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天怎这么早?

我刷个视频要被气死了

我想顺着网线弄死它
不会和上次骂龙阳的是同一个人吧


猜对了

卧槽

骂龙阳很正常

但是骂南康就有点过分了吧

小孩都知道骂逝者是不尊重的

那人有病吧

那人还请水军帮它洗白

它开直播一群洗衣机

啧

开始吧

烦死
今日『Outside the country』
余幽做在沙发上看电视
手机突然响了
打开一看
是一条消息
“你这种人真的是”
“把别人号封了,还骂别人”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网上骂人情节严重也会构成侮辱罪。”
。。。

这人有病?

**的**


怕审核不通过就这样了
姜锦从二楼下来

嫂子

出门玩吗?
我不去

我要和这个人斗志斗勇


怎么了?
姜锦看的一眼余幽的手机
这个人莫名其妙的

“你骂人也就算了,你骂别人孩子什么意思?”
“还给他p遗照”
。。。。

。。。他不尴尬吗?

又有很多骂余幽的消息
一个陌生电话打来了
这人谁啊


接

开免提
余幽照做了
那人骂了几句就把电话挂了

啧

是那个人搞得鬼
那个人又发消息给他
“我要让你加倍奉还”
余幽把手机递给姜锦
早知道你忍不了

骂吧


那封号怎么办?
没事

我还有个手机

那个是小号

我打电话给姜凌


感谢嫂子成全
姜锦接过手机
一顿输出

依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造谣传谣怎样进行处罚,要依据造谣传谣的情形而定,如果造成严重影响的,是可以按诽谤罪追究刑事责任的。 【法律依据】 根据《刑法》第246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姜凌已经在回来的路上了


好

我让它出来现实碰
国服露娜的手速可不是盖的

你这么会讲法

怎么不敢和我们在法庭上对决啊

在网上bb

怕不是不敢在法庭上碰吧
“江西赣州市********”
“有本事来”
“来我这里法庭”
姜凌刚好回来

哥

走

位置有了

发给你了

律师函发给他吧

好

车票买好了

那边我正好有房
我就呆在家里吧


不行

他有可能把地址报出来了

我已经报警了

截图

视频

录音全备好了

嫂子这个手机还有用

你先用另一部
好

〖看啥ᨐ没了〗

我已经气到医院了

(一种植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