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赤冥安。今年17岁。
十七,一个很吉利的数字,许许多多的妙龄少女在这个年龄脱单,然后又在这个年龄被甩而哭的歇斯里底。
但是我不同。
十七岁那年,我目睹了母亲的死亡。
她躺在地上,以一种愤恨的目光瞪着我,平时故作的高贵姿态消失殆尽,只剩下令人作呕的肮脏。
血染红刀尖,在地面留下一小片水泊,倒影着我的身影。
我简直不像我了,我那样疯狂地笑着,眼中是对她无情的嘲讽。
一次又一次把她求救的手踩回地上,我感到了莫大的快感。
原来,杀人的感觉是这样啊——
我杀了她,但这又如何?
当她拽着我的头发往热水里浸,用细细的银针扎我的腿,在我受伤后往我身上泼辣椒水…我那一次次的呼救,她又可曾理过?!
我恨她,恨到了骨子里。
她永远不会想到,她当做玩具随意虐待的女儿,有一天会把她踩在脚下,狠狠地碾碎,然后扔在垃圾箱里。
此刻,她是那不幸的猎物。
我看着她那副狼狈的样子,心下产生莫大的快感。
被当作杀人犯又怎样呢?我本就是一个疯子啊!
离开后很快就有人报了案,警方锁定了我,开始满世界追查我。那群笨蛋,连我特意留下的线索都没找到。
躲藏、伪装…追与逃的戏码一日日上演,令警察们苦恼的是,这个人总是在他们没有头绪时故意制造点动静,把他们耍的团团转。
每当线索断掉时,他们的桌上就会神不知鬼不觉出现一张纸条,上面往往是恶趣味而又嘲讽的语句。
“嘘——我在看着你们呢——”
真有意思。
这样子的生活使我乐得其所,直到有一天,警察那里来了一个新的警官。
她很快就看出了我的意图,以及我的那些纸条中所藏的端倪。警察在她的带领下,一步步找到了我的住所。
但以她的实力,还远远不够。
暴露是一次上街买手办,刚要付钱,却有人来把老板娘叫走了。我还傻傻的在那里等,殊不知以然进入了敌人的圈套。
那家店是我常去的,老板是个小孩,人很好,很可爱,我对她的警惕,甚至比我在家的警惕还低。她正是利用了这一点。
当我被扣上手铐时,仍不相信地看着她,一切发生的都太快了,我的大脑当机,来不及思考,就被打晕了。
我只会躲和跑,我根本不知道怎么应对他们。
她以孩子的外表欺骗了我。
但她也让我明白,世界上除了自己以外,没有人可信。
我的天真与仅有的人性将我推入了深渊。
“就让我这样死掉吧。”我这样想着。该做的事,都差不多做完了,没什么遗憾了,死就死吧。
我既不是什么风流倜傥潇洒任性的富家千金,也不是什么善良可爱勇敢漂亮的小说女主,我只是一个普通的人,因为自己的爱恨情仇,而杀了人,进了监狱。
不会有什么白马王子大男主来救我。
也不会像童话里那样跑出去。
“想活吗?”
在我胡思乱想的这段时间,那位警官以然站在了我的面前,投下一片黑影。
她问我,想不想活。
我抬眸,清凉的眸子注视着她。
两两对视,一目了然。
我·想·活。
“跟我来。”
将我轻车熟路地带出监狱,她把我放在了一个庄园门口。
很破,不过没关系,还活着。
她说,我们还会再见面的。
_让我看看你的能耐吧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