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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恋是一个人的兵荒马乱

那些年我们曾经爱过

“第一眼沉沦的人真的可以喜欢很久。”

  

  我第一次见到他是在初三的时候,他在我隔壁班级。

  

  一天早读的时候同桌把我戳了一下,说门口那个男生长得还挺帅,我看了一眼就觉得简直是在漫画里才有的人,我觉得那就是喜欢,我明显感受到一头小鹿在胸口撞个不停。

  

  那是云山雾罩里的乱七八糟,桃花岛的莫名其妙,是水彩落了池子,不讲究比例光影,只有光怪陆离。

  

  他是那种看起来很干净的男孩子,白衬衫,一口很好听的普通话,声控肯定受不了的那种苏苏的声音。

  

  暗恋是一个人的兵荒马乱。

  

  升旗的时候我就等他站好以后站在他后面偷偷看他,他来我班找人的时候我就偷偷瞄他却不想让他看见,每次从他班门口走过的时候都会故意走的很慢可以多看他一眼。

  

  就是简单的看一眼都会心跳加速好久。

  

  在五月二十的时候我发了一个说说,说我喜欢上一个男生,隔壁班,说着普通话,结果就有人给我发了他的QQ,我想反正他已经知道了,我就脑子一热直接加了他表白了,他也很突然地说从朋友做起。

  

  我们开始每天聊天,说着发生的点点滴滴,网络上的我们就像认识了很久的朋友一样,从开始的每个字都小心翼翼到后来一聊就是一整天,可见到他的我又会像逃兵般灰溜溜的跑掉,我生怕给他留下了不好的印象。

  

  直到那天他突然要约我出去玩,我像个孩子一样在家里大喊大叫。激动又紧张。

  

  我一时间突然不知道穿什么,

  

  翻了一遍衣柜决定穿着几乎没怎么穿过的粉色裙子,偷偷涂了粉底,擦了点口红,连走路都紧张的不得了,不敢和他走的很近又想稍微靠他再近一点点,想和他对视又好像不敢看他的眼睛。

  

  他说的每一句话我都要琢磨要怎么回应,他的每个表情动作都要发挥想象力,他笑了,是说我吗,他熟若无睹,一定是害羞,他落落大方,必然是主动。

  

  暗恋么,就是在喜欢和不喜欢的选择里,多琢磨出一点儿喜欢的味道。

  

  “我们确定关系了。”

  

  我们刚喜欢上一个人的时候,爱太多了,填满了脑壳的所有地方,将所有城郭占领,没有多余的空间去想为什么。

  

  现实并不像小说里讲的那样。

  

  我们还是分手了,他说觉得我很粘人,我知道这是借口而已,我明白一切都是因为不够喜欢。

  

  那天我第一次喝酒并且知道喝醉是什么感受。

  

  我俩考上了同一所高中,他在重点班而我在平行班。

  

  高一元旦晚会,他是主持人,选节目的时候他坐在第一排,我们班排练了很久的舞蹈,但是没有选上,我一下台就开始哭,等我平静后就回教室了,我出去的时候看见他也出来了我以为他也准备回去就没有管。

  

  回到家看见他给我发消息说他本来准备安慰我但是看我回去了,我真的是快要后悔死了,我应该在那里多哭一会的!

  

  我以为他还是喜欢我的。

  

  可是元旦晚会后,他有女朋友了。

  

  “暗恋是一个人嘿嘿嘿,一个人扭扭捏。”

  

  是也不是,不是也是,它是玫红的混沌,春桃的幼稚。

  

  之后的我们便没有了联系,我还是很喜欢他,我知道他所有行踪,他每一任女朋友。

  

  高二的时候我知道他有好几个月没来学校,他朋友告诉我他胃不舒服去西安看病住院了我就没有在意。

  

  那个暑假他突然给我发消息问我作业有没有写,聊了很久以后我说我明天要去图书馆写,他问我要不要一起,心里真的波涛汹涌小鹿乱撞,回复了好啊!就又开始选衣服,是不同的粉裙子,化了淡淡的妆。

  

  他还是很帅,穿了我喜欢的白衬衫带了个帽子。

  

  他学习很好,就一直给我讲题,自己的作业其实没动多少。谁会对长得帅还可以给自己讲题的人不心动呢。

  

  其实题我也是没听进去多少,我小心翼翼地欣赏着他讲题的样子,恨不得响起音乐来,有人在远方唱着情与爱,一阵风,树上桃花也刮出个心来。

  

  我们聊天的时候他看着我说我今天很好看,看来是下了功夫的。他说其实他也是下了功夫了。

  

  我们又在一起了。

  

  其实他几个月没来,是因为抑郁症,他给我发了他的病例和生病想轻生前给家人的信,他很信任我,因为他给谁都没讲过。

  

  我第一次知道抑郁症和普通的生病一样,是断断续续发病的,有时候他会看起来很开心很开心,但是第二天又很难过很难过,告诉我他很难受想睡觉,什么都不想做。生活在两个极端。

  

  抑郁症不是潮流,我能看出来他是真的难受。

  

  “我知道我能做的只有陪着他。”

  

  他喜欢谈恋爱低调一点,而我喜欢高调一点,我想让全世界知道我们在一起了;他从来不上楼找我,我每天去给他送奶茶。

  

  他拿着书到隔壁班给他很好的异性朋友讲题却不来看我一眼。

  

  两个达不到共振的人真的很难相处,失望是可以积攒的,并且渐渐让我有了理性,理性让喜欢没有活气,不能透顶,也难追忆。

  

  我们又分手了,是我提的。

  

  但我喜欢他是真的。

  

  真的是真的。

  

  我把他所有的联系方式删掉了。我觉得我们不会有任何交集了。

  

  高考失利的我复读了,刚开学的时候我来的很早,那天班主任带了一个新同学。

  

  我们一个班了。

  

  我不知道这算不算缘分,但我觉得天意想让我们相遇。

  

  他因为抑郁症没有高考,但幸运的是最后病情有所好转,于是他决定复读了。

  

  我们离得很近,我能听到他给别人讲题的声音。心动是藏不住的。他学习很好所以老师总会让他上台讲题。我就坐在第一排目不转睛地看着他,身边的人说我看他的眼神是在发光的。

  

  但他有女朋友了。

  

  这一年我们没有交集,除了必须要说的话以外一句话都没有说过,连眼神都互相躲避。

  

  我越来越理性了。

  

  岂不是显得百般无趣,因为喜欢一个人的好,不就是这些,一起饮两杯,透过鹅黄的光圈儿,多看了他几眼,默不作声的,没想到,对上了,他竟也瞧了我几眼,这几眼就不是几眼了,是眸子里流光溢彩,好一只小鹿,通体斑白。

  

  理性起来,这些也是不做想了。

  

  现在毕业了,我承认我也许还是喜欢他,但是我知道我们不可能了,我再也不会重蹈覆辙。

  

  我不想和他再有联系。我总可以忘掉他的。

  

  第一眼就喜欢的人真的会喜欢很久。

  

  那可是自己的独角戏,一辈子没多少机会,悉心地看看自己。

  

  每段爱情都有值得记住的瞬间,无论结局是什么,过程都值得我们纪念。

  

  我想保存这一份五年的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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