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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女

奇事新编

酒醉了,人去楼空,她敛眉。

已经不知道是第几次陪醉了。长期的喝酒让她本就晕沉的大脑变得麻木,可迫于生计,她也只能在灯火辉煌时的百乐门拉上几位贵公子喝喝酒,好赚来度日的小费。

她本不应该这样的,当年她可是上海滩红极一时的歌后。可惜命运多舛,爱上了一位花肠子。这花肠子,生得俊朗,身着西装革履时格外风流倜傥,手上又有几个大钱,在旁人看来,他和她的确是郎才配女貌。

花肠子的小嘴比蜜还甜,总是用洋文叫着她:"My lady。"迷醉得谁也不知道,那样斯文的外表,是一颗败类的心。他是一个瘾君子 ,喜欢抽大烟。自个儿抽就好了,还让她这位芳华绝代的美人儿陪着他一起抽。害得她如今一天不抽,就好像千万只黑压压的蚂蚁在喉咙里爬。

日子久了,她姣好的面容竟起了褶皱,泛了蜡黄,曾经柔嫩的肌肤摸起来也是软塌塌的,整张脸像垮下来一样,更可怕的是,自己的嗓子竟也因此变得十分沙哑,再也不能歌唱了。她无法相信这个事实,胸中的气愤涌进了戴着珠宝的纤手,攥了拳头,打碎了面前的镜子。看着镜子里破碎的自己,她又开始顾影自怜起来,包扎好流血的手,将被殷红鲜血染红的白玫瑰扔出了窗外。那束白玫瑰,是他送的,可他因为她容颜暗淡,不复当年, 又找了新欢。扔了这束白玫瑰,也算忘记他的一个开始。

她坐在夜深人静的百乐门,就这样想着。繁华落幕,青春不再,她像一只垂暮的百灵鸟,想歌唱,可粗劣的嗓子再也唱不出当年的天籁之音,想高飞,可一介歌女能飞出这生活的牢笼吗?唯有自醉,唯有陪醉,方能忘却许多不愉快,熬过生活的难堪。

贵公子捎来的红酒已经快喝完了,这是最后一杯了。她细细斟酌着这杯红酒,摇晃着 ,若有所思,最后不知为什么,她揭开了自己绣满繁花金丝边的旗袍一角,摩挲着自己的腿。那还是一位美人的腿吗?苍白的像张纸 ,毫无血色,极其枯槁,简直像从土里挖出来的干尸的腿。她翘起了二郎腿,任一只红色高跟鞋在脚上荡呀荡。又似乎想起了什么,把头向椅背后靠过去,靠过去。

"那时的夕阳是那样的美,我就在纱窗前,看着。夕阳的余晖,投在了白玫瑰上,照得好像朵神奇的金玫瑰。房间里馨香依旧,他的帽子也还在我的粉红花丝边的被褥上。 而我累了,就躺在摇椅上,听着留声机里放着我的唱片:'夜上海,夜上海,你是一个不夜城......'渴了,就从铺着雏菊图案桌布的小桌上,端起我的红酒杯,小酌一口甘醇的红酒。有时他要是回来了,会很浪漫地,把我推在门框边,搂住我的腰,与我拥吻。然后道一声:'好久不见,my lady.'可惜后来他见我唱不出那样的好曲儿,没有当年的容颜了,离开了我。如今一切都已物是人非,就连他赠我的这身旗袍,绣的似锦繁花的光彩都暗淡了许多。"

她这样自言自语的,又立起身,低下头,扯直了腰间旗袍的褶皱。

夜深了,她该离开这个霓虹灯闪烁的繁华之地,回到她那座孤零零,黑压压的小洋楼了。她走了几步,踉踉跄跄的,到了百乐门门口却弯下身子,吐了一地。

"喝了太多了。"她这样说着,继续走着,最终离开了灯火通明,黄包车来往的街市,走进了那个漆黑的深巷,直至黑暗团团将她落寞的孤影吞噬殆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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