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后汉书·卷十·皇后纪第十》元兴元年,帝崩,长子平原王有疾,而诸皇子夭没,前后十数,后生者辄隐 秘养于人间。殇帝生始百日,后乃迎立之。尊后为皇太后,太后临朝。
10. 《后汉书·卷十·皇后纪第十》和帝葬后,宫人并归园,太后赐周、冯贵人策曰:“朕与贵人托配后庭,共欢等列,十有余 年。不获福祐,先帝早弃天下,孤心茕茕,靡所瞻仰,夙夜永怀,感怆发中。今 当以旧典分归外园,惨结增叹,燕燕之诗,曷能喻焉?其赐贵人王青盖车,采饰 辂,骖马各一驷,黄金三十斤,杂帛三千匹,白越四千端。”又赐冯贵人王赤绶, 以未有头上步摇、环佩,加赐各一具。
11. 《后汉书·卷十·皇后纪第十》是时新遭大忧,法禁未设。宫中亡大珠一箧,太后念,欲考问,必有不辜。乃亲阅宫人,观察颜色,即时首服。又和帝幸人吉成,御者共枉吉成以巫蛊事,遂下掖庭考讯,辞证明白。太后以先帝左右,待之有恩,平日尚无恶言,今反若此,不合人情,更自呼见实核,果御者所为。莫不叹服,以为圣明。
12. 《后汉书·卷十·皇后纪第十》常以鬼神难征,淫祀无福。乃诏有司罢诸祠官不合典礼者。又诏赦除建武以来诸犯妖恶,及马、窦家属所被禁锢者,皆复之为平人。减大官、导官、尚方、内者服御珍膳靡丽难成之物,自非供陵庙,稻粱米不得导择,朝夕一肉饭而已。旧太官汤官经用岁且二万万,太后敕止,日杀省珍费,自是裁数千万。及郡国所贡,皆减其过半。悉斥卖上林鹰犬。其蜀、汉B143器九带佩刀,并不复调。止画工三十九种。又御府、尚方、织室锦绣、冰纨、绮E067、金银、珠玉、犀象、玳瑁、雕镂玩弄之物,皆绝不作。离宫别馆储峙米E05F薪炭,悉令省之。又诏诸园贵人,其宫人有宗室同族若羸老不任使者,令园监实核上名,自御北宫增喜观阅问之,恣其去留,即日免遣者五六百人。
13. 《后汉书·卷十·皇后纪第十》及殇帝崩,太后定策立安帝,犹临朝政。以连遭大忧,百姓苦役,殇帝康陵方中秘藏,及诸工作,事事减约,十分居一。
15. 《后汉书·卷十·皇后纪第十》诏告司隶校尉、河南尹、南阳太守曰:“每览前代外戚宾客,假借威权,轻薄,至有浊乱奉公,为人患苦。咎在执法怠懈,不辄行其罚故也。 今车骑将军骘等虽怀敬顺之志,而宗门广大,姻戚不少,宾客奸猾,多干禁宪。其明加检敕,勿相容护。”自是亲属犯罪,无所假贷。太后愍阴氏之罪废,赦其徙者归乡,敕还资财五百余万。
16. 《后汉书·卷十·皇后纪第十》永初元年,爵号太夫人为新野君,万户供汤沐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