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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探推理小说,是以推理方式解开故事谜题(大多数是找出杀人凶手)的一种小说,通常故事都含有凶杀案与侦探,亦有部份并非以凶杀为主要剧情走向,诸如找寻失物或解开奇异事件的谜底等。
也叫侦探小说,不过揭开谜底的并不总是侦探。
大众印象中的推理小说,在推理界中是所谓的本格派──一般被认为是正统推理,或说主流推理,也就是站在读者阅读立场时,可借由作者提供线索享受解谜乐趣的推理小说;或至少是以推理解谜为主轴的推理小说。
通常较易为广大推理谜所推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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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证推理类
其特点为:专注于犯罪现场的物证搜集与搜索(诸如指纹、脚印、血液迹、现场遗落物品等此类)和破解犯人挖空心思所布置的物理或化学诡计以推论出犯人的犯罪手法,并以此找出犯人。
心证推理类
从对人们的行为模式与对人性的直观洞察(亦即是犯罪心理学),从而推论出犯人的犯罪模式和犯罪动机,并以此找出犯人。
当然,推理小说类型不一定就是这几类,以上所述者只不过是基本类型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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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格派:又可称为古典派或传统派。
推理解谜为主要走向,是推理小说的主流。
本格派可满足以解谜为乐趣的读者,通常尽可能地让读者和侦探拥有同样线索、站在同一平面。
因此,注重公平与理性逻辑,是本类型推理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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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推理:以平日生活中的解谜为主,多为短篇。
法庭派:顾名思义,以法庭辩论为主轴,通常场景发生于法庭内。
写实派: 没有神探的推理小说,主要描写干探(警员)追查线索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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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硬派:英文为 Hard-boiled,源起于美国。
推理小说中,即是指既冷酷又强硬的侦探角色。
在这一类型的小说中,动作场面较多,解谜比例减少,主要为写实化的侦探角色导向小说,描述侦探如何凭著一双硬拳和打不死的精神,执著地追寻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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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派:某种程度上为反对本格派“流于纸上谜题游戏”而生,强调推理小说不应只是推理,更应当反映并描写现实社会。
此派推理小说较著重于社会写实。
变格派:以诡谲气氛营造与异常心理为主轴,谜团通常极具惊奇性或为异想天开的构想,着重于出人意表的故事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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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除凶手对侦探所玩弄的必要犯罪技巧之外,不该刻意欺骗或以不正当的诡计愚弄读者。
2、不可在故事中添加爱情成分,以免非理性的情绪干扰纯粹理性的推演。
我们要的是将凶手送上正义的法庭,而不是将一对苦恋的情侣送上婚姻的圣坛。
3、侦探本人或警方搜查人员不可摇身变为凶手。
如此等于拿一分钱铜板,说它是五元金币一样,这是不实的陈述。
4、控告凶手,必须通过逻辑推理,不可假借意外。
巧合或没有合理动机的嫌疑犯自白。
以后者的方式破案,无疑是故意驱使读者到一个不可能找到答案之处搜寻,等读者失败回来之后,才告诉他们答案从头到尾在你口袋之中。
这样的作者,不会比一个笑匠好到哪儿去。
5、破案只能通过合乎自然的方法。就推理小说而言,魔术、求神问卜、读心术、降灵符咒或水晶球等等一概列为禁忌。
一个根据理性创作的推理故事,读者才有公平的机会参与斗智,但若和神异的世界竞争,甚至济身四次元的形而上世界缉凶,读者等于在起跑点就注定输了。
6、凶手必须是小说中多少有点分量的角色才行。
也就是说,凶手必须是读者有兴趣,而且多少有所了解的人物。
如果小说进行到最后一章,才将罪名加在一个陌生人,或一个无足轻重的角色身上,那等于是作者自认无能,不配和读者斗智。
7、那些做仆人的,比方说管家、脚夫、侍者、管理员、厨师等等,不可被选为凶手。因为这样的凶手太明显了,太容易被找出来,这样的处理实在无法令人满意,读者也会觉得浪费时间。
凶手必须是值得花时间花心力去找的人——通常是最不被怀疑的那个。
要是凶手果真是某个卑微的奴仆,那作家实在没必要把这种故事写成书,让世人铭记于心。
8、就算是连续杀人命案,凶手也只能有一名。
当然,凶手可以有共犯或共谋,但务必只让一人挑起全部的罪行责任,读者的所有怒火必须集中于单一的反派角色身上。
9、推理小说中,最好不要有秘密组织、帮会或黑手党之类的犯罪团体,否则作者等于在写冒险小说或间谍小说。
当然,推理小说中的凶手仍应该有他正当的逃命机会,但如果让整个庞大的秘密组织为他撑腰(如无所不有的藏匿地点或大批人马的保护),那显然又太过头了。
一件完美而悬疑的谋杀案,若被这么一大批人马搅和的话,那可就无可挽回地完蛋大吉了。
还有剩下的,我就不写了,如果感兴趣的话,自己去搜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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