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烂透了,但我还是渴望爱你。”
Chapitre 1.
我男朋友死了。
他是一名军人,我把他交给国家,国家却没还给我。
听来的人说,他被炸的体无完肤,就没能带的回来。
所以我只拿到了那件临行前我替他整理的那套军装,我当然还告诉他,一定要平安归来。他笑着说好。大骗子。
哦,对了,还有一封信,落款是很久之前了,我回忆了一下,是他第一次去执行任务的时候。信是这样写的:
“看到写封信的时候我大概就不会再你身边了,这是我们在一起后我第一次执行任务,我竟生出了些怕死的念头,这不应该,因为合格的军人应该置之死地而后生的,可是我总是会顾虑到你怎么办,想到这些,我就会不由自主的怕死。所以我写了这封信,以备不时之需,当然,我更希望你永远不会知道它的存在。
如果看到这,亲爱的,不要难过,请你找位好姑娘,平平淡淡的走完余生,我和你一定会再相逢的。说来好笑,其实和你在一起我谋划了很久,久到我想了很多种结局,所以我攒了些钱,大概足够你娶一个好姑娘了。我很庆幸,在我生命的最后一刻我们都是相爱的,我爱你,期限是从今往后。”
大骗子,把我忽悠到手了就撒手人寰。
Chapter 2.
我想我应该会哭吧,就像是我和他看过无数次的军旅电影一样,男主死了女主都会哭的撕心裂肺的。
可是我没有,我只是心口疼的厉害,就像有人攥着,是一种无端的窒息感,这让我明白人在极度悲伤的情况下是哭不出来的,那些剧情没有现实做依据,就算有,也只能说是她们不够爱自己的另一半。
我这样想,因为悲伤是不分性别的,我即使哭了也不会因为我是男性而显得懦弱。
Chapter 3.
我想起他也曾经开玩笑似的跟我提过,如果他战死了,就让我忘记他好好生活,我瞪了他一眼,告诉他,他就算回不来了,我也要披麻戴孝跪着替他下葬。
瞧吧,我是个实打实的乌鸦嘴,这下连尸体都没回来。
没办法,牺牲了总得有个根儿吧,所以我给他买了副比骨灰盒大点儿没多少的棺材,把那套军装放在里边,花了他说给我攒的钱,在公墓挑了个好地方葬了,就当是落叶归根了。
下葬那天我笑着和每一位来者交谈,他们的神色有些怪异,大概是奇怪我们那么恩爱,为什么他死了我会像没事人一样吧,说实话,我也觉得奇怪。
那天晚上下了场大雨,外边打着雷,我记着他挺害怕雷声来着,虽然他心理素质硬,从来不在别人面前表现出来,但是我清楚,因为他爱我,所以我知道。
我就跑去公墓陪他,即使知道这一切都是我的臆想,只是因为我惦记他。
那天我打着伞,蹲在他的碑前自说自话了好久,说着说着我突然红了眼,撇开雨伞蹲在地上无声地哭,那一刻我才好像支撑不住似的。
哭到最后我也不知道脸上的到底是雨还是眼泪,因为我浑身都湿透了,如果他还在,也许他会抱怨我不懂的照顾自己吧,但是现在他管不着我了,我也无暇顾忌这些。
Chapter 4.
日子过得真快啊,转眼他都离开我一个年头了,我在他忌日那天推了所有的工作,去公墓看了看他。
照片上的他笑的灿烂极了,去年他多大来着?哦对,二十九,跟我一般大,瞧我这记性。
可今年呢,我都三十整了,他还是二十九。
我不禁感叹,这次他可真真是永葆青春了。
我是个自私的人,我不会让他一个人年轻,可是时间不可逆,所以我盘算着过阳历生日不吉利,打算把他的忌日给他当生日过,这样他就又跟我一般大了
大概是应激反应,我这一年老的格外快,尽管偶尔会被几个小姑娘要微信,可我还是觉得我衰老了不少。
时间是一个可怕的东西,它会不知不觉的把你衷情的一切事物带走,可是时间又是极具诱惑性的东西,因为当它耗尽了你珍视的所有事物之后,它又会把一切重新带回到你身边,尽管往往物是人非。
Chapter 5.
他离开的第四年,我除了比以前更拼似乎没什么变化,三十三岁生日那天我升了副总经理,我笑着接受了所有的欢呼和祝福,可是并没有丝毫开心的感觉,因为能跟我分享快乐的人不在了。
我是不太适应这种社交场合的,所以我只是说钱我付,你们尽管玩,他们都很高兴,好像并没有因为主角不在而失落,这让我明白他们也并不是真的替我开心。
也对,我又能指望谁替我高兴呢。
他走了四年,可是每次遇到什么事情我都还是会潜意识想和他分享,我知道我爱他爱的有些病态了,甚至有时候我自己也分不清到底是爱还是执念。
我很想念他,每天都是。我漫无目的的想着。
Chapter 6.
今天老板给我安排了个助理,看着挺小的,应该是刚实习,我其实不需要助理的,我一个人特立独行惯了,他走了以后我就渐渐变得话少,我懒于社交,除了必要的工作多说一句话都是在浪费时间。
我是一个矛盾体,我很珍惜时间,可是我又迫切的期待死亡,我想早日和他相见。
助理最后还是留下了,后来我才了解到,原来这个小孩儿是老板亲戚,来历练的。安排给我的意思挺明显,无非就是让我照顾着点儿他,可我更想做一个不知情者。既然是历练,那为什么还要照顾。我不太理解。要知道,我不是一个圆滑世故的人。
不过那小孩好像不怎么介意我的迟钝,笑嘻嘻的问我叫什么名字,我告诉他我姓宋,他就一口一个宋哥,也不见外。我斜他一眼,告诉他,我这个年龄都够当你叔了。
但他还是一口一个哥,叫得我心烦。
他的眉眼跟我男朋友竟生得有七八分相似,如果年龄不适配我都要怀疑我男朋友是不是和别的女人有了孩子,所以他叫我的时候我总会想起我男朋友,这让我有些惶恐,我下意识的想要逃避,我发现我突然很害怕回忆起关于他的事。
哦对了,那小孩儿告诉我,他二十四了,不算小。我气笑了,告诉他,我都三十三了,跟我比你差一大截儿。
Chapter 7.
其实我是不太用手机这种电子设备的,平时也只是用电脑整理文件,以至于我今天通过车载广播听到打胜仗的时候,傻楞了几秒。
我不想懂国家大事,我只知道那是我男朋友打仗的岛,是沾满了我男朋友血与肉的地方。
广播念到牺牲烈士名单的时候,我最终还是没忍住抱着方向盘痛哭。
——亲爱的,你看,我们赢了。
模糊间,我好像看到了我男朋友给我递手帕,我觉得我大概是日思夜想出现幻觉了,可是我甘之如饴。直到身影渐渐靠近我才发现我所谓的助理笑嘻嘻的看着我,手里是刚才那条手帕。
他对我说,宋哥,别哭了,我心疼。
我是同志,当然能听得出他话里的暧昧不明,我告诉他,要钓鸭子去夜总会,别在我身上费功夫。他没搭腔。
Chapter 8.
男朋友走的第五年。
他跟我表白了。
他说的很明白,他喜欢我。
我也说的很明白,我不喜欢你,别来找我了。
我知道我这样有点无理取闹了,但是谁能放任一个对自己图谋不轨的小屁孩接着跟着自己呢。
他神色闪过一抹慌张,大概是怕我真的不再见他。其实那天他对我说的话我记了好久,他说,我知道你男朋友牺牲了,我跟你男朋友长得像,如果你觉得勉强或者难为情,你就把我当成他吧,你告诉我他喜欢什么,我努力变成他,我替他爱你一辈子。
我看着他,有些不知所措。
他把心掏出来给我,我捧在手里,不想去看,却又怕给他摔碎了。
怎么能呢,怎么可以呢,你是你他是他。这对谁都不公平啊。我脑子很乱。
见我愣神,他扯了扯我的衣角,他问我,能不能别躲着他。
我告诉他先出去,我现在并不想讨论这些。
他最后一句话是什么来着?哦对,他说,我怎么就喜欢了你这么个捂不热的人呢。
我也不清楚,为什么呢,我有那点值得呢。
我讨厌除了我男朋友之外的人碰我,但是我并不厌烦他,这很奇怪,但我清楚,这也绝对不是喜欢。
Chapter 9.
我们在一起了,虽然我不孤独,也并不喜欢他。
我不觉得谈恋爱有什么区别,大概就是我去给前男友过生日的时候这位现任也吵嚷着要去。
我还是像一样那样念些家长里短给他,我的男朋友似乎更感兴趣。我打算走了他也没离开,他好像在和他交流些什么,后来我才知道,那天他是在告诉我的前男友,他我先替你爱几十年,等寿终正寝我再还给你。
那天回家的路上又下了雨,但是没打雷,我不知道我的前男友害不害怕大雨,也没有去陪他。
回家的路上路过了家小花店,我的男朋友便就买了支郁金香给我,我并不喜欢郁金香的,我更爱虞美人。但是我没告诉他,不想,也没必要。
这是他离开的第多少年来着,哦对,第六年。
Chapter 10.
他不像我的前男友,他很黏人。他总是问我,我喜不喜欢他,哪怕一秒。我告诉他没有。他看起来并没有很沮丧,这让我有些不明所以了。
其实我有时候觉得我很对不起他,他本来可以不用跟我耗着的。这让我很焦虑,但是他似乎并不在乎。
虽然不想承认,但是我似乎有点儿喜欢他了。
这让我有些焦虑,我不明白我是喜欢那张脸还是喜欢他,即使我把他和我前男友分的很清。
Chapter 11.
前男友走的第七年。
今天是他的生日,我提前给他下了班,其实他来不来都无所谓的,皇亲国戚,我也管不着。但是他似乎很享受这种上下级的暧昧关系,我也就随他去了。
他今天好像很高兴,他说他没想到我会记得他生日。
开玩笑,我记忆力那么好,自然是不会忘的。好吧,其实是因为他和我前男友的“生日”是一天。这也是我后来了解到的。大概他就是命中注定替我前男友和我走完余生的人吧,我这样想。
他想带我吃西餐,我用手敲了敲他脑袋,告诉他过生日哪有吃西餐的道理,我给你买了蛋糕,再等等,我给你下碗面。
他似乎很期待,便就像个大傻狗一样坐在沙发上望着我。我无奈的摇摇头。
说来惭愧,我不知道他喜欢吃什么,所以就做了前男友最喜欢的汤面,我觉得这很对不起他,但是他好像并不在乎,吃的很开心,他说这是他二十六岁里过得最开心的生日。我告诉他咽干净再说话。
吃完面他有些郑重其事的擦了擦嘴,我还没反应过来他想干什么的时候就感觉到了男性特有的檀香气由远及近。
他在我额头上落下一吻,我愣了愣,就听见他又说
“请宽恕我的无理,我的男朋友”
他的声音冷清的有些低沉,跟我前男友的声音并不相同,可是我却有些分不清谁是谁,因为他对我说出了那句我日思夜想久久不能忘怀的话,他说。
“我爱你,期限是从今往后。”
我愣了愣,他的眸比起星空更像温柔的沼泽,而我心甘情愿当一个溺亡者。
我的每一个细胞都在叫嚣,我的灵魂渴望与他共舞。
Chapter 12.
我以为我这辈子不会再爱上任何人的,可是我早就应该明白的,我逃不过他的温柔乡。我有些慌乱,大抵是太久没爱过一个人,我竟然生出这手足无措。
我很清楚他不是我的前男友,也很清楚我爱的是他的灵魂,一个炙热又温暖的灵魂。
我不敢表现的太明显,但是爱一个人或许就是瞒不住的。
什么时候来着,我梦中呼喊的名字变了人,我开始渴望和他亲吻,不是狼群之间的互相舔舐伤口,是发自内心对这个人的渴望。
我有些无厘头了,我理不清我的思绪,这不对,我更应该时刻保持头脑清醒。
Chapter 13.
我们是住在一起的,因为他觉得这样方便,而我又讨厌孤独。
他尊重我,所以我们都是分开住的。这不像情侣,倒像是朋友。
我蹑手蹑脚挪到他的房间,借着月光端详着他的眉宇,然后在他额头落下了晚安吻。
我对他说,亲爱的,我们白头偕老吧。
他醒了,或者根本没睡。
他抱住我,低声啜泣。他说,宋哥,我等你这句话好久了,你放心,我陪你一辈子。
我记着他说他二十六岁的生日是他过得最开心的生日,其实不是,他以后还有好多个二十六,我会让他更开心。
我爱你,所以你要长命百岁。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