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这个事对我而言,难的不是做出决定,而是一切手续办妥以后那扑面而来的一系列鸡零狗碎。
孩他爸当时咬着牙冷笑的模样我至今记得。
“盛夏,就你那个生活自理能力,没个男的你根本都活不下去。”
“你自己不想活没关系,你别抱着我闺女一起受罪。”
“我跟你说,我迟早会把孩子要回来的。”
“你给我等着。”
孩他爸,也就是我前夫,我们从小就认识,从中学一路上来,即使不说是同桌的你也是同窗的你。大学毕业工作之后没几年,顺理成章成了同床的你(捂脸)。就是这样,也没逃过七年之痒。
没。甚至都不到七年。我女儿才五岁。
太……荒唐了。
婚姻真的是很神奇的一件事情。我们恋爱了那么久的时间,长到几乎占据了迄今为止人生的一半,说是试错该试的也都试过了, 然而,原来到底还是会走到根本突破不了五年。
一地鸡毛。没有出轨,没有劈腿,没有任何原则性问题,仅仅只是“不合适”。过不下去了。
就是到了双方父母都会分头来痛打我们俩一顿的程度。
但婚姻。如人饮水,冷暖自知。有些变化,只有当事人知道而已。
他也说得对。他从小照顾我,我一直被他照顾,并未真正为闲杂琐事发过愁,亦很少亲力亲为去打点生活。我们在一起确实是太久了,我尚未来得及真正去触碰人生,就已困在他微小宇宙损失对大世界的好奇。
我也理解他的焦虑。孩子跟了我,可能就需要陪同我经历一段姗姗来迟的,发育迟缓的,成长。
但理解归理解。
就这么说吧:本来确实是很难,我也的确存在胆怯忧虑,但被前夫哥这句话一说出来,最难的一关就已经过去了。
再难也不叫难。
是以当我终于处理好一干琐碎事情,搬到这个和原住址几乎是城市两端的小区,呼吸到的这一口空气,是骄傲、自信,大于自由。
孩他爸对我们算是仁义,可能也是我沾了姑娘的光。以至于我们卖掉了那套故居,不需要太过伤筋动骨就可以在这个环境僻静居民素质普遍较高的社区置一套房子,重新开始新生活。
我姑娘人儿小心眼儿可多着呢,拉着我在小区里逛游几圈,小嘴儿甜甜的就已经开始social。
“妈妈,我带你去一个好地方。”
“去哪儿啊又?”我这收拾了一天屋子已然腰酸背痛,除了回家不想安排其他行程了。
我姑娘小胖手牢牢拉住我,“你就跟我来啦,特别好,真的。”
咱也不知道这么一个五岁的人类幼崽,是怎么就能比她妈还更早摸到新小区的“好地方”的。
这几天我一直忙着搬家安居,吃过晚饭才有时间带着姑娘下楼转转熟悉一下地形。
拖着疲惫不堪的身躯。生活予以我的重击大概刚刚开始吧。
前几天投的简历也有了回音,约了明天去面试。
时间紧凑又匮乏。然而我也不忍拂我姑娘的意。
天黑了,春末夏初的夜晚还是微微有些风。但小区里的人多了起来,牵着小狗的,牵着小孩的,热闹得很,一片欣欣向荣的热气腾腾。
又有很好听的琴声隐约可闻。
我说过音盲,完全辨别不出乐器什么的,只晓得自己爱听不爱听而已。这琴声叮叮咚咚,特别像小朋友随便拨弄的尤克里里,天真又简单,悦耳又天然。
“妈妈,就是那个叔叔,我们去听他弹琴吧,他弹琴可好听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