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甜甜也就在狗窝里躺了两天,就得知了一个噩耗:因为她在皇宫里面多次捣乱,要被遗弃了。

容我装个耳朵~

A few minutes leter~

或许我应该去中国北京。

作者就在中国你怎能不去?

再见,巴金堡,不,再也不见!
到了北京后……

自由是自由了,吃啥随意了。可社会里做啥都得需要钱,这可咋整?
突然,一个球蹦了出来。

你可以卖我们大英帝国的美食啊!

那广告语是:

大英美食,吃不死人不要钱!

好!
于是,一家卖着红茶和炸鱼的小摊开张了。

大英美食,吃不死人不要钱!

大英美食,吃不死人不要钱!

大英美食,吃不死人不要钱!

一连喊了三遍,街上的人全围了过来。

路人甲:能吃死人,我可不干!

路人乙:外国的美食?应该很好吃吧。

路人丙:有不要钱的美食?我要吃!
于是,大部分人涌过去,想当第一个吃螃蟹的人。

终于能有钱了!!!
可第二天……

这是发生了肾么事?

其他人:人都被你吃死啦!

我这上面明确写着吃不死人不要钱。吃死了,就给我钱吧!

其他人:给你个屁钱!
黑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