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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莺花的故事

天下,无双与有敌

“做我们这一行的,见得人多了,形形色色的,什么没有见过。”一个女子摊倒在床上,眼神斜睨着一个倚靠着窗台的女子,“来这楼里玩的,怎么会有真心呢。墨墨,你别把自己搭进去了。”

倚在窗台的女子,回头看了一眼躺在床上的女子,风情万种,仪态万千,“阡陌,你不懂,他不一样的,我能感觉到的,他的真心在这里。”墨墨一边说着,手中还死死的握着一张信纸,一脸幸福的将纸贴在心口。

“你呀你,”阡陌看着一脸花痴样的墨墨不知道该说什么好,“那个男人有什么好,自古啊,那书生就是最薄情的呀,你不要越陷越深了啊。”阡陌语重心长的对着墨墨说道,“对了,你的赎身钱怎么样了?”

墨墨小心翼翼的打开那个书信,上面是一个男子的字迹,写着,墨墨,等我待到功名加身日,便是我回来娶你时,相信我。落款是苏文综。

墨墨伸出手,在书信上抚摸着,不断的,在每一个的字上,来回的细细的抚摸着,从纸上的痕迹来看,这不是墨墨第一次这么做了,这一点可以从书信上那不断的折痕和抚平的痕迹看的出来,最后,她将书信收好在自己的怀中。

“三年了,就这一封信来,还年年没有他中榜的消息,我的傻丫头哟,你要等到什么时候去啊,”门外,一个女人走了进来,模样似是有四十的年纪了,却是依旧风韵犹存,可以看出,年轻的时候啊,必定是一个倾国倾城的佳人。那女人一进来就看见墨墨收信的举动,不由地说了几句。

“妈妈,今年一定会有消息的!”墨墨回头,笑着对刚进来的人说道,笑容之中有着几分讨好,也有着几分撒娇的意味。阡陌对于那女人的进来毫无反应,依旧是侧卧着,斜睨着墨墨,也不说话。

进来的女人叫花天骄,年轻的时候啊,是这流婳城最有名的花魁,当时想要见她一面,白银万两是最基础的要求,那也不一定见得上,还要看花天骄的脸色,礼收就收了,面不一定能见着,可是想要一睹芳容的却从来不见少。

现在花天骄年岁大了,今年已经是四十岁了,但是依旧算得上是风韵犹存,想要花钱与他共度良宵的人依旧不少,似乎还多了几分。这件醉花楼是花天骄开的,凭着花天骄的名气,很快就站稳了跟脚,成了这流婳城最有名的地方。

这醉花楼啊,说好听点,看这花天骄的招牌上,人人面前就喊一句莺花院,算是一个尊称,可是在背地里,人们的反应却是,青楼,窑子,有多难听说多难听。可是花天骄不在意,墨墨,阡陌,或者说整个行业的人都不在意。

这是前天的景象,一副祥和的气氛,楼里来来往往的不少行人,楼外也是,楼内的佳人怀春,还是罗裳半解,犹抱琵琶的接待着客人。这幅景象啊,被一封来信给毁坏了,阡陌神色冷漠看着眼前的一切。

墨墨躺在棺材之中,脖子上的那道勒痕十分扎眼。

墨墨上吊了,在接到那封信之后,整个人都灰暗下来了,当时大家都很担心她,但是她却是笑着来安慰大家,在之后看见她就是吊在自己的房间的房梁之上,自尽了。阡陌手中死死的攥着一张信纸,正是那天寄来的那一封。

“半点朱唇万人尝,怎配我这状元郎。”信纸只有这一句,但是就是这一句,将墨墨彻底的击垮了,三年,一个女子在这的三年的等待只换来了一句这样的话。三年,一个女子最好的年华就这样过去了,更何况是在这样的地方。

“何志元!”阡陌死死的攥着拳头,将那封信纸丢在地上,脚下死死的踩在信纸上,还不断的用脚撵着。何志元,当朝的状元郎,更是如今的驸马,算算日子,今天就是他大喜的日子吧。

“合棺!”旁边一个人,高声喊道。装着墨墨的棺材被慢慢的合上,阡陌看着这一幕,死死的咬着嘴唇,她突然感到一丝腥味,然后一股血腥的气息散开,阡陌伸出舌头舔了一舔,自己的嘴唇被自己咬出血来了。

“这个,你拿好。”花天骄突然走到了阡陌的身后,递给了她一个袋子。阡陌看着她,不知道花天骄为什么要突然给自己这个东西,看着阡陌的模样,花天骄再度开口说道,“算是墨墨交给你的遗物吧。”

阡陌听了这话,才接过这袋子,打开一看,里面装着两张纸,阡陌觉得十分眼熟,还有将近三十两的银子,以及一些铜板。阡陌没有在意那些钱,直接拿出了那两张纸,这一看,阡陌的眼中瞬间涌现出了泪光。

那是阡陌和墨墨,两个人的卖身契。

墨墨在自尽之前,找到了花天骄,为阡陌赎了身,墨墨知道阡陌来到这个地方,是迫不得已的,名门之后,却是在这个地方躲藏着,“半点朱唇万人尝”,这句话说尽了这个身份的一切,她们自从进了这里,洁身自好,就跟她们没有关系了。

“阡陌,有一句话,你说对了,来这座楼的怎么会有真心的呢,只是墨墨做错了一件事,”花天骄看着阡陌,轻声的对着她说,“她当真了。来做这一行的都明白,首先是我们要将真心放下,他们花钱,我们演戏,这是交易。”

说到最后,花天骄竟有些哽咽起来,或许她也曾如同墨墨一样,看着墨墨的这一切,不免得回忆起自己的过去,“这是墨墨希望我交给你的,另外这些是墨墨攒的嫁妆,现在她也不需要了,便是一同交给你吧。”

阡陌没有说话,眼神也不敢去看花天骄,手一直摸着墨墨的那张卖身契,突然在一处角落,她摸到了一个密语,那是墨墨以前逗她玩的时候,所使用的的,阡陌细细的摸索着,想要还原出那句话。话,阡陌明白了,眼泪也顺着阡陌的脸庞流了下来。

“无我这半点朱唇,何来你这状元郎!”

九月初三,宜婚嫁,入葬,万事皆宜,百无禁忌。京城,皇宫之中,好不热闹,今天是状元郎驸马和公主的大婚之日。

“还在想着你的那个情人?”婚房之中,一个女子面露寒光的看着自己面前的男子。她便是当朝的公主,玉珠公主,是皇帝的掌中宝。不知道为何在殿试之中,看上了着何志元,非要嫁给他做妻。

何志元,当朝的状元郎,前三次不得中举,今年倒是有如神助,一把就进入了殿试,拿到了状元郎的名号,还有着皇上亲自的赐婚,赐婚对象还是皇帝的掌中宝,玉珠公主。公主也是貌比天仙,何志元也算当得上那句“陌上人如玉,公子世无双”,怎么看都是天作之合。

婚房之中,一切都做好了准备,但是却没有喜庆的氛围,公主铁青着脸,一脸不善;驸马则是病恹恹的,并无半点开心的神色。这一切只是因为这场赐婚。

何志元对于这场赐婚,本来是拒绝的,并告诉了皇帝,自己早已婚配,糟糠之妻不可弃。可是公主不知道从哪里打听道,何志元并没有结婚,只是有婚约罢了,还是与一位青楼女子,立马就去让皇帝下令去了。

何志元这边也收到了皇帝的口令,并且明确的表示了要是何志元不接受这这场赐婚,那么何志元的九族和墨墨都会被赐死,何志元并无办法,只得答应了这场赐婚,并且当场写下了那封书信去,想要绝了墨墨的心思,让她好好的过生活。

可是谁知道,墨墨看见了信之后,竟然萌生了死志,何志元到现在都不知道这件事,没收到回信,只当是墨墨绝了心思,不在与他来往了。

“结束了?”昏暗的房间之中,一个女子问道,“就这样?”

“对啊,”另一人回答道,“人们啊,除了那些神啊鬼啊什么的幻想之外,这些情情爱爱反倒是更为动人呢。”昏暗的光线下,她似乎还拿着一封书信,上面依稀有着一个鞋印和污渍。

她将书信随手一丢,任由着书信飘落在地上,接着光线,书信上的字依稀看见,最开头的只有一句话,“半点朱唇万人尝,怎配我这状元郎?”

墨墨对不起,是我失约了,我也没脸来见你了。

十里红妆九族亡,庭前折柳泪百行,愿且消愁结新欢,莫恨我这负心郎。

周围的场景开始慢慢的变得越来越虚幻,显示出蓝天白云出来。在天空之中,《蓬莱病例》慢慢的减弱了自己散发的光芒。,似乎刚刚发生的一切都是这本书弄出的。

“嫉妒的力量啊,真是有趣呢。”人影慢慢说道,他伸手在自己将自己身下的云朵舀起,往口中塞去,“再去看看吧。”

他轻轻谈了谈手指,《蓬莱病例》就化为了一道流光朝着远方激射而去,消失在了天边。男人的身影渐渐被云彩所掩盖,待到云散之时,男人的身影渐渐的消失不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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