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唱会散了。
最后我深爱的三人说了什么我也没听不见,我独自走在路上,戴上耳机循环着摩天轮的思念。
京城的夜晚依旧盛放。
我已经二十一了,他二十四了。
离的一个可笑又可怕的期限只有一年了。
可怕吗,我在心里问自己。
声音回答道∶“可怕什么?二十四,这样一个年纪怎么不会有喜欢的人?”
没错啊,早就输了,有什么可怕的。
果然可怜呢。
不是说在爱情里谁先动心谁就输了吗。
我觉得更悲催的还不是这个,最愚蠢的最凄惨的是我。
在追星里,谁先动了真感情,谁就注定孤独。
在这句话中的“谁”字,一早就决定了只能是我,
因为他是大明星,如童话的王子殿下,似小说的翩翩少年,若梦境的俊美仙子。
有亿万个人钟情,本身也十分优秀,善良柔软,阳光礼貌。
而我呢?
容貌一般,资质平庸,无才无艺,性格奇怪。
就算他并非明星。
也不会爱上我吧。
想到这里,我漾起一抹自嘲的弧度。
没错了,我还是喜欢他。
有人也许会问,既然如此喜欢,何不为之不懈努力,给自己一个争取的机会?
机会?
呵。
你以为生活是小说吗?每天早起用功读书,温柔上进,聪明伶俐,然后咸鱼翻身,丑女变美?
我们现实点吧,好吗?
我也曾努力过,在初中阶段就懂得了心灵上的自卑与孤独,每晚一个人抱成一团蜷缩在床角低泣。
可我也不知道怎么了,心中还是有着一份执念,坚信着未来我和他会在一起。
但结局已经注定了,这点我深知。
耳畔传来歌声——
我想我还在等,等你说早已不可能。
突然一阵冷风袭来,我感到脸上的温热蔓延而下。
星空下的眼泪,再也忍不住崩溃。
我幼稚地抬头,想看看今晚有没有星辰大海,却发现眼前一片模糊。
这个故事也许早该完结了吧?
我只是等着他亲口扼杀那微弱的希冀。
即使我早已提前预知了一切。
是不是很蠢。
这场没有男主的独角戏,该随着这次的十年之约落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