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图书馆那个待惯了的靠窗座位上画完了六张设计图。中午空着肚子吃了一根巧克力味雪糕,画完抬起头的那个瞬间我以为我会吐出来。
转头看见红墙阴影里不知道在那里站了多久的男人,我的神志才一点点变得清醒。
“出来。”他冲我无声的说,向我伸出手。
我走过图书馆的旋转楼梯,一阶一阶的走,缓慢的连我自己都有些不耐,但我不着急,因为我知道无论我多慢,他都会等。
“走吧。”他牵起我的手,我沉默的点点头,跟上他的步伐。
我来到这个城市三年,但我对这个城市的了解,仅限于在我漂洋过海来到这里之前获悉的一星半点。我没有去汉江边骑过单车,没有去南山挂锁,没有去吃炒年糕石锅拌饭,那些我来到这里之前无比想做的事情,我一件也没有做。我只是沉默的画画,做一些生存必须的事。
关于他,金钟大。我们怎样认识,怎样牵的手,那些细枝末节,几乎被我忘了个干净。
我只记得,我第一次落泪,是那个冬天,他带我去吃部落火锅,热气蒸腾,食材的热辣香气,将我的眼泪也蒸了出来。
他知晓我不爱多讲话,因此也不问为什么,也不说别哭了之类假惺惺轻飘飘的话语,他只是换坐到我身边,揽住我的肩。“我唱歌给你听。”
那些换作别人只能声嘶力竭吼出来的高音,由他唱出来如同讲话般轻易,如他们所讲,金钟大真是会唱歌的精灵。
也是我的神明。
这次我们走了很长的路。我的掌心变得潮湿,他还没有放开我的手。
我们路过汉江,有风,带来江水的湿润气味。我停下,久久的凝视泛着波纹的江面。他静默的陪着我。有小孩子嬉闹着跑过,脸上是从心底升起的幸福快乐。
生活在这里的人们因种种原因爱着这座城市,我爱上这座城市又逐渐麻木,最后又因为他在我生活中真真切切的降临而重新爱上它。
“走吧。
我不熟悉这的道路,正如我在这里三年连这儿的话都讲的磕磕绊绊。好在他似乎将整个首尔的地图装进了脑海,好在他向来有耐心听我用不流利的韩语表达自己。
我们穿过大街小巷到了一家面馆,是国内到处都有的兰州拉面馆,但在这里不常见,老板是新疆人的更不多见。“你要多笑。”他捕捉到了我盯着招牌时的隐隐笑意。“老板~”他用中国话讲的,我这次是真的笑了出来。他摸摸我的头发,“这样,很美。”认认真真,一字一顿。
他很忙,却一得空就去找我,无论我在哪,他总能准确的找到我。他时间很紧张,却总牵着我的手走去一家家他自己找到的好的餐厅。他有很多粉丝,却只爱我一个寡言从不说爱的人。
有的时候我一直在想什么是宿命,既定的?被安排好轨迹的?不,生命向来是无常。
正如他突然降临,又突然消失。
那时候我已经有了正常的生活,讲流利的韩文,有不多不少的朋友,闲暇时也爱到处走。
可我更多去的还是图书馆,书摊在膝盖上,眼睛却看向窗户。窗外偶尔有滑着滑板经过的少年冲我挥手,我还给他们笑容。
“你在等人吗?”
“嗯……”等谁呢,大概是等着那个瘦削清俊嗓音干净的男人,站在红墙下,向我伸出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