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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境重归

【驴不停蹄,魏无羡在天黑之前便赶到了大梵山。直到山脚,他才知道此梵非彼饭。远远看去,山形神似一尊心宽体胖的矮佛,故得此名。山下有一小镇,便叫佛脚镇。

聚集于此的修士远比他想象的要多,鱼龙混杂,各家各门的服色教人眼花缭乱,在街上穿行往来。不知为何,尽皆神色紧张,见了他这幅鬼样子也没空嘲笑理会。

长街中央,有一群修士聚在一起,正严肃说话。似乎意见出入颇大,魏无羡远远便听见他们交谈,原先还好,后来不知怎么的就激动起来了:

“……我认为此地根本就没有食魂兽或者食魂煞,分明所有的风邪盘指针都没有异动。”

“若是没有,这七个镇民的失魂之症又是怎么来的?总不会都是得了同一种怪病吧?在下可从没听过这种病!”

“风邪盘没指出来就一定没有吗?它也不过能指个大致的方向,精密不足,不能尽信,也许这附近有什么东西能够阻挠它指针的指向。”

“也不想想风邪盘是谁造的,我也从没听过有什么东西能扰乱它指针的指向。”

“你什么意思啊我怎么听你说话怪怪的?我当然知道风邪盘是魏婴做的啊,可他做的东西又不是十全十美,难道还不允旁人质疑了?”

“我可没说不许你质疑,更没有说他做的东西十全十美,阁下何必含血喷人!”

于是他们开始朝另一个方向争吵,魏无羡骑着花驴子嘿嘿哈哈地路过。不想这么多年过去了,他依旧在修士们的唇枪舌剑里雄风不倒,所谓“逢魏必吵”,若是票选百家人气最长盛不衰者,舍他其谁?

平心而论,那修士说的倒也没错,现在通用的风邪盘是他做的第一版,确实精密不足。他原本正在着手改进,谁教没改完老巢就被人捣了,也就只好委屈下大家,继续用精密不足的第一版了。

话说回来,吃血肉啃骨头的大多低阶,如走尸;只有较为斯文优雅的高品阶妖兽或厉鬼才能够吸食并消化魂魄,还一口气吃了七个,难怪这么多家族都聚集于此。既然夜猎物非同小可,风邪盘出些差错也在所难免。

魏无羡勒住绳子,跳下驴背,把那只吊了花驴子一路的苹果送到它嘴前:“一口,就一口……呸,你这一口是要把我整只手都吃了。”

他挑着苹果另外一边啃了两口,塞回花驴嘴里,反思了一下自己为什么会沦落到跟一只驴子分同一个苹果,后背忽然撞上一人。】

“早知道就晚点围剿了……”

有人在后面轻轻地吐槽,周围也有人在偷偷点头附和,有好东西用,有谁会不想?话音未落,立刻引来前面一众小辈的怒目而视,这种话也好意思说的出来?!

逢魏必吵?人气最长盛不衰者?

江澄又是一个白眼,这会儿连一直静默不语的温情也是一个白眼翻了过去。

这家伙是谁?我不认识他。

金凌一脸嫌弃地看着魏无羡啃那个驴啃过的苹果。

是不是蠢?!不会自己先吃再给驴吃啊?!

果然是该反思为什么跟一只驴子同分一个苹果。

【回头见是一名少女,虽撞了他,却完全没把他放在眼里,双目无神,面带微笑,直勾勾地看着某个方向。

魏无羡顺着她目光望去。那方向是一从黑压压的山顶,正是大梵山。

突然,这少女毫无征兆地在他面前手舞足蹈起来。

这舞蹈姿势狂野,张牙舞爪,魏无羡正看得津津有味,一名妇人提着裙子奔过来,抱住她哭喊:“阿胭,咱们回去吧,回去吧!”

阿胭奋力甩开她,脸上的笑容,自始至终没有消退,带着一种让人毛骨悚然的慈爱之意,继续边舞边跳,那妇人只得追着她满街跑,边跑边呜呜哭泣。一旁一个货郎道:“作孽,郑铁匠家里的阿胭又跑出来了。”

“她阿娘真可怜哪。阿胭、阿胭的夫君、还有她的丈夫,没一个好的……”

魏无羡东逛西逛,从各路人马零散的只言片语里,梳理出了此地发生的异事。

大梵山上,有一片古坟地,佛脚镇镇民的祖坟大多都在这里,有时也会给无名尸体在这里刨个坑立块木牌。数月之前,有一晚电闪雷鸣,风雨大作。暴雨冲刷,一夜过后,大梵山有一片山土滑坡崩塌了,正是那片坟地。许多老坟都毁了,还有几具棺木翻出了土,被一道雷电劈飞了棺盖,连尸带棺被劈得焦黑。

佛脚镇镇民十分不安,一番祈福,重修古坟堆,以为摆平过去。谁知,自那以后,佛脚镇开始频频出现失魂之人。

第一个是一名懒汉。此人穷光蛋一个,平日游手好闲,因为总喜欢上山抓鸟雀玩儿,恰恰在山崩那夜被困在大梵山,吓个半死,好在命大无事。奇的是他回来没过几天,忽然娶了个媳妇,大张旗鼓办了亲事,说从此要行善积德,安心过日子。

新婚之夜他喝得酩酊大醉,躺倒床上便没起来。新娘子唤他他不应,一推才发现新郎双眼发直、浑身冰冷,除了还能呼吸,和死人没什么两样。如此不吃不喝躺了数日,安心入土了。可怜新娘才嫁人便守了寡。

第二个便是郑铁匠家的阿胭。小姑娘刚订了一门亲事,结果未来夫婿第二天在打猎时被山上豺狼咬死。她得知此事后,也出现了前一个懒汉那样的情况。万幸,过了一段时间,她的失魂症竟然自己好了。但从此人也变得疯疯癫癫,每天笑呵呵地在外面跳舞给人看。

第三个就是阿胭的父亲郑铁匠。迄今为止已连续有七人遇害。

魏无羡琢磨,多半是食魂煞,而不是食魂兽。

二者虽相差一字,却是完全不同的东西。煞属鬼类,而兽是妖兽。依他之见,可能是山崩震塌了古坟,天雷劈开了棺木,放出了其中安息的陈年老煞。究竟是不是,让他看一眼那是具什么样的棺材、有没有封印残留即可。可佛脚镇镇民肯定早就将烧焦的棺木另埋,把尸骨重新收敛入土了,痕迹必然没剩多少。

上山得从镇里走山道,魏无羡蹬着驴子慢悠悠往坡上走。走了一阵,几个人一脸晦气地往下行。

这行人有的脸上带伤,七嘴八舌。天色昏暗,迎面撞上个一脸吊死鬼妆的骑驴人,齐齐吓了一跳,骂了一声,绕开他匆匆下坡去。魏无羡回头寻思,莫非是猎物扎手,铩羽而归?略一思索,拍拍驴子臀,小跑骑着上了山。

他恰恰错过了这群人接下来的怨声载道:

“从没见过这么霸道的!”

“那么大一个家族的家主,用得着到这里来跟我们抢一只食魂煞?他年少的时候杀过不知道多少只了吧!”

“有什么法子,谁叫人家是宗主。得罪哪家都不能得罪江家,得罪谁都不能得罪江澄。收拾东西走了,自认倒霉吧!”】

原本听着魏无羡心中的分析,江澄还有些认同,当日虽说跟着金凌一同去大梵山,却是并未见得那作怪的东西,加上后面出现了温宁和魏无羡那毫不知羞地一通纠缠,而且金凌没有受伤,也就未曾深想。

可是听到后面一行修士背后的议论,刚好一点的脸色再次沉了下去。

“阿澄,以后再不可如此了。”

江枫眠未曾开口,江厌离轻拍了拍弟弟的手,轻声道。以前江澄刚当家主,凡事都需要一些强硬的手段,但也不会因此就让各个小世家如此惧怕。虽然不知道为什么江澄变成如今这样,但她猜也猜得到,一定在她身陨之后便是性情大变。

“知道了阿姐。”江澄点点头,然后低下头不知道想些什么。

【天色再晚一些,就该举着火把才能在山林里前行了。魏无羡走了一阵,竟没遇上几个修士。他颇感讶异:莫非来的家族里,一批都在佛脚镇上继续纸上谈兵争论不休,另一批都像方才那拨人一般束手无策、败兴而归?

忽然,前方传来呼救之声。

“来人啊!”

“救人哪!”

这声音有男有女,充满慌张无措之意,不似作伪。荒山野岭的求救声,十之八九都是邪精作怪,引不知情者前往陷阱。魏无羡却大是高兴。

越邪越好,就怕不够邪!】

这话一出,空间里又炸了锅。

“夷陵老祖就是本性不改,对邪的东西如此上心!”

“有人求救还幸灾乐祸,真是…哼!”

……

坐在前面的一众人已经习惯性的忽略了后面的言论。

不气不气,我们什么都听不见。

【他策驴奔往声来处,四望不见抬头见,却不是什么妖精鬼怪,而是之前在田埂边遇到的那一家子乡下散户,被一张金灿灿的巨网吊在树上。

那中年男人原本带着后人在山林里巡逻踩点,没碰上他们巴望的猎物,却踩中了不知哪位有钱人设的罗网,被吊在树上,叫苦不迭。见有人来,猛地一喜,可一看来的是个疯子,立刻大失所望。这缚仙网网绳虽细,材料却上等,牢不可破,一旦被捉住,任你人神妖魔精鬼怪也要折腾一阵。除非被更上等的仙器斩破。这疯子别说放他们下来了,只怕连这是个什么东西不知道。

正要试着叫他找人来帮手,一阵轻灵的分枝踏叶之声逼近,黑色的山林里掠出一个浅色轻衫的少年。

这小公子眉间一点丹砂,俊秀得有些刻薄,年纪极轻,跟蓝思追差不多,还是个半大的孩子,身背一筒羽箭、一柄金光流璨的长剑,手持长弓。衣上刺绣精致无伦,在胸口团成一朵气势非凡的白牡丹,金线夜色里闪着细细碎光。

魏无羡暗叹一声“有钱!”

这个一定是兰陵金氏的哪位小公子。只有他家,以白牡丹为家纹,自比国色,以花中之王,暗暗标榜自己仙中之王;以朱砂点额,意喻“启智明志、朱光耀世”。

这小公子本来搭弓欲射,却见缚仙网网住的是人,失望过后,陡转为不耐之色:“每次都是你们这些蠢货。这山里四百多张缚仙网,猎物还没抓到,已经给你们这些人捣坏了十几个!”

魏无羡想的还是:“有钱!”】

众人:……

这是什么时候?你还有空想这些?

这会儿开始缩脖子隐藏身形的变成了金凌,从看到自己身影的那一刻起,心中就有不好的预感,果然……

【一张缚仙网已价值不菲,他竟然一口气布了四百多张,稍小一点的家族,必须倾家荡产,不愧是兰陵金氏。可这样滥用缚仙网,无差别捕捉,哪里是在夜猎,分明是在赶人,不让别人有机会分一杯羹。看来之前撤走的修士们,不是因为猎物扎手,而是因为名门难惹。

几日沿途漫走,再加上方才在佛脚镇饶有兴味地旁听,这些年修真界的起落沉浮,魏无羡也道听途说了不少。作为百年仙门大混战的最终赢家,如今兰陵金氏统摄引领众家,连家主都被尊称为“仙督”。金氏家风原本就矜傲,喜奢华富丽,这些年来高高在上,家族强盛,更是把族中子弟养的个个横行无忌,稍次的家族就算被百般羞辱也只能忍气吞声,这样的乡下小户更是一百个惹不起,所以虽然这少年言语刻薄,被吊在网中的几人涨红了脸,却不敢回骂。中年人低声下气道:“请小公子行个方便,放我们下来吧。”

这少年正焦躁猎物迟迟不出现,刚好把气撒在这几个乡巴佬身上,抱手道:“你们就在这里挂着吧,省得到处乱走,又碍我的事!等我抓到了食魂兽,想得起你们再放你们下来。”

真被这样吊在树上挂一夜,万一恰好遇上了在大梵山里游荡的那只东西,他们又动弹不得,可就只有被吸干魂的份儿了。那名送苹果给魏无羡的圆脸少女心中害怕,哭出了声。】

“如兰。”江厌离唤道,声音轻柔,却让金凌一下子僵直了身体。

“阿娘…我…”

金凌在那个时候也许不知道旁人是什么感觉,可是如今作为即将继任家主的他来说,了解了更多小型家族、甚至是兰陵管辖的地方百姓。

作为弱势群体,在强权面前只能低头。可是夜猎之事不比寻常,在不知夜猎之物深浅的情况下,被这样吊起,就是把自己的性命交到别人手里。

不管是谁,在生死之前都会不顾一切。

“如兰,夜猎都是公平竞争,你此举确实不妥,知道错了吗?”江厌离并不恼,因为看着金凌的样子便知道他对于当日的行为而感到后悔。

金子轩也是拍了拍金凌的肩,当年金凌如斯模样也是因为他们的离世,有些话以前没说,但是以后会慢慢交给他。

【魏无羡原本盘腿坐在花驴子背上,花驴子一听到这哭声,长耳抖了抖,突然蹿了出去。

蹿了出去还一声长鸣,若不是叫声太难听,这势不可挡的英勇气势,说是匹千里良骏也绝不谬赞。魏无羡猝不及防被它从背上掀了下来,险些摔得头破血流。花驴子大头朝前,冲向那名少年,似乎坚信自己可以用脑袋把他顶飞。那少年还搭着箭,正好朝它拉弓,魏无羡还不想这么快又去找一匹新坐骑,连连奋力拽它缰绳。那少年看他两眼,却忽然露出惊愕之色,旋即转为不屑,撇嘴道:“原来是你。”

这口气,两分诧异,八分嫌恶,听得魏无羡直眨眼。那少年又道:“怎么,被赶回老家之后你疯了?涂成这个鬼样子,也敢把你放出来见人!”

他好像听到了什么了不得的东西?!

难道——魏无羡一拍大腿。难道莫玄羽他爹不是什么杂门小派的家主,而是大名鼎鼎的金光善?!

金光善是兰陵金氏上一代的家主,早已故去。说起这人,可谓是一言难尽。他有位家世显赫的厉害夫人,惧内之名远扬,可他怕归怕,女人还是要照搞不误的,金夫人再厉害也不能一天十二个时辰都跟紧他,于是上至名门佳媛,下至乡野娼妓,能吃到的绝不放过。而且他虽爱拈花惹草四处偷情,私生子女众多,但极易喜新厌旧,对女子腻味了便完全抛之脑后,全无责任感。在众多私生子女之中,唯有一人格外出彩,才被认了回去,便是现任兰陵金氏家主金光瑶。而且金光善连去世也不光彩,他自信老当益壮,要挑战自我,和一群女人鬼混,然而不幸失败马上风。这实在太教人难以启齿了,因此兰陵金氏对外一致宣称老宗主是劳累过度,于是众家也都心照不宣,装作不知道。总之,这些才是他“大名鼎鼎”的真正原因。

当初乱葬岗大围剿,除了江澄,第二份就算金光善出力大。如今魏无羡却占了他私生子的舍,也当真不知这笔账要怎么算。】

刚刚为金凌的成长而感慨,如今看到这一幕,听到魏无羡的心声,金子轩只觉得所有血液充上了脑门,脸涨得通红。

以前以为只有金光瑶这样一个弟弟,这下看来还有个莫玄羽,也许还不止,有这样一个父亲,他可真长脸。

此时的金子轩也是不会想到,除了这俩弟弟以外,还会有个妹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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