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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嘉祺X丁程鑫

退守

风轻抚过马嘉祺棱角分明的侧脸,他侧着头,看着靠着树小憇的丁程鑫。心里莫名的生出一股酸涩。

  丁程鑫是来村子里采访的记者,看着模样应该是刚实习不久的,一股子打破砂锅问到底的倔劲。

  这个村子,很出名。出名不是因为做了什么好事,而是这个村子里的大部分人都得了AIDS。

  村子之前掀起了一股卖血的潮流,那个年代卖一次血,给四十五块。要知道,八十年代一个普通工人的月工资,平均也就二十到四十块之间。

更不要说大量的农民,他们一分钱的工资收入都没有。

所以,一次卖血赚45块,当时很多人都觉得很值。

  村子人多地少,加上八十年代末,还没有太多可以外出打工的机会,卖血,也就成了村子里很多村民补贴家用最快的赚钱方式。

但当时的很多采血点都疏于监管,采血的设备和方式,也都非常简陋。

最终的结果就是,AIDS悄然在村子里以及周边的村子蔓延开来

  马嘉祺就是那里其中的一个人。少年十七八岁,心比天高,听着卖血能赚钱,便跟着潮流去卖血了。

  得到了甜头,就会有第二次。

  有了第二次,也会有了结果,最后他被查出了AIDS。

  ——

  丁程鑫来到村子采访的那一年马嘉祺也是二十多。

  而他是个刚出社会的小记者,马嘉祺还记得丁程鑫第一次搭着农户的三轮车进村子的样子。

  他坐在三轮车的后兜里,脖子上挂着相机,怀里抱着一个记事本,脸上白白净净的和那满是泥土还脏的不行的后车厢根本不一样。

  但他也没嫌脏,下车之后,给了那个农户车费,他一直在甜甜的笑着,也以至于马嘉祺忘不了他的笑。

  马嘉祺干不了什么重活,但因为识字多会的东西多,就在村子里的小学里当老师,村子里只有一所小学,里面的学生几乎都是本村人或者邻村的。

  丁程鑫进村认识的第一个人就是马嘉祺。

  马嘉祺,长得很好看,戴着副金丝框眼镜显得很有文化。

  ——

  “马老师!”丁程鑫捧着本笔记本一蹦一跳的跑到马嘉祺面前,马嘉祺看着面前连发丝都在飞舞都丁程鑫笑出了声。

  “马老师你笑什么啊?”丁程鑫有些恼怒的拍了拍马嘉祺的肩膀。

  马嘉祺摇摇头:“没笑什么,对了,你吃饭了吗?”现在已经是中午了,学生们已经放学了。

  “吃了。”丁程鑫笑着说,马嘉祺看着他的那个笑有些晃神,第一次见面,丁程鑫也是这样子笑的。

  马嘉祺觉得丁程鑫像个洋娃娃,特别是那种只放在橱柜里珍藏的洋娃娃,那种洋娃娃娇贵的很,而丁程鑫却不娇贵。

  两人并肩而行,向马嘉祺的小屋走去。

  “你说说你为什么要当记者?”马嘉祺侧过头问丁程鑫。

  丁程鑫看着马嘉祺的那双眸子,清澈,温柔。

  “嗯,从小就就喜欢挖掘事物的根本,然后后面就当了记者,我还以为我会成为个医生呢。”

  “挖掘事物的本身和成为医生有什么关联吗?”马嘉祺皱眉。

  “没有,当医生是小时候的梦想。”丁程鑫叹了口气,好像是在回忆到了小时候。

  “那马老师,你小时候的梦想是什么?”丁程鑫问。

  马嘉祺想了想,又看了看丁程鑫:“去外地看看吧,应该是的。”马嘉祺也不确定他小时候的梦想是什么,他都快忘了。

  丁程鑫来村子是考察和采访的,为了考察和采访丁程鑫就租下了马嘉祺院子里的空房间。

  两个年轻人嘛,多多少少还是有些共同话题的。

  丁程鑫觉得马嘉祺和这里的人不一样,马嘉祺从里到外都散发着矜贵,和着蹩脚的小村子根本不搭,有时候,丁程鑫都觉得马嘉祺是那家的富家公子,为了逃离家族财产财产争分才来到这个小村子的。

  后来,丁程鑫把自己的这个猜想告诉了马嘉祺,然后就收到了马嘉祺的一个脑瓜崩子,说他一整天不好好考察就只会想这些。

  其实,马嘉祺也想像丁程鑫说的那样,他也想当有钱人家的少爷。

  马嘉祺的家里很简单,没有通讯工具也没有电视机,就只有几本书。

  书已经被翻烂了,一看这本书的主人就翻看过好多次。

  丁程鑫租了西边院子里的房间,那里原本是马嘉祺的,丁程鑫租进来后,马嘉祺就搬出来,让给了丁程鑫。

  两人一起住了也有一个多月,也算是知根知底了。

  丁程鑫知道马嘉祺患病,但却不知道是什么病,马嘉琪不想告诉他,也不敢告诉他。

  他得的是AIDS,不是什么普普通通的病,这种病没有药物治疗,当马嘉祺知道自己得这个病时,生命就已经在倒计时了。

  查出患有AIDS的那年,是高三,高三全校体检,抽血检验了。

  马嘉祺那会,学习成绩特别好,是村子里认定的将来要出人头地的大学生。

  他还记得,他的父母是怎么夸耀他的。

  “我们家,嘉祺啊,人长得清秀,学习成绩也很好,将来肯定是要出人头地,当大学生的!”

  “那肯定的,也不看看他是谁儿子!”

  在后面的夸奖,马嘉祺不记得了。

  只记得,他母亲病重去世,只记得他父亲得了热射病最后倒下了。

  再后来,马嘉祺被查出了得了AIDS,被学校劝退了。

  ——

  “马嘉祺同学,你知道自己的身体情况吧。”

  马嘉祺坐在校长办公室,校长和教导主任都离着他一米远,生怕被传染到。

  马嘉祺坐在椅子上,垂着头,像是在思考。

  “马嘉祺,你这身体情况,我们不太放心你在学校里。”

  马嘉祺抬起了头,看着说话的校长:“我只是得了艾滋,又不是什么分分钟钟能传染死人的病。”少年的声音太过于镇静。

  “但…但…就算我们留你下来了,学生家长也不会同意。”教导主任说完,深深的看了眼正在扣手的马嘉祺。

  站在门口偷听的学生像是听到了什么惊天大秘密般,一脸的吃惊。

  “我知道你想让我退学,可国家没有规定说艾滋病患者不能上学吧?”

  马嘉祺态度强硬,不管怎么劝,都不肯退学。

  马嘉祺读完了高三,说实话,并不太美好。

  他得了艾滋这件事情,传遍了整个学校,人人都离他一米远,每个人看他的眼神都不一样,疑问,害怕,恶心,猜测。

  他的位置也被安排到了最最最角落,连老师也躲得他远远的。

  学生的家长也知道了,甚至联合其他的家长一起到学校闹。

  最后,马嘉祺提前毕业了,拿了本毕业证书,回了村子,也没高考。

  村子里的人知道马嘉祺得了AIDS时,也见惯不怪了,村子里的人几乎人人都得了这个病。

  这都是因为当时的那股卖血潮流。

  ——

  “马老师,我准备要结婚了。”丁程鑫捧着相机,拍下远处藏青色的山峦。

  这是他们分别的五年后,马嘉祺也不会想到自己能活这么久。

  丁程鑫已经从那个青涩的少年变成了成熟稳重的男人。

  马嘉祺依旧未变,依旧还是那副模样,只不过,当丁程鑫再对上他的眼神时,那份清澈已经不在了。

  丁程鑫不知道,马嘉祺的那股清澈,是独给他的。

  “恭喜啊,新娘子一定很漂亮吧。”马嘉祺靠着树背说。

  “很漂亮!”丁程鑫咧着一口大白牙道,脸上的笑是对他的爱人藏不住的爱意。

  “百年好合!结婚记得请我,我去给你随份子钱。”马嘉祺拍拍丁程鑫的肩膀。

  现在的丁程鑫已经变成了大记者了,当年他在这个村子拍下来的纪录片也一炮而红,凭着纪录片丁程鑫也把这个村子推到了大众的眼前,让大众们多多关注AIDS。

  五年的分别,再见时已经是物是人非了。

  村子里死了很多人,但也会有新生的生命。

  “你媳妇不介绍给我看看啊?”马嘉祺笑着搂住了丁程鑫的肩膀,又松开。

  他怎么也变得和其他人一样了,觉得触碰下也会把病毒传给别人。

  “当然得介绍给马哥你了!”丁程鑫搂着马嘉祺的肩膀。

  两人站在山顶,看着日落。黑色的山峦像巨鲸的大口,贪婪的吞噬着太阳。

  两人并肩站着,微风徐徐,抚过马嘉祺的眉间,他侧过头,看着丁程鑫。

  丁程鑫手中的相机也在这一瞬间定格,拍下了两人的这张合照。

  “马哥,看镜头啊。”丁程鑫指着照片。

  马嘉祺点头,无奈的笑道:“好。”

  两人都看着相机,马嘉祺微微一笑。

  照片上的马嘉祺和丁程鑫都看着镜头,他们背后的是黑色的山峦,是降落的太阳,是拂过耳边的山风。

  这是他们的第二张合照,第一张是在五年前。

  马嘉祺接过丁程鑫递过来的照片,有两张,一张是马嘉祺侧头看丁程鑫,另一张是两人一起看镜头。

  马嘉祺把这张放进了外套口袋里。小心翼翼的。

  下一次见面,可能不知道在什么时候。

  可能是在丁程鑫的婚礼上吧,马嘉祺想。

  “马哥,记得来给我随份子钱哈!”

  “记得,不会忘的。”

  ——

  后来,马嘉祺没去参加婚礼,也没去随份子钱。

  他的生命永远定格在了二十七岁那年,医生说他只能活个五六年,但他又多活了几年。

  丁程鑫的婚礼他是看不到了,马嘉祺临死前想。

  他在临死前想过很多很多的事情,想到了他的父母,想到了学校里的学生,想到了自己种的蔬菜,想到了自己喂养的野猫,想到了一直帮助他的村民们,也想到了丁程鑫。

  他不知道,丁程鑫有没有和别人说过自己呢。应该是没有的,像他这样的人,怎么可能会拿得出手呢。

  在那个简陋的小屋里,在那个他曾经和丁程鑫生活了两个半月的小屋里,马嘉祺二十七岁的生命,就在此刻定格住了,他手里,还紧攥着那张他和丁程鑫的合照。

  马嘉祺想,希望自己下辈子能好好的读完大学,能好好的赚钱给父母养老,然后,再找一个叫丁程鑫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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