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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季的烟火 1.3

往事不如烟

又在蝉鸣声中迎来了七月的暑假,宋安妮和鹿晗又大了几岁,在其间的岁月里宋安妮最终决定了学习吉他。鹿晗在一开始劝过宋安妮吉他毕竟不登大雅之堂,甚至只能自娱自乐连得个像样的奖的机会都没有。但是宋安妮笑嘻嘻解释着自己没有那么大的野心,得奖的这么麻烦的事情就由鹿晗来负责,她负责给鹿晗加油就好。

不知道是因为吉他喜欢上摇滚还是因为喜欢了摇滚所以想要学吉他,总之就像是某一天开启了身体中隐藏的按钮,宋安妮从此沉溺在摇滚的世界里不可自拔。不仅仅是钟情于约翰列侬小红莓之类经典中的经典,或者是林肯公园、Avril Lavigne当时炙手可热的乐队或歌手们,宋安妮有时候喜欢的歌手是鹿晗连听都没有听过的,其中宋安妮提到过最多次的乐队是丹麦的Mew——音乐其实是能够听出来很鲜明的地域性的,Mew的音乐也像丹麦这个国家一样充满了童话的色彩,其中宋安妮最为爱不释手的一张专辑是他们的《Frengers》——专辑名称取自Friend和Stranger这两个单词。宋安妮问过鹿晗:

宋安妮鹿晗哥,这个名字是说朋友最终还是会变成陌生人,还是说即使是陌生人也可以向朋友一般的相待呢?

鹿晗当时很认真的说

鹿晗可能是因为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没有人会真正的了解另一个人——事实上,人们连自己都不怎么了解,所以即使是最亲密的朋友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也是陌生人,甚至对于每个人来说,自己本身都会成为陌生人。

因为从小看了太多书的原因,鹿晗总是会对很多问题给出与众不同的答案,宋安妮从小就觉得鹿晗有着超乎于同龄人,甚至是和经历完全不符的成熟,但这也成了她喜欢鹿晗的理由之一。

毫无疑问,要知道这些名不见经传的音乐最直接的途径是直接买CD,而在卖打口CD的音像店里发现不被广为人知却打动人心的音乐就成了宋安妮仅次于和鹿晗一起在Dorothy吃蛋糕的最大兴趣。如果说到了最后鹿晗终于对宋安妮每次进了音像店即使是不试听也能在里面转上半天表示理解的话,那么每次宋安妮在经过那么纠结的挑挑拣拣之后依旧每次都会至少买到七八张CD鹿晗就表示完全不能理解了——虽然说打口CD不怎么贵,但宋安妮每次还是会把零用钱几乎全部花在上面——就连音像店的老板最后都对宋安妮说好歌是听不完的,喜欢的话可以让她破例在店里听还是没能改变宋安妮这个习惯。

鹿晗也问过:

鹿晗现在网络都这么发达了,喜欢什么音乐直接下载无损mp3不就好,买CD又费钱又占地方为什么会有这样的爱好。

宋安妮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歪着头弯着眼笑,露出两个小虎牙说大概是占有欲。直到那天在坐地铁的时候看着安妮和身边的一个大叔谈论她今天买的CD的时候——即使是年龄相差很大,但宋安妮谈论起他喜欢音乐的时候总是能让人忘记他的年龄以一种不自觉的认真来对待她——

当初鹿晗第一次见到安妮的吉他老师的时候,那个男人几乎是以一种自豪的姿态对他说你这个妹妹不得了,小小年纪,真的是认真听过很多歌——鹿晗才明白占有欲可能是一方面,另一方面大概是真正的喜爱——

宋安妮喜欢一样东西总是很纯粹的毫无保留,甚至是以一种壮烈的天真去喜欢的,这种天真几乎让人感到嫉妒,据鹿晗所知很少有人会有这样投入这样喜欢的一项兴趣爱好,而毫无疑问,对于兴趣,投入的多少和得到的快乐是成正比的。太多的人最后会把自己喜欢的事物加入野心或是胜负欲——一旦兴趣成了工作就完全变了样,宋安妮可贵就可贵在她的兴趣爱好是纯净的自娱自乐。

从地铁里走出来的时候已经是黄昏了,鹿晗耳边放着宋安妮硬塞给他的刚刚在店里买的一张专辑,依旧是名不经传的乐队——整齐的吉他扫弦和温柔的男声和夏季的傍晚相得益彰,走到立交桥的时候晚霞染红的天空突然飞过了大片的鸟群,耳畔的音乐声恰巧在那个时候到达歌曲的最高潮——激烈的架子鼓和盘旋上升的旋律在心底发酵,漫延出无边无际的自由感,就像是听到了前世。(Take That-《Reach Out》)

回想起来的话,那大概就是鹿晗也开始喜欢上摇滚的瞬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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