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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被发现了

沈四爷原来是个女娇娥

  日子过得很快,快过年了,七队要小封箱了。

  说是要搞什么才艺表演,沈暮被秦霄贤拉去练习了。

  两人在沈暮房间里跳的大汗淋漓,秦霄贤脱了厚外套,只留了件单薄衣服,沈暮怕他着凉,就开了空调。

  哈尔滨的冬天不暖和,可两人练的发梢都在滴水,秦霄贤觉得脸上痒痒的,撩起衣服擦了擦脸上的汗。

  他有腹肌。

  沈暮咽了咽口水。

  沈暮不胖,身材一般,没有腹肌,没有人鱼线也没有冰淇淋线。

  沈暮给秦霄贤拿了衣服让他洗澡,等他洗完了再洗。

  等到沈暮洗好正准备穿上衣的时候,秦霄贤推门进来了:“你有吹风机……”

  “卧槽。”两人异口同声。

  沈暮这会儿上衣还没穿上,肚皮露在外面,胸前缠着上次在沈暮房间看到过的一样的白色的布。

  秦霄贤脑袋“嗡”的一声当机了。

  沈暮其实是个姑娘?

  所以那白布其实是裹胸布?所以他有三角裤?所以他不让人碰他?

  因为沈暮是个姑娘啊。

  沈暮泰然自若的穿上衣服给秦霄贤拿吹风机。沈暮背着秦霄贤面对着镜子,可镜子上全是水汽,看不清他的表情。

  “你……”秦霄贤欲言又止的。

  “跟你直说了吧,我是个姑娘。”沈暮鼓起勇气对秦霄贤说。

  “那师父……”

  “师父知道。”沈暮打断他。

  “你不许告诉别人。”沈暮突然委屈的说。

  “我不会告诉别人的。”秦霄贤看见沈暮一副快哭了的样子,手足无措的。但心里暗喜,这么说的话,那除了师父和我,就没人知道沈暮是个姑娘了。

  我还抱过她,还亲过他,还跟他同床共枕过。

  男女授受不亲,亲了就得成亲。

  四舍五入一下,沈暮是不是该娶我啊?

  秦霄贤大概是个逻辑鬼才。

  今天是在哈尔滨的最后一天,秦霄贤约沈暮出去玩儿。

  快过年了,哈尔滨的冰雕很是受欢迎。秦霄贤想带沈暮去看看。

  秦霄贤见到沈暮的时候,小孩儿正蹲在路边玩儿雪。

  “怎么连围巾都没戴?”秦霄贤看着沈暮玩雪冻得通红得手,拉起来往自己口袋里塞。又看着她光秃秃的脖子,摘下自己的围巾小心翼翼的给沈暮系上。

  秦霄贤排队买了票,天已经黑了下来,精美绝伦的冰雕里闪着七彩光,映亮了哈尔滨的夜空。

  时间不早了,人却不少。

  甚至还有刚看完他们表演也来看冰雕的。

  沈暮被认出来了,那会儿他正坐在长椅上等着秦霄贤给他买宵夜。

  “四爷?”

  沈暮抬头。

  “我好喜欢你,可以给我签个名吗?”说话的是个小姑娘,看着穿着打扮,应该是个学生。

  沈暮犹豫了一会儿,还是应下了。

  小姑娘挺聒噪,叽叽喳喳的。

  “四爷我真的特喜欢你,我本来在大麦上抢到票了,但我爸妈不让我去看你们。”小姑娘很委屈。

  “以后有机会的。”沈暮的字很漂亮,工工整整的,这次还给小姑娘多写了几句话。

  拿到签名儿的小姑娘开心得很,因为是签在数学书的扉页,还说现在要好好学数学。

  沈暮小时候成绩不错,虽然只读了半个学期,但每门儿考试都没下过九十五。

  但她后来选择了相声。

  这可是一条不归路。

  你要有的不只是热爱,还有坚持,勇敢,你的努力也不一定会有回报,这是一个长期积累的过程。其实还是那句话:

  要对得起观众的票钱。

  也要对得起你的付出。

  沈暮看着秦霄贤笑吟吟地向她走过来,忽然觉得这十几年的努力能换来遇见秦霄贤的机会。

  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