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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一刻(四)

创造盟:男朋友非要当爱豆怎么办嘛

我第一次见到蓬蓬,是在他刚入学的时候。

本来都是大二的负责去迎新的,我只不过是凑热闹去晃一晃,就这么捡到了当时满脸写着方向感缺失的一米八几小白兔一只。

然后第二次见面,是我训练时一个手滑,球扔出了场砸到了人,那个人又那么凑巧又是被迫飞来横祸的任胤蓬。

事不过三。第三次,我们系和他们系球队打比赛,这小哥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姿色过于出众人儿又过于老实,居然能被选中去场内服务--当然,是正常的那种“服务”啦,送个水清理个场地什么的。

他那瓶水,就又意料之外又意料之中的递到了我手里。诶,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当时会觉得“意料之中”。

大概这就是所谓的“有缘”吧。这样再不认识一下,实在也是说不过去了。

我其实没有什么别的想法,“有缘”是真的“有缘”,但也只是“有缘”而已。那会儿我正大三,黄金时段,在学校里正如鱼得水,男朋友高大帅气,也没有换人的打算。

新认识的小学弟邀请我去看他的社团表演时,我还是带着男票去的。

然后我就后悔带着他去了。

--任胤蓬太绝了。

我等运动细胞发达的头脑简单人群,情绪表达都没什么多柔肠百转蜿蜒曲折。一旦接触到这种高雅音乐且成功地没有睡着,那就只能直接沦陷。

其实很简单。所有晦涩难明的事物一旦有了脸,何况还是一张相当干净秀气、小王子气质的脸。

我承认自己浅薄。我甚至根本弄不清楚任胤蓬拉的那叫是个什么琴一共有几根弦。

我就是觉得平静。

不是“好听”,是平静。我并不觉得那些曲子有多么高深讲究,只不过任胤蓬眼睛一闭,琴弓一起,他的那个姿态就立即把我拉到一个很奇妙的幻境里,那些音乐就好像大自然中的白噪音,融到我的感官里,滋润净化,安抚那些日子里我过于浮躁的心。

就是,很平静。

我睡了整整两个小时的男朋友想当然地很是不屑,“那不就是听困了吗?下次别叫我听这玩意儿来了,还不如去酒吧看场球。我这睡也没睡好,音响太大了,脑子嗡嗡的。”

夏虫不可语冰。

后来我肯定不能带他再来了。但是每次任胤蓬的社团有演出,只要我有时间,我都会去。

说来矫情,但我真心认为每次的那短短一两个小时就是在荡涤灵魂,与音乐相处也是与自己相处。

有时我也会坐在比较专业的人隔壁,听他们议论“其实他拉得一般,有点紧张了。”“是,那个地方不应该那样处理,换一种方式可能会好些。”

我一个莽撞人,听到这些,本能的OS是you can you up, no can no bb.

可不是嘛?你那么懂那么明白,怎么没见你在台上比划?话谁都会说,胡说八道又不用上税的。

我就觉得任胤蓬琴拉得好,我就喜欢看他拉琴。

在他之前我也会觉得音乐家们因为投入而呈现出来的夸张体态略显矫情。但任胤蓬,他陶醉得很好看,很有说服力,很有代入感。

你不能不说这是一种天赋,或根本就是一种能力。就好像总会有些歌手,实力一般但人气很高,就是会很受欢迎,会有很多人愿意去听他唱歌,买他的专辑。

特别是当每次演奏结束,他从音乐当中抽离,光投影在他脸上,他尚沉浸在一场缠绵的梦境里。

我想到一首歌。

“某一刻,你的光照亮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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