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终于懂了。》现场的物品中能够除掉血迹的两种物品,分别是生姜汁和萝卜泥。

生姜具有分解蛋白质的作用,只要在血迹上滴上一些生姜汁,就可以把血迹清洗干净了。


哦,原来如此,我下回也这样试试吧。
还是不要这样了,生姜汁滴到衣服上会留下黄色的印记,所以原岛先生并不是小偷。

萝卜也具有同样作用的蛋白酶,用包着白萝卜泥的手帕,轻轻的拍打,沾有血迹的衣服正反两面,然后用纸巾覆盖在血迹上,就能吸掉血迹。如此重复三四次,便可以擦得干干净净了。

而且最重要的是,和生姜不同,这样还不会沾上颜色。小偷应该就是用这个方法,在厕所里擦除血迹的。

点了配有白萝卜泥烤鱼的那位宗近先生,所以你就是那个偷钱包的人吧。


可是,他也有可能只是单纯地看到,菜单上有烤鱼才想吃的吧。毕竟一般的寿司店里也不会卖烤鱼的呀。
不,他在点餐时说过,这个限量的当季烤鱼,今天还有吗?他也要一份。这就证明他之前来过店里,知道店里有卖烤鱼这道菜。

而且把偷来的手包带进店里,还藏在厕所里,就说明他不是个惯偷,他应该做梦都想不到失主会根据手提包里的手机GPS定位,追到这里来吧。

但是他为什么要选择跑来寿司店来擦血迹呢?明明只要回家脱掉衬衫,或者扔掉衬衫就好了。


那这到底是为什么呢?
那是因为他还有事要办,如果袖口上粘着血迹会很麻烦。

因为年轻人有不想错过的电视节目要看,而那位小姐要回家参加网络拍卖,所以他们的袖口上沾了血迹也不要紧。

但是那位戴眼镜的先生就不一样了,因为你约了人要去高级餐厅吃饭,而且对方还是自己的岳父岳母。

他们很严厉,你见到他们就紧张的吃不下饭。所以要是被他们发现,袖口上沾了血,还不知道会被说成什么样子呢。


可,可是,这也不能证明我就是偷了彩票的小偷吧。
不,你刚刚已经坦白过了,你就是那个小偷。


我,我什么时候坦白过这个啊?
大概是,你刚刚说的话吧。还记得吗?你刚刚说你是坐公交车来到这里的,那我问你,你为什么不坐电车来呢?


我说过了,我不想去挤满是人的电车。
有时候电车里的乘客也不是很多吧。


(突然手指着旁边的那位盛泽铃代女士。)但是那个时间段,她乘坐的那辆电车,人就是很多呀。(话音越说越弱。)
你是怎么知道她乘坐的那一班电车那个时间段人就是很多的呢?


这个,这是因为。。。
这是因为你坐的就是那班电车吧,你已经没有能力去反驳了,放弃吧。


本章结束了,下一章节就是系列内容,大概就结束了,看到这里我一直想说,有家室的人不太容易,成年人的崩溃,其实有时候就在一瞬间。

其实我更加好奇的是,那个说自己走路30分钟才到家的人,说自己家离这里近,我想问一下你是怎么想的?

我每天走路回家也就20多分钟,我还嫌自己家离学校远,当然每天都开电动车来回。至于为什么,我知道我从学校走到家里只需要20多分钟,那是因为去年冬天下了一场大雪,我从家里走到了学校,硬是花了25分钟。从那以后我就知道了,学校离我家真的有点远了。
更新的好早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