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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回 惊天噩梦(三)

宝莲灯之乱世争霸

“百忍,听汝这口气,确有几分嫉愤?”天帝问道。

天帝稍微停顿片刻,又道:“大劫将至,吾有预感,浩劫一现,其声势与影响,将不亚于封神之战,且会接踵涌来。而我方势必付出空前之代价!故此,必需要无数仁神、义士、乃至人界壮士与之出生入死;能者,自是功德无量。”

“圣上说的是!大能者未来之功绩,自当铭佑千秋、流芳百世,永垂不朽!”玉帝说的“大能者”里面站在第一排、第一位的便是他自己。呵!

但听天帝继续道:“二郎忍辱负重千余载。铸就新天条,可谓大智大勇也。此次,他若真能‘拨开云雾见青天’,那他就是下一任天帝。汝焉能冷嘲热讽?这公私汝得分清才行,大可不必愤愤不平。呵呵。”

“请圣上明鉴呐!这当……时天条未改,臣下固有处置不当之过,但这也是为了维护当时的天规呀!这天规当初也是获得了您的准许臣下才施行的,在天地间已经运行了数万年并无不妥。”

玉帝趁着天帝还未出言,赶紧又道:“更何况,他杨戬还劈死了我九个儿子!臣下承认杨戬有上兵伐谋之才、上天入地之能,但若让其接替您的位置,恐他资质尚浅……”天帝把他说得一无是处,玉帝不服气地辩解道。

“朕与汝说句肺腑之言,依朕看——尔等之间,恩怨是非,尽汝一手造成,于公于私,汝皆未免意气用事。”

“先说公——旧天条是运行了数万年,但世间万物,因时而变,天规亦须因势而转。凡事,弊大于利,则不可为——利大于弊则必为之。此乃身为主持者必须遵循之‘天规’,”

“汝晒死了自己的亲妹妹,失去了九大金乌。加在一起便损失了十员战神!只为了遏制神仙动情,然而此后你的七女、八女、织女却相继又与凡人生情,此乃大势所趋兮!汝不以为得不偿失?亦不曾觉察汝之所为有悖潮流?”

“这……”玉帝欲辩词穷。

“汝之初衷乃维护汝谓之权势、威严,却硬生生地使其骨肉相残,还耗损了如此大的能量!使得汝天庭实力倒退数万年。”

“再说私——是汝先将杨天佑一家灭门,那少年杨二郎向汝求饶无望、创巨痛深,方才力斩九金乌……呵呵!说句不好听的,这也属礼尚往来嘛。”

玉帝一听天帝又把自己给教训了一顿,心想:胜者为王,败者为寇。如今新天条已出,再辩那陈年往事又有何益?

再者,胳膊始终拧不过大腿,我若再与天帝继续强辩,只怕不但讨不着好果,反而‘吃不了兜着走’。况且之前力阻更改天条,是唯恐旧格局被打破,天条乃是天庭的‘权利规则’,一旦被废除,那我苦心经营的格局也就不存在了!进而天庭易主……但正因我决意不改天条,才差点让沉香、孙悟空、牛魔王,还有那杨戬等等……一群逆天反贼打着‘踢翻天庭伏玉帝 踏平瑶池擒王母’的大旗,把我张百忍给灭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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