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伯爵府,想起今天被穷人疯抢的经历,爱丽丝惊魂未定。“太可怕了,如果不是管家带人及时赶到,她一定会被他们吃了的。他们就是一群恶鬼!”她再也不去那种鬼地方了,就算是夫人的命令也不行。她在心底狠狠发誓。
小姐把男孩带回来了,还有一个昏迷的男人。
小姐为男人治病,爱丽丝留下来帮忙。小男孩在管家的带领下去洗漱了。
小姐检查男人的身体,发现背部有两条狭长的伤口,已经发炎溃烂了。全身还有深浅不一的剑伤,找不到一块好肉。这种情况下,还活着,也算个奇迹。
小姐妙手回春,把人救活了。小姐医术高明,这是爱丽丝最崇拜小姐的一点。
照顾男人的活,一直都是小男孩做,倒不劳烦爱丽丝和仆人们。男人养伤的前几周,夫人每天都去看一次,倒没想起去贫民窟,这让爱丽丝很高兴。
一个月后,男人的伤好得差不多了,也到了他们该离开的时候了。
小男孩执意要见小姐,当面道谢。小姐答应了他。
爱丽丝记得那天伦敦难得的出了太阳,到处暖融融的。伯爵府邸玫瑰花开得很美。一切都仿佛预示着有好事发生。
也确实是这样。那天,爱丽丝见到了一个男人,英俊不凡,就像教堂里的天使一样。当他把视线停留在她面上,爱丽丝脸通红,心脏噗通噗通地跳着。
然后他笑了,灿如朝阳,大概所有玫瑰花都是为他这一笑而开的。
交谈之下,爱丽丝发现,他举止优雅,谈笑诙谐幽默,待人礼貌,体贴温柔,是个难能可贵的绅士。爱丽丝有想过,如果他也是一位贵族,和她家小姐倒是天生一对。
但是,这个世界哪里有那么多的王子与公主的爱情故事呢!爱丽丝知道,他只是一位藉藉无名之辈。
他说他叫里迦,名字是男孩替他取的。他记不起以前的事了。小姐说他或许可以帮他找回过去。
总之,他是一个没有过去的人。
那天,小姐和他相谈甚欢。
再次见他,也是爱丽丝最后一次见到他,是在小姐新置的玫瑰园。
那天小姐在盛开的玫瑰花中间,举办她二十岁的生日舞会,爱丽丝被要求去帮忙。
也是那天,那个披着阳光的人儿,再次来访,却是在舞会结束之后。伴着音乐,美丽夜色中,里迦与伊莉莎小姐翩翩起舞。一园玫瑰静悄悄地开着,如童话一般美好。
那一晚,他们度过了彼此最甜蜜,最美好的一夜。
第二天里迦走了。临走前,愤怒地将把一把英镑撒在玫瑰花田里。
他走后,小姐不顾受伤,在玫瑰花中穿行,捡回了所有的纸币。爱丽丝纳闷,小姐何时如此贪财了?
再后来,玫瑰花不再开,小姐和里迦都再没回来过,只有爱丽丝被留下来守着那座庄园,还有那一段不为人知的爱情。
这段爱情,虽然短暂,但确实降临过,并且留下了难以磨灭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