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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插番外

別來無恙

【初遇】

大学四年里最悠闲的就是大一,课少不说,课余生活几乎都是被各种社团和兴趣爱好填满,那时候不用忙着找兼职赚钱,也不用为考研烦恼,只有可以通宵坐的网吧和放肆的花天酒地,学生们尽情挥霍着自己的青春,着急弥补高中三年缺失的遗憾,放纵到好像是世界末日。

但李敏亨好像是个例外。

用罗渽民的话说,这个人无趣到,连课外活动都是去教室上自习。高中三年外加大学这一年,罗渽民把李敏亨看的透透的,除了英语专业搞的演讲活动或是辩论赛能看见他的身影,剩下的时光他几乎都是学习学习学习,然后兼职兼职兼职……甚至罗渽民怀疑,李敏亨都不知玩乐为何物。于是便一本正经地拍拍李敏亨的肩膀,对他说句:“你不是人。”

其实对于罗渽民的种种控诉,李敏亨认,但没觉得有什么不正常的,因为自己是个无趣的人。而且不知道怎么让自己变得有趣。

“你去谈个恋爱。”罗渽民提意见,然后被李敏亨否了,没有遇到喜欢的人,没有心动的感觉,没有对的人,谈什么恋爱,这岁数莫非要去相亲?

所以李敏亨说:“如果为了谈恋爱去谈,那就失了恋爱本来的初衷,很没意思。”

罗渽民看了李敏亨一会儿,才抽了抽嘴角:“敢情您这是能去出书了,名字就叫——《李哥语录》。”过了一会儿,罗渽民刷着手机又杵杵李敏亨:“哎,今天晚上教学区中心广场有演出,咱一块儿去看看吧。”

今天晚上本来的计划是准备四级,李敏亨皱了下眉,还没出声,只见罗渽民大眼睛忽闪两下,长睫毛上下合动,嘴角往下一瞥,瞬间变成了一只可怜兮兮受了委屈的小狗,“你自从上了大学,都不愿意和我待在一起了呢……”

李敏亨:“……”

“是我做错了什么吗?我哪里惹你不开心了?敏亨啊……”

罗渽民这人,让人束手无策的绝世大招,就是撒娇。他很会挑时间,该撒娇的时候丝毫不吝啬调动他的全身魅力去围着一个人转,可劲儿打磨,让人不自觉间心就软了下来,答应他提出的任何要求——是个很会玩计策的猎手。李敏亨见惯了自己的高中好友加大学室友这一套,所以几乎习以为常,于是——

“行行行,跟你去,把嘴闭上。”答应不是受了蛊惑,而是再听罗渽民撒娇下去,自己会吐。

罗渽民嘿嘿一乐:“保证不让你后悔,这次演出有咱学校的王牌乐队,听说这次招了新人呢,他们历年演出都很牛逼,今年迎新貌似因为某些原因没登台,所以这次是开学以来头一次亮相呢,你不就喜欢听歌么,去看看!”

要说李敏亨还有点爱好的话,那就只有一个了——音乐。他对音乐的喜爱可以直接追溯到很小的时候,受母亲的影响,跟着听孙燕姿,她的歌火到大街小巷,人人都会唱两句“爱的号码牌”,那年李敏亨四岁,咿咿呀呀学着大人的调子哼唱。

然后等再大了一点,上了小学,他便一个人抱着有些走音的吉他,坐在阳台的飘窗上一坐就是一上午,弹着仅会的一首《Baby》,唱到日头从东边移到正南,树上的鸟儿都飞来再飞去几个来回。

小小的李敏亨听不太懂那英语歌词到底都是什么意思,甚至单词都不会念几个,可就那调子,迫使李敏亨喜爱到空耳学歌。他知道音乐是真的没有国界,那简单的旋律落进人的耳朵时,能带动着情绪与演唱者共感,把他拖拽进一个全新的世界。

于是李敏亨答应了,同时也报了一丝希望,他以前听过街头卖艺的歌手唱歌,只觉得那调子凄凉沧桑,听的他很难受,这次学校里的演出,会不会稍微不那么难过呢?

演出定在晚上七点,李敏亨被罗渽民拉着去食堂吃了饭,然后提前二十分钟就到了中心广场,罗渽民说这样可以占据绝佳位置观看表演,结果去了那之后直接傻眼,那人山人海的架势,再次让李敏亨和罗渽民感受到了王牌乐队的人气是多么高涨。

“这,都堵到国/旗杆底下了啊……”罗渽民连着啧了好几声,“失策了。应该不吃饭就来的,我说今天怎么食堂人那么少。”

李敏亨左右看了看,然后推着罗渽民去了一处旗杆东边一处高地:“这里地理位置虽然不靠前,但起码没人挡着。”说着他替罗渽民摸出手机打开摄像,“你把焦距调到最大勉强看看算了。”

罗渽民骂骂咧咧了几句,终究还是吸吸鼻子,等着演出。

王牌乐队竟意外的没有压轴,开场就是他们。罗渽民说他们乐队有两场节目,一个开场用于介绍新人,第二个老队员压轴。李敏亨意外地瞟了一眼罗渽民,说你知道的还挺多。罗渽民得意地挑眉,说我做过功课的。

前奏是一段用电吉他演奏的,音调进入李敏亨的耳朵时,他足足愣了将近十秒才意识到这竟然是《遇见》,这是他这么多年来第一次听乐队版的,全新的体验感给他刹了个措手不及,他呆愣在那里眼睛睁的滚圆,想使劲看清舞台上的那四个人。

接着人声就随着伴奏响了起来,右边那人音色柔和,站在直立话筒前,灯光照的他全身泛白,轻轻柔柔用大学生的嗓音唱着十几年前的老歌。

竟意外的好听,本以为乐队会让这首歌变得激昂,可主唱的嗓子却让整首歌处在一个将起不起的阶段,夹杂着粗犷和悲情。然后另一道声音横空出世,像一道雷似的直劈入李敏亨的心里。

同样的立麦,相似的服饰,可却是完全不一样的声音。只能依稀看清左边的学生烫着一头卷发,发丝黑的发亮,身上的衣服上一定有亮片或者铆钉一类会反光的东西,让这个人全身银光闪闪,笼着一层光晕。

他的声音婉转动听,一发声整个广场都瞬间安静一秒,接着响起一阵阵惊叹。是宝物一样的嗓音,空灵如为王子歌唱的夜莺,他站在台上,好像是立在教堂里,唱着圣歌的孩童,稚嫩清澈,纯洁无瑕。

是李敏亨从未听过的声音,是任何一个歌手,都没拥有过的声音。

“哇,”罗渽民在旁边不住出声,“这两位真的是新人吗?唱的比老队员都好听了吧。”

听见,冬天的离开

我在某年某月醒过来

我想,我等,我期待

未来却不能因此安排

这是李敏亨听过最好的翻唱,唱出了自己的味道,却又没丢失原唱的风韵,李敏亨听的失了神,半晌缓缓点头:“是,他们捡到宝了。”

一曲毕,在掌声雷动下,乐队下了台,后面的节目李敏亨又看了几个,却发现自己的心思全然不在,脑海里反复重复着刚刚的那首歌,于是他戳戳罗渽民,趴在罗渽民耳朵边问:“刚刚的歌,你录视频了吗?”

“录啦!”罗渽民堵住另一只耳朵,把嘈杂隔绝在外扭头冲李敏亨喊,“你要看嘛?”

李敏亨点了点头,扬起自己的手机:“发给我。”

我想,我刚刚好像爱上了一个声音。

F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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