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这样,秀玉,我们再开一段路,到隔壁村去。

我在那里有个熟人,可以在那里休息一会儿。


嗯。
秀玉就上了车,蓝浅风坐在驾驶座,秀玉和关涛都坐在后面。
蓝浅风开车去了何家,幸福这时候和其他新生一样在学校里军训,幸运也上课去了。
见了他们,何妈妈很热情地做饭招待。
蓝浅风、关涛和秀玉坐了下来,秀玉问。

浅风姐,我什么时候可以去学校读书啊?
是这样,万传美去学校的时候,已经交了录取通知书,这份录取通知书的使命已经结束了。

不过,你要回来也不麻烦,填个入学申请书,找辅导员、班主任还有书记签字就行了。你可以先去学校,后面的手续再补上。


好!
听到这个消息,秀玉那张惨淡的脸上终于多出了些笑容。

那浅风姐,关律师,我告万传美的话,她会坐牢吗?
蓝浅风不容乐观地说。
这个很难说。


为什么?
因为法律为了具有普遍适用性,无法同时具有特殊性,它无法提前预料会碰到什么样的案子情况。

现行法律对高考顶替案没有具体的明文规定。


我方可以用侵犯姓名权、受教育权起诉万传美。
但是这里就有一个问题出来,侵犯姓名权,是否代表背后的实质是侵害受教育权?这个问题的答案就偏于模糊不清。

法院如果受理侵犯姓名权,是否也受理万传美侵犯秀玉受教育权的罪名成立?

如果侵犯受教育权这一点不成立,局势就会对万传美有利。


这个我也不能保证,需要看起诉万传美之后,法院受不受理侵犯受教育权这一点?

如果只有侵害姓名权,会是什么结果?
要求侵害人马上停止侵害行为,赔礼道歉,还有赔偿。

但是,也仅此而已,代表万传美不会坐牢。
秀玉低了低头,有些灰心,却又听蓝浅风道。
秀玉,你也可以去起诉万传家。


告万传家?
对。万传家为了帮助万传美顶替你读大学,花钱收买了你的班主任,这是行贿罪。


我有点没明白。
如果只是普通家长给老师送礼,没有存在利益交换,这并不构成违法行为。

但公办教师累计收受金额一万以上,就可以认定为受贿罪。

一旁的关涛显然是听懂蓝浅风是什么意思了,他也跟着给秀玉解释道。

据《刑法》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的,就是行贿罪。

万传家给班主任送礼,判断他的行为是不是构成行贿罪,可以从两方面认定。

一是万传家送礼的主观意愿,是为了擅自更改学生的学籍档案,让他妹妹有助于学历提升,进入大学。这就是谋取不正当利益。

二是从送礼的数额来看,如果行贿数额达到一万元以上,构成行贿罪。
而且如果行贿金额庞大,把万传家送进去吃牢饭的几率比万传美大得多。

1
大大,说,是不是本宝宝不催更你就不更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