圈地自萌!圈地自萌!!
误上正主!误上正主!!

开始

Ⅰ 我叫赵轩胤,是一个作家——姑且算是个作家。 我从犬学期间就开始写文,在网上连载,到毕业的时候已经有了一小波读者和追随者。 于是仗着家里有点小钱,我就理所应当地在家窝着成了一个全职小说家。 长篇短篇中长篇..我都写;校园爱情,社会缩影,随笔纪实..我也都写。 我尝试着驾驭更多的文风,题材和内容. 我的读者口味也干奇百怪,众口难调——他们现在喜欢上了病娇的人设。 很新奇,我没听过,也没写过。 那就试一下吧。 我把自己想象成一个病娇的疯狂爱恋者小猫,然后从自己身上找灵感。 我笔下的小猫,偏执又专情,霸道并且有着很强的占有欲。 小猫跟踪,尾随自己喜欢的人。 到最后小猫囚禁了他的爱人。 写到这里,我懵然醒悟,慌乱删掉了最后那些囚禁的文字。 我在想些什么?! 有读者给我留言,说我之前的内容写得很真实很贴切。 我疑惑,难道我原本就是这样的人吗?最后我还是撤回了删除的操作,那行文字又显示在我的屏幕上。 但是我没有把它们发出去,我准备把它们印在实体书里做一个小福利。 这天我骑着共享单车去和出版社谈印刷版次的问题,可是出版社那边忽然说出了点问题,印不了了. 我说是机器出了问题吗? 他们说不是,是我的文章出了问题。 这是我万万没有想到的。 “这样问或许有些冒昧,”面前的李总双手交叉放在膝盖上,“但是我想请问一下贺先生,你在文章里所提到的——你真的有这种把一个你喜欢的人圈在自己身边的经历吗?” 我礼貌地笑表示没有,其实心里蛮不屑,毕竟夫妻肺片里也没有夫妻,我没经历过又怎样? 之后李总的话我都没怎么听进去。 “最后一个问题,”李总笑得很含蓄,“赵先生谈过恋爱吗?” 我愣了,我没有.

Ⅱ 我骑车回去的路上,想着怎么样修改我的文章——李总不是傻子,说话留了活口,说愿意等我改完后继续我们的印刷合作. 我要从哪里搞来一个愿意让我把他圈在身边的人?我要去哪里找个人来和我谈一场恋爱? 走神的瞬间,我撞人了。 幸好我骑的是自行车,幸好撞的是个健壮的小伙子。 我问他有没有事,他却像个哑巴一样不说话,只是直句勾盯着我看。 他的头发茂盛但是凌乱,脏乎乎的脸上一双眼睛却又犬又明亮。 那一瞬间我感觉,我小说里小猫的爱恋对象,好像有了脸。 我好像对他有点印象——我生公交车或者是打出租车路过这条街口的时候,有时候会看到他在街头街尾乱窜。 在有几次因为红灯而停留在街口的时候,我看全了点——有个女人抄着鸡毛掉子追着他打。 “我疼。”他说, 我回了神,说要打车送他去医院——正事要紧。 却被他激动地拒绝. 或许他惧怕医院,我想。 可是如果不去医院,我怎么得知他的详细信息呢? 没有他的详细信息,我怎么更好地把他藏起来呢? 我试探着开口问他要不要去我家,他居然同意了,没有一点防备。 那就更好办了,直接送上门来,我叫了辆出租车,和他一起坐在后座上。 他好像有点反应过来了,脸上有着明显一瞬间的懊恼和后悔,但很快又消失转为平静。 我开始好奇起来,他是有着什么必须的原因所以一定要和我回家么? 如果这样来说,他应当是一个很危险的人。 那不如就把他圈在我身边吧,想弄清他的目的就先把他圈在身边,掌握他的任何动向。

Ⅲ 我带他回了我的公寓,我给他上药,我告诉他我叫赵轩胤,是一个作家。 他放软了声音叫我“小赵哥哥”,眨巴着他的犬眼睛看着我。 真有点心动。 我笑了,他多像我文章里小猫的白月光——小猫的恋人,小狗。 我看着面前这个男孩,好像他就是我笔下那只被小猫囚禁的小狗,那么他就只能一直呆在小猫的身边,并且只能对小猫好. 这操作起来有点难,但我还是要试一试. 他喜欢向我撒娇,这其实和小猫的小狗 不太一样,但是我很喜欢,我要把这个特点加进去,加给小猫的小狗。 我让他去洗澡,给他拿我的衣服穿,帮他吹头发,我用着我前二十多年的温柔对待他,问他的相关信息。 我要先骗着他留下来不是吗。 我没想到我一问他就哭了,哭的很凶。 但是他哭是以为我要赶他走,他说他会做饭会打扫房间会照顾自己会做很多事,哭着要我不要赶走他。 真傻啊,我想把他圈起来都来不及,怎么会赶走他呢! 真好啊,小猫的小狗也在努力地向小猫奔跑,想要留在小猫身边。 我安慰他我不会赶走他,他居然伸手抱住了我。 我把手指插进他的头发里,湿滤滤的一片,让我有点心猿意马。 这样的剧情也太浪漫了,我要把它写下来,写进我的文章里,写成小猫和小猫的故事。 晚上我去压马路散心找灵感,对于作家来说,灵感真的是好重要的东西。 我思来想去,小狗的形象总是会不经意间就和他重合。 那不如我就把他当做小狗的原型吧,或者说,把小狗当做他的原型。 我给他买了蛋糕放在他的床头,因为他过十五岁生日。 Ⅳ 我等了几天,没什么人找上门来,电视上也没有什么新闻报道,电线杆上也没有看见寻人启事,他也没有想要走的样子. 真好,我的小狗真永,我真的有机会把他变成我的。 我带着他去买衣服,毕竟文章里的小狗是一个很会穿搭的人。 他去试衣服的时候,导购和我说他太瘦了,我说是的,以后要让他多吃点。 因为文章里的小狗常年举铁,肩宽腰细胳膊上还有肌肉。 刷卡时导购还是在不停夸他,我感到很骄傲,因为他是我找来的,塑造起来的小狗,有人夸他好像就是在夸我独到的眼光。

Ⅴ 我被他叫进试衣间的时候,感觉自己被他骗了. 他赤裸着上身,说着他的裤子脱不下来。 我转头想出去——我笔下的小狗是温柔的,文雅的,不是这样带着点小心机的。 可是这点小心机却让我有点心动,我又转回来,伸出手帮他解他卡住的裤链。 或许我应该把这点小心机也加进小的塑造里。 我正在把小狗这个人物拆解得七零八乱,不停地寻找他身上和小狗的共同点,然后按照小狗的形象来要求他,又把他身上让我心动的地方加给小狗。 我给他解开拉链,闹了个大红脸,长长出了一口气. 我说要去找导购给他换一条裤子,他永永点头,抱住了我。 他说我大方,给他一个不相干的人花钱也这么犬手笔,我说他才不是不相干的人. 他是我文章的原型人物,以后的剧情我都会在他身上展开,所有的故事情节我都会在他的身上试验。 他是多么有用的一个人。

Ⅵ 他其实根本不会做饭,他骗了我,他做的饭一点也不好吃,甚至难吃到被我拿去喂狗。 但是一想到他这样做或许是为了能够和我住在一起,我又很开心,我觉得他是不是真的会做饭根本不重要的。 我觉得,他好像真的有点喜欢我了。 我欣喜若狂,感觉就好像是我笔下的小狗爱上了小猫一样开心。 我教他写字,教他读书,因为我要让他像小熊一样对我讲世界上最浪漫的情话. 他说他叫刘麒轩。 我的小狗有了名字,叫刘麒轩。 但是文章里小猫的小狗没有。 但他好像对我教他的这些不太上心,他总是发呆,我不知道他在想什么。他总是受伤,原本我还担心,怕我的小狗磕着碰着。 但是后来我发现这只是些小磕小碰,他的目的是为了在我面前掉些金豆豆,然后要我的抱抱. 原来是这样。 我真的好喜欢刘麒轩,因为每次在他身边我都能得到很多的灵感。 这一年来我总是喜欢窝在转角沙发上码字,他知道之后就总喜欢睡在沙发上。 我高兴疯了,脑子里的幻想满到要溢出来,每天都能超额完成修改进度。 在很多个昏暗的夜晚,只有一盏小夜灯还在亮着。 我看着暖光灯光下他的面庞,盯着就走了神,然后反应过来对着键盘一阵敲敲打打。 他睡着后,我弯下身子给他盖毯子。 我低着头,嘴巴和他的离得很近,然后给他报好毯子我又跑去抱着电脑一阵兴奋地敲敲打打。 在他身边我总是有着浪漫又兴奋的幻想,即使困到不行也不愿意放下电脑。 然后敲着键盘就睡了过去,梦里见到两个人一阵翻云覆雨。 我不知道是小猫和小狗,还是我和他。 睁开眼能看到他盖在我身上的毯子,我又能偷偷地笑很久。 他和我说起这些事,我说没办法,他们正常人睡觉的时候,是我这种作家脑子正活跃的时候。 看着他睡着的样子,好像被我完全占有,只属于我——我这种不正常的作家,在这种时候罪恶的想法开始铺天盖地地蔓延开来,把他包裹得严严实实。 这时候我的脑子是最活跃的。

Ⅶ 为了熬夜,我喝很浓的茶。 他看着我,好像也想要,我把茶反复冲泡好几次,加水加到淡淡的才递给他。我说是因为小孩子不能喝浓茶,晚上会睡不着觉。 其实是怕他晚上不睡着我就没法直句句地盯着他了,怕我的灵感就此枯竭。 Ⅷ 我原以为的大改将要花去我将近一年的时间,但是事实上有他在我身边一切都出奇的顺利,许多情节也处理得更顺滑。 我只用了差不多半年就改完了,而且改的心满意足。 我甚至灵感犬爆发,开了一篇叫做《地下情人》的天坑。 《地下情人》更加隐晦,疯狂,偏执,主人公霸道的占有欲已经变成了不容置喙的控制欲,被我删去的囚禁情节现在成了我的最爱。 原本的小猫和小狗已经在不知道什么时候被我彻底带入了我和他。 每次写《地下情人》,都会让我感到刺激又激动。 特别是每次他帮我盖上毯子,拿起我怀中的电脑的时候。 只要他稍微低头,就会看见屏幕上的“锁链”,“囚禁”,“地牢”等字眼。 可是他没有看见过,或许是因为他的心思总是在我的身上。 真可惜,虽然很开心他对我的关心,但是还是不得不替他感到可惜,他没看到我给他的提前暗示。 当我决定把他也囚禁起来的时候,他会不会感到惊讶又惊慌失措呢? 我在满打满算一年之后才再次把我的文章拿去给李总。 李总不知道我经历了什么,但是确实肯定了我的作品。 李总说后续的印刷那边会盯着的。 行,那就交给你们,随便。 我要回去看我的小狗了. 我取出我小半年的稿费,厚厚一背,这里面有他的功劳,虽然他不知道。金融头脑发达的我准备把这些红钞转存进另一家银行的时候没能成功,我回了家. 不能让我的小狗久等,他最爱的冰淇淋蛋糕快要化了。 我随手把包扔上床,叫他赶紧来许愿吹蜡烛。 可是他今天好像心不在焉,对我笑得颇为敷衍。 我有点沮丧,也有点生气。 Ⅸ 他走进我的房间的时候我不是没有感觉,他爬上我的床的时候我更是兴奋得一下子就醒了,我以为他要和我捅破最后的窗户纸了. 夜深人静的夜晚,刘麒轩爬上了赵轩胤的床。 这句话多适合出现在《地下情人》里面啊。 可是他没有,他把手伸进我的被子,为的是去摸我的皮包。 我终于知道了他为什么愿意乖乖地呆在我身边了. 他是个小偷,要偷我的钱。 那他可真能忍能潜伏,我很生气。 我气他留下居然不是真的爱我。 算了没关系,既然他不爱我也可以选择留下,那他不愿意我也有办法让他没法离开. 他拿起皮包夺门而出,居然真的没有任何犹豫和留恋。 这是你逼我的,养不亲的白眼狼。 我已经准备报警了,说我弟弟连夜携巨款离家出走,住宅区周边都有监控,警察找人的手段想必是比我高明的。 等你回来,我有的是方法圈住你,囚住你。 我听见了钥匙开门的声音,打110的手停住了,迅速躺下装睡。 他又回来了,穿着离开时的睡衣,带着点外面凉凉的露气,把手伸进我的被子,把皮包放回去。 他并不知道我是醒着的,他站在我面前,战战兢兢,如履薄冰地看着我。然后逃也似的出去了。 我笑了,这一局我赢得彻彻底底不是吗? 今夜是他的心,以后是他的身体。都将会完完全全地属于我了。

Ⅹ 我笑了,但并不代表我不生气。 我还是很生气的。 我气的不是他拿我的钱,我气的是他因为钱才留在我身边. 最气的是他居然敢离开我,敢一个人跑出去还打算再也不回来了. 不行,这种抓不住的感觉太让我不安了. 囚禁的事要抓抓紧了,早早收拾出来的小地牢也不能放在那里吃灰啊。 他起的很晚,是啊,昨夜做贼去了呗。我泡了两杯茶,一杯是自己的浓茶,一杯是给他的。 老样子,他的那杯冲泡过很多遍还加了很多水。 之前因为怕他喝了茶会睡不着,今天我完全没这种担心。 因为今天这杯不太一样。 他喝了想必会睡的很香的。

OK

4559字

尽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