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市入冬了,这一年的雪很匆忙,十一月的时候温度骤降,道路两边的梧桐树只剩下光秃秃的树干和一地稀稀疏疏的落叶 ,令人生厌。
叶笙哈出一口白气,空闲出来的一只手揉了揉被冷风冻红的鼻子,他垂眸看向手里提着的菜袋,歪头思考着,唔…陈哥上次想喝什么汤来着?紫菜蛋花汤?算了,还是莲藕排骨汤吧……
他和陈哥在一起五年了,叶笙早已琢磨透他的喜好。今天是他们五周年纪念日,往年陈哥都会回来跟他一起庆祝,会送他礼物,尽管在陈哥眼里微小得不值一提,但足已让叶笙感动很久了。
叶笙不由得露出笑意,小梨涡跃之脸上,把经过的路人的心温柔得一塌糊涂,叶笙加快步伐赶回家。
他们的家是一个两层复式公寓,装潢低调但是却有种华丽感,尽管这对于寸土如金的A市已经很难得,但仍然配不上陈迥——A市影响力前十集团——铭锐公司董事长,所以去年陈迥搬去了市中心别墅。
1年前陈迥问过他
陈迥"阿笙为什么不和我搬过去?″
叶笙记得他是这么回答的
叶笙“那里离我工作地方太远,陈哥要是想我了,开车过来找我不就行了。”
哪里是因为路程远,不过是因为叶笙念旧,不愿意离开罢了。
后来陈迥看他坚持,便也不要求他搬去,只把那里的钥匙留给了他,叶笙这么久也一直随身携带。收回思绪,叶笙兀自的打开了门,一股暖流忽然包裹住了他,驱散了他的寒意,叶笙怔在原地。
他分明记得他走之前关了暖气了啊,叶笙有些不解,但顷刻叶笙勾起嘴角,轻声向屋里喊道
叶笙“陈哥,你回来了吗?”
但是屋里只有他的声音,叶笙失望地自嘲了敏感多情的自己,摇了摇头把物品放在厨房里。
忽然一个玻璃杯破碎的响声从二楼传到客厅,不轻不重的砸在叶笙的心里,因为那响声冗杂了一个年轻男人的惊呼,声音娇柔,那不是陈迥的声音!
叶笙的眉眼渐渐冷了下来,好像有细细密密的银针扎在他心里,渐渐红了眼眶。猜忌,疑心,难受等一系列情绪把他淹没。
他一声不吭,任由泪水肆意浸湿脸庞。他想,今天是陈哥和我的纪念日啊,为什么陈哥,为什么要在今天带一个人回来?明明这是只属于他们的地方。
许久,叶笙收拾了一下自己斑驳的情绪,用冷水洗尽泪痕,他还不想用这幅样子面对陈迥。叶笙面无表情的关上水龙头,轻手轻脚走到二楼书房的木门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