。
在他们失落,不开心的时候,还要我来开解他们。
我一直觉得,我们是最好的朋友。
-
04.
这个迟来的叛逆期也应该结束了。
父母的两家公司开始有些亏损,身体也不如从前。
我是独生子女,没有哥哥姐姐弟弟妹妹,这个家也要靠自己来承担责任。
现在,也是应该回去了。
即使我不想。
“没关系啦,一切都会过去。”

我无奈点点头,让小宋在我上飞机之前不要告诉其他人,更不要影响别人的情绪。
小宋点点头,没有说什么。
而我当天晚上就定了去加拿大的机票。
我接手了父母的公司,同时发展子公司。
所有人都说我在商业上雷厉风行,手段高明。只有我觉得,经历过磨练,没什么特别的。
我和沈清一起收集关于那位财阀的一些证据,沈清也从安暮沂那拿来了手机录音等证据,和沈清密谋在不久后的晚会直接一举揭发。
我们联系了淮晚,要她一定带着安暮沂去看戏。
而我的父母却来问我,要不要商业联姻。

“为什么要我商业联姻?是我们的事业还不够稳定吗?”
我质问,对,是质问父母。
“别人是真心喜欢你啊。”

“我才回来没几年,认识的人也都还没几个。”
“我不管,明天必须去见个面。”父亲皱着眉头,撇下这句话在我的办公室里。
我扶额,向安暮沂抱怨。
“见个面而已,不喜欢的话就和他讲清楚不就好了吗?”


“我连面都不想见。”
“没事,见了面,说互相不喜欢,你爸还能怎么样?”


“也是……”
我揉揉眉心,还是去了。
但是,
但是!
请告诉我,
为什么,坐着的人,
是,
严!浩!翔!

“好久不见,初姐。”
“那真是好久不见了。”

我尴尬笑笑。
-
05.
别人都以为我们是商业联姻,只有我们知道我们是真的互相喜欢。
严浩翔说,他每次看见我笨手笨脚的给他们递外套,帮他戴耳返补妆的时候,就觉得我笨得可爱。
而每一次,有什么不开心的时候,都可以和我说。
每一次我安慰他的时候,他都不再那么慌乱。
他说,他那时起,就喜欢我了。
我们都是天生反骨,我们也是温柔进骨子里的人。
-
06.
“我们至于现在,曾经想过未来,也走过人海。”
他是严浩翔,我是景初。
他是我的严浩翔,我是他的景初。
〔END〕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